标题 | 从自媒体特征看母亲节网络“表孝心”的“作秀”解读 |
范文 | 周维维 今年的5月11日是西方节日母亲节。在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上,很多年轻人在网络上向母亲表达爱意和敬意,绝大多数“妈妈”们并不能看到。母亲节期间的网络传情被普遍解读为“作秀”,本文试从微博、微信的自媒体性质角度加以分析。“自媒体”概念源于美国著名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Dan Gillmor),他在2002年提出了博客为趋势的we media,即“个人媒体”或“自媒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最初以博客为代表的自媒体很快被真正将其特性发扬光大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代替。 一、自媒体的交互性特征,是“作秀”行为的前提 交互性是自媒体的基本特征。自媒体是一种集信息制造、传播、分享为一体的个人信息平台。开放性的互动技术是其运作核心。即由于可以互相收听,就像报纸有读者、电视有观众一样,普通大众中的任何个体都可以进行信息发布和接收,既是内容浏览者、信息接受者,又是内容制造者、信息生产和传播者,并由此成为独立的传播主体。 作为普通大众,自媒体的使用者在发布信息时拥有很大的话语空间和自主权利,可以自主地在自己的媒体上发布和传播新闻资讯、表达个人观点、分享个人生活信息,从而构建和维护自己的网络交际圈。在这种平台上,无论传播者发出的是心得体会还是人生感悟,无论原始动机是自我抒情、欣赏、记录还是公开发表,信息一但制作完成并点击发表,就进入了传播过程,最终都将以即时公开传播的方式被听众接收。就算传播者认为自己所发表的内容只是个人情感的流露,并不在乎是否被他人看到、他人如何评价,但“发布”这一行为本身就使这种表达具有了明确的传播性质。这也是博客、微博、微信与个人日记的最大区别。在日记中,无论是写“妈妈我爱你”还是“今天买了个名牌包”,都具有私密性,任何人看不到,纯粹是个人私事;而博客、微博、微信是一个开放性的网络环境,只要存在听众,任何信息都不再仅仅是个人表达,而成为一种传播。例如在日记中写“今天是我的生日”,只是个人情感抒发或成长记录。但在微博、微信中,由于具有交互性特点,同样的内容就会有人点赞、祝福,成为一种网络交际活动。也因此“妈妈我爱你”就有了被看做“作秀”、“晒孝心”的可能,“今天买了个名牌包”则成为网络“晒富”。 微博、微信的使用者绝大多数显然了解这些平台的自媒体特征,这是其主动收听他人或愿意被他人收听的前提,也是有些年轻人在微信中故意屏蔽父母的原因。了解其信息必将进入传播过程,并对受众产生一定影响,在这种前提下“表孝心”,就很难不被看做是“作秀”了。 二、自媒体普遍缺乏监控,给“作秀”信息提供了传播空间 自媒体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一大特征是缺乏监控。人们通过自己的“电台”发布消息,一般不会发布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传播者就会首先传播他希望受众获得的消息,而不一定是真实的消息。有听众就意味着信息传播者如同站在舞台中央,而不是在无人的房间里。因此,传播行为就存在“表演”的可能性。在缺乏监控的环境下,作为大众张扬个性、表现自我的舞台,由于缺少信息发布和转播的“把关人”,传播行为就容易失控,信息的发布和转播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非理性特点。当传播者提供的是一种自产自销、没有品控环节的信息产品,信息质量就不能保证,真实或虚假、直抒胸臆或做作表态,都存在可能。甚至传播者可以故意发布虚假信息,制造一种假象。例如明星可以通过发布虚假的、有利于自我形象塑造和维护的信息,在公众面前塑造出他期望的形象。 一个人做事的动机本质上来说不能妄加揣测,谁也没有权利评判他人是否“作秀”。但从自媒体普遍缺乏监控这一特征来说,它提供了一个有观众的舞台,就提供了一种“作秀”的可能。 三、传播内容碎片化,造成节日类话语的刷屏式表达 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在传播内容上具有碎片化特征。在微博使用过程中,由于篇幅不多于140个字的限制,琐碎、简短、零星的话语片段,成为主要表达方式。例如吃饭时拍图“晒饭菜”,文字信息无非是“吃饭了”、“好丰盛”等,绝非重要信息,只是个人生活内容片段。再如有些“手机一族”清晨醒来即发一条“早上好”,晚上入睡前必发“晚安各位”。更有甚者,微博、微信的内容就是一些牢骚、抱怨等负面情绪的抒发和排解。 这种碎片化特征,决定了逢年过节在微博、微信上刷“过年好”、“节日快乐”也就不足为奇。母亲节到来,发一句“妈妈我爱你”、“妈妈节日快乐”,也成为平常之举。但由于使用人数众多和即时传播,当众多使用者几乎同时进行这种节日话语的表达,对某一位具体的收听人来说,就形成了“刷屏”的感觉。 四、传播效果的即时强大,让“网络表孝心”成为规模惊人的集体行为 在传播效果上,微博、微信具有即时传播的特征。“即时”带来传播效果的迅速实现;也正因为速度惊人,使其具有非常强大的传播力量。当大众集中就一个话题进行表达时,就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一个大面积、大规模的网络舆论氛围。最近几年,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越来越多的一手信息、最快信息是通过微博、微信迅速传播开来的。微博的这种强大、快速的舆论形成和影响能力,甚至能够推进一些事件的进程。 在节日氛围中,这种“即时强大”的舆论能力也非常明显。特别是在一些知名的微博、微信平台上,关于母亲节的话语、对母亲情感的表达,简直瞬间就以“铺天盖地”的方式呈现而来。 五、网络“行孝”与传统“孝”文化的内敛内涵相悖 作为一种公开的信息平台,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具备独特的“晒”的功能。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遍使用,出现了不少在网络上主动展示自己的稀有物品或特殊技能的网民,人们用“晒”这个动词对这类网络行为进行了生动概括。“晒”可以指一般性的信息发布,如“晒家风”、“晒晒我们的班级”,也可以指“炫耀”,如“晒房子、晒车子、晒票子”等,这种用法当中含有贬义。 母亲节“晒一晒”对母亲的感情,有人认为符合现代社会高效、快速、便捷的基本特征,认为表达情感并不拘泥于形式,只要有真心,在网络上表达没什么不妥。但更多人则认为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炫耀式的“晒孝心”,是作秀、走过场、摆样子,甚至成为自欺欺人的表演。写“妈妈我爱你”的真实意图是获得访问、点赞或给自己贴标签。 自媒体所独具的“晒”的功能,正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赋予“孝道”的不张扬的内涵相悖。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孝”内发乎心而外化于行,并不在于言辞。再加上大众集中选择节日这一天表达一种共同的情感,因此,当这种情感表达成为一种偶然性、突发性的集体狂欢,就容易给人一种炫耀式“孝行”的感觉,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难怪有网友发难:“你在网上这么孝顺,你妈妈知道吗?” 总之,自媒体有其独特的特征,传播者在使用它们传播信息时就必须考虑这些特征对信息传播效果的影响。这种影响,既包括狭义上的一条信息发出之后收听人的反应和反馈,也包括广义上的该信息在社会当中传播的过程产生的实际影响和潜在影响。 正是由于具备这些特征,利用自媒体向公众公开传播信息,必须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遵循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否则,从法律层面来说,凡是以微博、微信为平台散布违法乱纪信息者,都将依法受到惩处;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说,则容易被公众反感甚至声讨。发布者绝不能以“在自己平台上写给自己看”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传播责任。以近年来的网络“晒富”为例,“晒富”本身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却受到一致谴责,原因就在于“晒富”不符合中国传统的社会道德,尤其是与中国自古崇尚俭朴、节俭的价值观不相符。 中国人的情感表达一向含蓄,即便是今天的“95后”大学生,绝大多数也并不当面向母亲表达情意。当面不说却在网络上泛滥,这样大规模的集体表态行为,就容易给人一种虚假做作之感。因此,即使“孝”本身是符合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公开“表孝心”却不符合中国人的情感表达习惯,于是便有了“作秀”嫌疑。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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