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014年需关停272家畜禽养殖场,其中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关闭退出畜禽养殖场168家,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自承担50%的原则,共需安排补助资金2 297万元,市财政安排1 148.5万元,区财政配套1 148.5万元。株洲县关闭退出畜禽养殖场104家,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株洲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安排,株洲市财政将对芦淞区、石峰区及天元区先期安排工作经费各5万元,并拨付50%市级关闭退出补助资金,用于关闭退出工作,其余50%的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待区财政完成配套、关闭退出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后,市财政再行拨付。 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介绍,根据畜禽养殖关停工作部署,2014年8月底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辖区内的乡(镇、办事处)村和畜禽养殖业主召开关闭退出动员大会,下达畜禽养殖场的关闭退出名单;2014年9月底前,逐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与关闭退出的畜禽养殖场签订关闭退出协议;201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退出工作,并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从2014年8月起,株洲市环保局将组织市畜牧、财政等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县区的畜禽养殖关停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并严格按照《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加护"监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并不是一关就完了,还要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污染反弹。"株洲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各相关县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关闭退出工作,株洲市财政将不再安排资金,并追缴已发放资金,对于已关闭退出又死灰复燃的养殖场,将收回相关补助,强制拆除养殖设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