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历程 |
范文 | 王苓 [摘 要]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在林业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扶持。本文通过分析中央一号文件对林业龙头企业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得出未来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林业龙头企业如何运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实现自身的发展。 [关键词]林业龙头企业;中央一号文件 [中图分类号]S722 [文献标识码]A 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而国家对林业龙头企业配套的政策出台得比较少,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国家加大了对林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在2015年-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释放了很多有利于林业发展的信息,林业龙头企业在林业发展中的定位和方向,需要研究和探讨。一直以来龙头企业都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但是大多数是对农业龙头企业,林业龙头企业研究得相对较少,林业自身的特点加之林业的特殊价值,因此,无论在研究还是政策方面都要加大对林业的关注。 1 林业龙头企业现状 1.1 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来,各省积极推荐有特点、有优势的龙头企业,在2014年,国家首批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28家,此次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分为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和木本粮油3类。主要分布在辽宁、福建、云南、新疆、广西、四川等地。2016年,国家又评出了166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福建达12家,安徽和浙江10家,河北和广西9家。在林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可以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总体来说,林业龙头企业开始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其辐射能力以及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 1.2 林业龙头企业研究现状 龙头企业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柯水发、王 亚、孔祥智、崔海兴等学者从新兴经营主体的培育动因、特征等方面,分析了林业龙头企业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政策的支持,同时分析了林业龙头企业在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比起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更具优势。梁正军、张光莲认为林业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林业产业化的市场主体之一。以上学者都是从林业龙头企业的优势、作用等方面进行研究及建议。还有些学者从林业龙头企业发展需要的政府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研究,如张榆琴、雷建奕、袁静梅、李学坤等学者从林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方式方面分析了政府的扶持资金以及银行等其他机构的信贷资金对龙头企业的融资有很大的帮助。柴哲涛、秦涛、刘婉琳等学者从林业龙头企业融资的特征和需求来分析国家开发银行对林业龙头企业融资的思路和模式进行解读。 综上所述,大量的学者也对政府的政策进行了分析,大多数集中在财政和金融政策方面。对国家和政府机构的纲领性政策分析较少。 2 基于中央一号文件、中央部门结构分析林业龙头企业发展 2.1 基于中央一号文件视角对林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研究 目前,国家出台了大量的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缺少对林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指导。从广义上来说,林业属于农业的一部分,因此可以通过中央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制定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林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前景。 关于中央层面指导性文件,首推的必定是“中央一号”文件,时至今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发布了18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对近十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梳理,可以看出中央层面对龙头企业的发展一般是目标性的指导和政策性的支持。 2.2 中央一号文件对龙头企业发展的目标性指导 中央一号文件作为一个指导性的文件,一般是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从宏观的角度制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从“中央一号”文件中可以看出中央对龙头企业发展定位和方式是随着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在2006-2007年,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国家开始探索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就是其中之一,这时期的目标是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发展产业集群;2008年、2009年、2012年,随着大众市场以及国内消费者对舌尖上安全的重视,以及龙头企业属于市场导向型的经营主体,因此,要求龙头企业要注意质量标准化的生产经营,同时建议龙头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研发,以便完善国家现代农业科技体系;到2013-2017年间,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的期间,土地三权分置以及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中央越来越重视龙头企业的作用,这时期,已明确龙头企业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大户并称为新型经營主体,并且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多种方式的经营模式,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以龙头企业为主的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对龙头企业的定位与目标,直接关系到龙头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也具有指导性意义。 3 中央一号文件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支持 中央一号文件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支持主要体现在对财政、补贴、贷款方面,要求相关机构和各级政府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在2006-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以及贴息补助等措施解决龙头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2008-2009年,要求探索新的资金扶持方法,以及对农业基础建设投资;2013年重点扶持绿色、节能减排的企业并建立农业风险保险机制,2014-2016年主要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 中央政策更多的是根据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对龙头企业进行定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在增加扶持资金、完善贷款服务、农业保险等方面都给予明确的指示。 3 林业龙头企业未来发展展望 中央一号文件对龙头企业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直至近年,已将龙头企业确定为新型的经营主体,是农业林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一个环节。 一是,加强对林业龙头企业的关注,虽然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对龙头企业做了大量的纲领性的指导,但是多数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展望,林业作为特殊的行业,需要对林业有专门的政策指导。 二是,制定合理的金融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政策对林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可以解决资金难的问题,但是林业的弱质性,导致各大银行对林业龙头企业的贷款等业务不信任,因此,中央机构在政策制定时要完善金融体系,明确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和标准以及拓宽林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政府还要转变职能方式,简化程序和流程,为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是,林业龙头企业要根据国家的政策纲领认清自己的定位,积极通过国家规定的各种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其次,要顺应时代的要求,积极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打造自己的品牌,增加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参与国家产业园区的建设。 四是,无论是政府还是林业龙头企业都要加大对相关领域的科研的投入和人才的培养。政府转变扶持方式,除了在金融、税收政策的扶持以外,还可以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加强人才的培养,支持林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设备改造,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方面。 [参考文献] [1] 柯水发,王亚,孔祥智,等.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培育的动因、特征及经验—基于浙江、江西、安徽3省调查[J].林业经济,2015(01). [2] 梁正军,张光莲.我国林业产业化的发展对策[J].现代园艺,2016(01). [3] 张榆琴,雷建奕,袁静梅,等.浅析云南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全国商情,2016(06). [4] 柴哲涛,秦涛,刘婉林.国开行支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策略与实施路径[J].现代商贸工业,2012(07). [5] 梁正军,张光莲.我国林业产业化的发展对策[J].现代园艺,20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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