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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省扶贫资金运行监管信息化发展研究
范文

    施若 刘永进

    [摘 要]使用信息技术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本文首先通过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的内涵,进一步分析贵州省扶贫开发历程,其次,分析出贵州省扶贫资金运行监管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加强扶贫资金运行监管信息化的对策。

    [关键词]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效率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我国当前标准下(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3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将连片的贫困区消除,攻堅解决区域性的贫困问题。2017年末,我国贫困人口有2046万,比2016年末减少了1289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1%。而2016年末,贵州省贫困人口仍有493万,约占全国总贫困人口10%,仍有9000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超过全国平均的10%。随着扶贫政策实施出现疲软,后期减贫难度加大,返贫情况随时可能发生,扶贫资金存在挪用、侵占等情况。因此,为推进贵州省扶贫资金运行监管信息化的发展,应当完善基层对精准扶贫的监督工作、完善扶贫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1 扶贫资金运行监管信息化的内涵

    2014年提出精准扶贫后,各地开始搭建对扶贫资金监管的信息化平台,部分地区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信息化监管平台的核心是通过统一使用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开发相关软件以及相应的硬件配套设备,发挥其功能,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同时,通过构建规范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完成“制度修正—技术纠偏—制度再设计—技术再改进—制度再完善”的高效循环演进程序,达到对扶贫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使得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做到对财政专项支出的风险进行控制及管理,从而促进财政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2 贵州省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发展进程

    2.1 扶贫大锅饭时代

    第一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是农村发展最快的阶段,贫困人口下降速度很快,从1978年的2.5亿减到1.25亿人。此阶段并没有计划地实施政府扶贫行动,因此不存在监管问题。

    第二阶段是20世纪最后的15年,国家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其力度都在加强,扶贫效果明显。如1987年财政部颁布《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地方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的要求,做好对扶持项目的监督、验收等工作。这个阶段可谓真正意义上的扶贫行动的开始。

    但是,此时期没能使用信息化手段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仍依赖于扶贫办、纪检部门、分管部门领导等对其进行把关。

    2.2 扶贫力度增强,监管成效不足

    2000年-2013年称为持续发展阶段。2000年贵州贫困人口有890万,2010年减少了380万,但仍是我国第二大贫困人口省份。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于贵州的扶贫力度进一步提升,2010年-2014年,贵州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额达到944亿,贫困人口迅速减少,每年减少了超100万。但是,对于扶贫资金的监管不能完全有效控制,比如基层扶贫管理部门扶贫资金存在截留的现象;扶贫资金去向不透明;财政部等部门对于扶贫资金的检查只能采取抽查的模式,力度广度有限。总之,各项监管措施在逐步加强,公众媒体参与度在提高,但是扶贫资金仍有被挪用冒领等现象。

    2.3 精准扶贫,信息化监管

    2014年,贵州省扶贫办开始建档立卡工作,将贫困户的信息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中央要求各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及保障农村最低生活需要的政策,以县为单位,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防止扶贫资金被冒领、挪用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贵州省加大对大数据的开发运用,省扶贫办与大数据网络平台合作,对扶贫资金进行更准确的监管。目前,贵州省精准管控扶贫资金管理平台已录入9000个扶贫项目,精准管理3000亿元扶贫资金。

    3 贵州省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发展中的问题

    3.1 脱贫人口未能被及时评估

    由于扶贫对象的确定工作量大、信息化手段跟不上或一些主观原因导致的扶贫对象识别错误,甚至出现了“扶贫济富”的问题,而经过产业扶贫等方式,个别贫困户的收入已达到了脱贫的标准,然而仍申请政府补助,造成扶贫资金被侵占,贫困人员退出机制审核机制不能及时有效反映。

    3.2 管理流程相对滞后

    部分县政府偏重于扶贫项目申报而忽视对项目的过程管理,即忽视对扶贫项目整个生命周期需要的资金动态管理,导致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存在不确定性,进而使得投入资金出现失控的局面。

    4 贵州省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发展建议

    4.1 完善基层对于精准扶贫的监督工作

    省级政府应有计划地开发一套连接县政府的信息化系统,定期培训县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必要时可借助涉农金融机构或企业对加入产业的生产的贫困户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管理,逐步使每一项扶贫政策、每一笔扶贫资金能有效运用到帮扶的对象。

    4.2 完善扶贫资金运用效果监管体系

    通过对扶贫资金运行监管的信息化,管理者可以对资金的用途、流向等做到实时掌控,实现对资金的精确化管控;对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实物化管理、全程监控,使得“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减少。

    [参考文献]

    [1] 杨志银.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与监管研究——以贵州省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17(04).

    [2] 陈杰.我国农村扶贫资金效率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中南大学,2007.

    [3] 杨颖.胡娟.贵州扶贫开发成效、历程及挑战思考[J].农业经济,2013(02).

    [4] 赖力.精准扶贫与妇女反贫困:政策实践及其困境——基于贵州省的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7(06).

    [5] 贵州加大扶贫领域问责力度 压实责任强力“拍蝇”[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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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