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深远海应急搜救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与策略思考 |
范文 | 张晓雷 摘 要:本文根据交通救捞系统参与“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韩国“世越号”沉船打捞和马航MH370深海搜寻扫测等事故处置的经验,以深远海搜救工作中常用的饱和潜水和无人潜水器(又称水下机器人)为例,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加大产业融合发展力度,加强深远海搜救装备技术水平和能力建设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深远海 应急搜救能力 策略思考 1 深远海搜救技术装备发展现状 1.1 饱和潜水发展历程与现状 饱和潜水是一种适用于大深度条件下,开展长时间作业的潜水方式。按照国际惯例,在潜水作业深度达到或超过120米、作业时间达到或超过1小时都需要采用饱和潜水技术进行作业。 1957年,美海军专家第一次提出“饱和潜水”概念。1962年,美军组织实施了代号为“人在海中”系列试验,这是世界第一次海上饱和潜水试验。随后几十年中,法国、中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家先后进行了系列试验和实际验证。据了解,英国、美国、瑞士、挪威、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8国已先后突破400米深度,其中美国、法国和日本已分别达到450米以上甚至500米深度的实际作业能力。 2006年12月,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首次启用200米饱和潜水设备执行番禺油田单点立管修复,实现了国内饱和潜水技术商业应用零的突破。2014年1月,上海打捞局在南中国海完成我国首次300米饱和潜水作业,最大巡潜深度达到313.5米。2015年,北海舰队某防救支队在某海域成功完成饱和潜水系统320米饱和潜水和330.2米巡潜试验,创国内新纪录。目前,上海打捞局等单位也在积极研发500米饱和潜水技术。 虽然,当前我国饱和潜水的水深不断加大,但是与美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果能实现500米饱和潜水作业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大深度水下应急抢险和环境救助能力,提高我国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的能力。 1.2 无人潜水器发展历程与现状 无人潜水器诞生于20世纪后半叶,随着军事及海洋工程的需要,以及电子、计算机、材料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具有安全、经济、高效和作业深度大等突出特点的无人潜水器,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无人潜水器按照与水面支持系统间联系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有缆遥控水下机器人(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简称ROV)、无缆自主型水下机器人(Autonomous Underwater Vehicle,简称AUV)两种。有缆水下机器人多是遥控式的,而无缆水下机器人一般是自主型机器人(又称智能机器人),它能够依靠本身的自主决策和控制能力,高效地完成预定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水下机器人的发展趋势。 我國在深海遥控无人潜水器研究方面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自主研制的“潜龙一号”、“蛟龙号”、“北极ARV”、“海马号”等深潜水作业系统,彰显了我国在深海遥控无人潜水领域的研发决心和科研技术成果。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深潜水作业系统多是观察级,并不是作业级。观察级作业系统的核心部件是水下推进器和水下摄像系统,本体尺寸和重量较小,负荷较低,系统能力和可靠性要求较低,一般仅用于科学探测目的。而作业级作业系统则用于水下打捞、水下施工等苛刻应用环境,尺寸较大,带有水下机械手、液压切割器等作业工具,需要更大的动力、更精准的远程控制、更可靠的水下定位和操作能力,系统实现难度非常大。 2017年3月8日,搭载6 000米深海拖曳系统、6 000米自主型无人潜水器等深海搜寻设备,并能为水下搜寻设备提供可靠作业平台的海上专业救助船“南海救102”轮正式列编,这也是我国第一艘同时具备空中、水面、水下综合搜寻能力的海上专业救助船。2017年4月9日,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3 000米级ROV为期5天的海试任务圆满结束,最大下潜深度为2 951米,标志着中国救捞系统已具备3 000米级深水救捞能力。 虽然,我国深潜水作业系统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装备技术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诸多关键技术为少数发达国家所垄断,作业级深潜水系统还主要依赖国外引进,自主研发能力有待提升,严重制约了我国参与国际海洋竞争的能力,也严重制约了我国向更深更远的海洋进军的进程。 2 饱和潜水和无人潜水器的应用 与载人飞船发射升空一样,饱和潜水和无人潜水器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饱和潜水和无人潜航技术不仅是潜水行业顶级核心技术,也是人类向海洋空间和生命极限挑战的前沿技术。 2.1 饱和潜水的应用 由于饱和潜水的巨大优越性,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饱和潜水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潜水方式。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饱和潜水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应用,饱和潜水技术也迅速发展。 饱和潜水能够在极限作业深度范围内,通过潜水员人工作业对失事船舶、潜艇或飞机进行水下勘察、抢险救援等救助作业,能够直观、准确地了解水下情况,为抢险救助作业提供直观准确的数据资料,能够在沉船(飞机)水下打捞、沉船溢油清除、失事潜艇救援、海底施工作业、水下切割、环境监测、水下资源勘探、海洋科学考察等军事和民用领域开展广泛应用。 目前,国际上饱和潜水主要应用于大深度水下救助和打捞、海洋开发、水下军事活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大深度水下救助打捞作业中广泛采用饱和潜水技术。例如,荷兰史密特公司和玛门特公司打捞俄罗斯“库尔斯克号”潜艇(水深108米),就是采用了饱和潜水技术。1999年12月12日,装有3万吨重油的单壳油轮“爱力克”号在比斯开湾沉没(水深125米)。法国CSO公司和STOLT OFFSHORE公司采用饱和潜水作业技术,历时3个月,潜水作业9 600小时,成功抽除沉船内存油1万吨。饱和潜水在海洋开发,特别是在海洋石油开发中更是得到广泛应用,无论是海洋采油设施的安装、海底管线的敷设、水下设施的检修都离不开饱和潜水。据统计,在北海油田,饱和潜水已占全部潜水作业的75%,已成为主要的潜水方式。饱和潜水在军事上的应用主要是潜艇救援,以及特殊的军事目标。 2.2 无人潜水器的应用 遵循从军用到民用,从浅海到深海的发展路径,深海无人潜水器已广泛应用于国防军事、水下救捞、海洋石油、渔业生产、水下定位、新能源产业、科研教学、船舶水下检修和河道疏浚等领域。 早期的水下无人潜航器只是用于民用领域,可以代替潜水员进行沉船打捞、深水勘探以及水下电缆铺设等作业和施工,主要应用于在钻探支持服务、海底管道及电缆的开沟埋设、水下输油管路的连接和监测、海底采油设备的安装更换等海洋石油开发领域,还可以应用于深水的钢丝穿引、布设吊带、水下清障、疏浚清泥、索具带挂、钢缆切割甚至沉船解体等海难救助和沉船沉物等救捞工程作业,在科学考察及其他领域还可用于海洋地质或地球物理学研究、深海测量、海底剖面测绘、海底取样、海洋生物考察、海洋水文研究以及深水矿藏勘探和深海资源开采等作业。直到20世纪90年代,无人潜航器的相关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其在军事领域的重要价值才日渐被人们重视。 饱和潜水和深海无人潜水器是海洋探查和资源开发利用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制约我国“开拓深海和大洋”的瓶颈,其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国家海洋资源勘探开发甚至海洋权益维护能力和科技的水平,不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军事安全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还对未来的海洋空间利用、海洋旅游业、深海打捞、救生等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战略意义。 3 深远海搜救技术装备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3.1 国家重大战略进入关键期的现实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海运强国”等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要求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發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实施“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性,他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要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妥善处理海上纠纷,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海洋合作,向海洋强国的目标迈进。交通运输部也在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和“交通强国”目标建设。2016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将重点实施的100个重点项目中有12项是涉海项目,要求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和多元化发展,发展深海传感器、无人及载人深潜、深海空间站、深海观测系统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进入关键期。但是,我国在远洋深海救助保障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缺乏能够长周期从事远洋深海救助搜寻装备设施,深远海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与国家战略实际需求还不适应。 3.2 维护海洋权益和履行义务的直接需求 专业救助力量的职能定位是交通运输系统一支重要的直属队伍、国家海上人命救助一支重要的专业力量、国防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应急救援保障力量,承担着国家指定的政治、军事、救灾等应急救助任务和救助相关的国防交通战备工作以及国家指定的远洋深海应急救助任务,有义务保障海上战略通道、战略物资的运输安全。 专业救助力量作为国家海上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安全高效地完成国家和人民交付的神圣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我们在深远海搜救等方面储备更高效、更专业的装备技能。只有具备了国际先进水平的深远海搜救能力,才能更好地配合国家外交大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建设海洋强国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走向深蓝。 3.3 建设全方位“国际一流强局”的必然要求 交通运输部杨传堂书记要求专业救助力量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黄金时期的深刻内涵,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救捞能力和水平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走到世界前列。李小鹏部长要求深化深远海搜寻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南海等深远海水域应急力量部署,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局也提出“建国际一流强局,争当系统排头兵”的目标,力争在2020年建设成为一支“以先进的救助、先进的人才、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先进的现代化专业海上救助力量”。 救助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走在世界前列的国际一流强局,仅有大马力拖船、救助直升机和常规潜水力量还远远不够,需要我们在远海快速救援、深海有效救援尽快有所突破,尽早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打造升级版深远海“三位一体”现代化救助体系,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走向远海、迈向深蓝。 3.4 深远海应急抢险打捞任务的迫切需求 南海“蝴蝶”台风西沙国际大救援、越南撤侨海上保障、“神舟”系列飞船发射保障、“东方之星”轮翻沉事件救援、韩国“世越号”沉船打捞、“MH370”失联客机深海扫测搜寻等等事件表明,水上交通运输形势呈现新特征,深远海重大突发事件呈现增多趋势,对深远海应急保障能力提出了迫切需求。 近期出台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救助打捞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我国管辖内海域基本建立全方位覆盖、高海况运行、配置科学、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救助打捞体系,具备快速高效应对群体性人命遇险、大规模溢油和危化品污染、大吨位沉船等重特大事件的能力,同时具备深海、远洋救助打捞以及参与国际海上重特大突发事事件的处置能力,对深远海应急救助保障能力提出了具体目标。 4 加快推进深远海搜救能力建设的策略思考 4.1 建立机制顺畅的深远海搜救工作体系 2003年救捞体制改革以来,专业救助队伍装备和人才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沿海应急搜救能力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参与“MH370”阶段性搜寻暴露出救助科技水平总体不高,核心科技对深海、远海搜寻救助工作的支撑能力明显不足和深远海搜救协调保障机制不畅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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