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以及解决方法 |
范文 | 郑京湘 摘要:我国实施“营改增”税务措施,一方面规范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行为,引导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极大的缓解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本文围绕“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应对策略,有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税负能力,使建筑企业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Abstract: In China,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ange from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on the one hand, regulates the construction company's business activities, guides enterprises to fulfill their tax obligations, on the other hand, greatly alleviates the tax burden on construction companie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impact of "Change from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on the tax burde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By analyz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apply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it can help improve the tax burde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mak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bility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税负;制度建设 Key words: Change from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construction enterprises;tax burden;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406.7;F812.42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 ? ? ?文章編号:1006-4311(2020)17-0055-02 0 ?引言 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为调控国民经济,并且促进国际经济快速发展,采用“营改增”的方法对原有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使每个行业的企业都能从中获益,每个行业的企业获得利润后,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生产建设,从而使我国经济市场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但是“营改增”在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抵扣问题、进销发票管理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解决措施,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承受的风险。 1 ?“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的影响 1.1 抵扣问题 ?由于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增多,原有的管理模式发生变化,致使企业的业务更加复杂。若建筑企业未能进行规范的操作,或者财务管理存在问题,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一部分的税额全部由建筑企业承担,导致企业的税负较高,进而引发抵扣问题。 1.1.1 材料抵扣问题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材料,材料成本费用占总成本的70%。按照“营改增”方法可以抵扣材料成本,但是需要统一材料的购买渠道、类型等,才能满足抵扣成本的要求。在材料购买过程中,建筑企业经常遇到供货商不提供发票的问题,进而影响到材料正常抵扣,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 1.1.2 劳务抵扣问题 ?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性产业,需要较多的人员,而劳动成本占据建筑建设总成本的20%左右,在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劳动成本不断提高,采用传统的增值税方法收取税金,建筑企业的税负负担较高。采用“营改增”方法,尽管降低税额的收入标准,但是许多税收未能及时上缴,致使企业的劳动成本不断提高,仍会加重企业的税负负担。 1.2 进、销项发票的管理 1.2.1 销项发票管理 ?我国通用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基础上业务双方开展合作时,通过增值税抵扣产生的收益。在抵扣收益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增值税的数量和金额,避免过多的增值税影响到业务正常的进行。按照我国财税[2013]37号文要求,纳税人在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过程中,应在取得的当天向税务部门纳税。在采用“营改增”方法后,建筑企业可以按照合同内标注的时间缴纳税金,但是时间情况是,许多税金出现延期交付的情况,更多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出现紧张情况。 1.2.2 进项发票管理 ?采用“营改增”方法改变现有的税收制度,其中抵扣进项税,可以调整企业税负水平,避免受到抵扣因素作用,影响到进项发票管理工作正常的进行。进项发票管理的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为合规性、时效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合规性体现在进项发票在获得的认证后,需要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抵扣。时效性体现在自开具发票的时间计算,在2017年7月1日以后,原有的有效时间从180天延长至360天。合法性体现在进项税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性体现在每个环节,要求企业必须在每个环节加强进项发票的管理,保证进项发票符合使用要求。 2 ?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2.1 建立开票审批制度 ?企业应建立开票审批制度,目的是能够缩减纳税资金占用问题、防止发生销项票多开的风险,而申请开票的人员只有项目人员可以进行申请。项目人员在申请时,项目人员与开票人员共同审核,核对无误后才能生效,这样的开票方式能够有效规避开票错误问题的发生。另外,开票中所标注的额度与结算实际金额挂钩,应达到销项票的总额要低于或者等于结算总额。同时,还需要建立销项票台账。为了提升开票效率,企业应购置一键开票软件,在开具销项票时可以自动生成台账,能够让项目部人员在查询项目开票情况时,达到便捷度的要求。与此同时,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得到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也实现了降低,满足企业经济效益需求。企业在建立审批制度时,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针对发票纸制单据、使用过程、风险提醒、存档入账等整体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达到税务风险有效降低的目的。 2.2 建立预缴管理台账 ?企业还可以采取建立预缴管理台账的方式降低因未及时预缴而带来的税务风险,“营改增”后的企业需要在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金预缴时,要开具增值税销项票,并且各区进行税金预缴的流程与资料呈差异化,增加了财务人员工作量。由于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发票开具的时间间隔也较长,还有一些开具的发票未及时进行缴纳,千万预缴发票管理工作中产生了混乱,从而加大了企业税务风险。通过预缴管理台账的建立,能够将每个项目需要预缴的单和相应的销项发票放置在一起,能够直观化的判断出销项发票税金预缴是否完成,有效降低了企业税务风险。 2.3 建立已开票未收票预警台账 ?为了达到税负水平核算准确性的要求,需要采取建立项目进项发票台账,在扫描进项发票时要及时进行项目名称勾选工作,能够保证每个项目的税负真实性。企业在实际经营时,会遇到销售方所开具有的发票在购买人员的手中,而购买人员会因为不了解政策或者是产生了疏忽问题,造成发票认证期限超过了时限,从而引发企业税务系统滞留发票的风险,也会导致进项税额发生流失问题。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已开票未收票预警台账的方式解决此问题。 2.4 建立发票抵扣制度 ?为了达到保证票据真实性的要求,可以采取扫描认证进项增值税发票后进行抵扣的方式。企业应及时购置先进的发票扫描录入设备,当收票人将进项发票交给企业后,企业可通过扫描录入设备扫描进项发票,在扫描时还要与国税平台进行同时校核的过程,完成校核后根据发票类型进行正确分类,还要进行影响存档,能够在后续纳税申报时有效利用。 2.5 建立有效的管控预算与预警机制 ?在管控预算时,可采取管控合同、物流、发票、付款的方式进行预算管控工作,能够有效防止税收风险的发生。由于项目建设中会存在大于一定金额的项目,为了保证业务与票据的真实性,需要及时进行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还要满足财务资金支付能够与签订合同的单位、票据提供单位、业务单据实施企业相一致,并且付款金额还要与结算金额实现挂钩要求。为了避免发生虚假业务、防止发生套取国家税收的问题,需要采取进项预算预警措施,如果业务总额远超于预算时,成本录入中会通过自动报警的方式通过相关人员,防止风险产生。 2.6 建立財务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能够实现企业全方位的财务控制过程,可通过以财务核算为基础,预算与资金管理为核心的方式满足全方位控制的需求。在实际管理中,财务资金进出频率最高,包括合同的收款、分包款、材料款支付等内容。站在决策者的角度,现金流平稳是关键性环节,如果项目净现金流表现出负值,企业会承担高额的融资成本风险,只有企业采取资金计划的编制,对资金的收入与支出进行有效的控制,企业管理者才能达到精细化管理项目资金的目的,从而最大程度的提升资金利用率,实现企业资金运转整体效益的提升,满足资金平衡的要求。 2.7 建立税务筹划制度 ?企业建立税务筹划制度能够实现全方位增值税税务管理的目的,包括税基管理环节、税收筹划环节、纳税计算工作、税金管理工作、纳税申报环节、统计税金工作等。在“营改增”后,通过税务筹划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加强各环节的精细化管控,还可以提高税金抵扣率。在全过程的精细化管控后,税收成本能够大大降低。 2.8 加强合同管理力度 ?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应加强销项类合同、进项类合同的管理。销项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在合同中应做好如下约定:第一,施工企业纳税人种类有效约定,目的是方便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的税率或者是征收率进行识别。第二,建设单位的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等信息要准确约定,可以实现施工企业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成为建设单位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第三,应税行为种类与范围明确约定,可以防止发生因为不同种类应税行为的税率不同而引发争议。第四,在勘察、设计、施工三个环节应分别约定相对应的价款,能够避免发生因为不同种类的应税行为产生的税率不同的而引发争议;进项类合同属于购进类服务,包括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设备租赁合同等。在管理分包合同时,需要明确分包人纳税人的种类,能够方便施工企业对分包人缴纳增值税税率或者是征收率进行识别。还要对应税行为种类与范围有效约定,能够防止发生因为不同种类应税行为产生的税率不同而引发争议。在设计环节与施工环节分别约定相对应的价款,能够避免发生不同种类应税行为的税率不同而发生争议。采购合同管理中,对供货人的纳税人种类进行约定,可以方便施工企业对供货人的缴纳增值税税率或者是征收率有效识别,并且还要对采购货物的种类与数量进行约定,避免因为不同种类货物税率不同而发生争议,对货物税率或者是征收率及税额明确约定。在管理租赁合同时,对出租人的纳税人种类明确约定,可以让施工企业能够识别出出租人的缴纳增值税税率或者是征收率,还要对租赁物的税率或者是征收率及税额有效约定。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制定符合国家发展的税收政策,“营改增”属于国家制定的一项积极财政政策,不只对周边产业的深度融合进行了有效推动,还能够实现建筑企业的优胜劣汰、企业纳税负担得到大幅度降低,并且还可有效规避重复征税的问题。在“营改增”运行初期,由于建筑企业因为被动式承受政策,在经营时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但也是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要企业能够积极面对,及时进行管理策略与制度的调整,可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竞争能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建华,宋刚练,马驰原.“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票据合同管理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J].上海建设科技,2018(2):104-106. [2]乔恒鑫.“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分析及对策[D].沈阳大学,2016:1-51. [3]何天星.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4: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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