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我国环境行政处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
范文 | 摘 要:现如今社会面临日益变化的生态问题,国家对此非常重视,所以在环境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在此方面建立了环境保护部门,针对于破坏环境的人进行环境行政处罚,而现如今环境的行政处罚也是临着诸多的问题,所以本文针对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与环境行政处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与讨论,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行政处罚;问题与对策 引言:现如今对于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在各方面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而破坏环境的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其实环境行政处罚就是一种对于环境的管理手段,对于环境保护发展也是有非常大的影响。 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其中环境的行政处罚就是行政处罚的管理特征,对于破坏环境的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目前,国家也是出台了很多关于保护环境的政策,对环境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而环境行政处罚是行政法与行政处罚交叉结合,也是具有行政处罚的一般特质,又有着环境法的独有特性,多方面体现了环境的多样性,根据所处罚的内容,对破坏环境的人进行一些相应的警告、罚款以及警告的处理,严重者甚至会吊销相应的营业执照,而这些有关的处罚可进行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阻止环境污染进一步的恶化。并且各种环节的行政处罚是构成法律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起到了环境处罚违法行为的作用,比如,在一家工厂中工厂的内部运用了超标的物质进行制作物品,在进行对于污水的排放就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居民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其中水中的一些环境污染带有非常大的刺鼻味道,很容易造成居民的用水困难,所以相关的部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而环境的行政处罚原则也是经过很多人的制定与认可,也贯穿全部的过程,对其中的设定与实施有着非常强的处罚规定与最基本的准则,是一种最重要的价值体现。 二、环境行政处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环境行政处罚面临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的环境处罚执法也是面临着非常多的问题,其中环境行政处罚的立法出现了一定的立法滞后性,对于我国环境行政处罚立法的起步虽然有些晚,所发展的前景也是非常的慢,但是随着国家这几年不断的进步,国家也是对法律进行相应的完善措施,在进行环境的污染与生态的环境保护方面,各地方与上级政府,会出现上、下级管理交叉、重复的现象,也因为我国的人口众多,在环境方面也体现出地域的特征和差异,实行起来也是非常的混乱与复杂。在加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主管部门的实践过程中,也是经常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于所进行各方面的污染只解决相应处罚,只知道怎么去进行相应的防治,却没有提及到对后续污染怎么治理的问题,所以更有一些小地方的法律体系也不是非常的完善,对相应的管理也是敷衍了事,并且当有人破坏环境时,执法人员对于此事的接收消息不及时,在加上后期的执法人员对于执法过程也是敷衍了事,对后期的发展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环境行政处罚执行管理效率也不是很高,经过近几年的调查统计,发现各地方的政府环境立法保护部门不是非常的多,对于参与环境的保护也是非常的少,在加上近几年的行政处罚的案件数量也是在逐渐的上升,全国各地相应的部门所进行的案例也非常的多,街道各地方关于环境方面的举报信也是逐渐的上涨,在执法方面也是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并且环境的行政执法处罚的执行率也是不高,不论从哪些的方面看,对于各地的执法都会出现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在加上一些相应的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造成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权力的滥用,如果想避免滥用权力,就不能缺少对环境处罚做到有效的监督,但是环境行政处罚的相关工作人员不但缺少监督的管理人员,就算是设立了相应的管理部门,但也是没有真正的展开工作,用来敷衍上级的检查,并且缺少一定的管理以及培训,不懂的怎么监管没有真正的展开监督工作。而保护法中对于环境的保护机制也是非常的少,大多数也是涉及到环境违法的行为人员,如果行为人员做出了环境方面的相关违法行为,面临法律的管束就非常的多,而对于环境的执法部门来说,对于其环境保护部门人员法律的约束就非常的少,所以就会有权力滥用的现象,在加上社会的参与度不高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对于管理的职责上下不明确等都是环境行政处罚中非常重要的问题[1]。 (二)环境行政处罚所应对的政策 对于环境的行政处罚,可以借鉴于其他国家的处罚体系,例如美国、瑞典、墨西哥都有着非常不错的处罚体系,对于破坏环境的人以及滥用权力的监督管理部门都进行严厉的惩罚。其实法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与实践的过程,所以环境行政法律体系也是需要不断的完善,在各大报告会上也是明确的表出环境的污染是重中之重的问题,也是国家重要的展开工作,有一个正确的思想指导,需要在体系以及内容上不断的进行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的管理监督机制,增加行政执法最严格的效率,加大对于环境问题的执法与监督管理力度,从最根本上解决行政处罚的问题。增加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能够规范的使用行政权力以及行政强权制度等法律措施,实现依法透明的执行,对一些政策進行严格的执行,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记录,对重大执行决定法制进行审核,还要不断的提高环境执法装备的科学技术。以此来建立环境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执法任务在实施处罚过程中流程的信息化建设,从而能够保证规范发的执法流程,让环境执法工作能够更加的有推动性。并且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环保服务解决方案,帮助一些企业有针对性的解决环保问题,解决掉其中的安全隐患。并最终强化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而相对于地方部门的部门管理处罚的严重不足,以及执法能力偏弱的问题,上级部门应该放实权到相应的地方部门,赋予地方部门非常多的权利,执行过后,还要细化的拟写具体相应的措施,待到最后时机成熟逐渐的就可以放权于地方的管理部门。对于相应的管理部门职权滥用的问题,所进行的处罚种类可以予以限定,并且明确规定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相应的较轻与较重的惩罚,对环境行政处罚的人员予以明确的执行标准,通过各种信息可以进行公开的原则,以新闻媒体进行相应的监督。还要完善内部的监督机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强化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将一些环境的违法案例进行相应具体以及各方面执行全部都纳入到监督的职责范围,将对于案例的事件进行个人负责的制度以及对于单位集体监督责任制度,并将执法人员的薪资考评与职位的晋升相挂钩,对人员进行一定的管理。并且展开各种宣传,积极向群众进行环境的普法,让居民群众参与到环境的保护中来,保护我们公同的家园[2]。 总结:面对环境问题,国家也在环境方面做出相应的保护机制,对破坏环境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这也就出现了环境行政处罚机制,其中对于环境行政处罚也出现许多的问题,所以对于内部的制度也要做出相应的完善,对于监督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一定整改,这样才能完善环境处罚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唐蕊. 京津冀地区环境规制对雾霾治理的作用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 [2]杨士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行政处罚的功能协同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9. 作者简介: 王静文(1991-),女,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工作。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安徽 宣城 ? 242000)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