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中国女性裹脚的发展状况 |
范文 | 王宜晨 摘 要:中国近代史,历史学家将其划分为自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在这段中西文化互相影响的历史里,女性裹脚的状况也经历了发展的高潮与低谷。但在历史的推进下,裹脚行为终将湮灭在文明社会之中。 关键词:裹脚;发展;文明 引言 关于女性裹脚的历史起源说法不一,有五代说、南唐说,但目前出土的相关文物,最早仅止于南宋时期。而在近代史中,裹脚曾一度在国民中风靡,因男女都喜爱裹脚后的女性走路时婀娜多姿的风姿。而西方文明的传入,与政治上强硬的手段,终于将裹脚之风止住。 一、裹脚的渊源:起于“优美” (一)宋朝 通过现在已发掘的历史文物,裹脚行为已经在唐宋时期出现。南宋时期,女性裹脚还没有成为约定俗成的社会惯例,裹脚的女性主要限于社会的中上层,因为这样人家的女性养尊处优,不需要进行劳动生活,裹脚当时还未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当时,弓鞋是缠足女性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为弓鞋的材料多为罗绮,所以又名“绣罗弓”。 中国考古学家发现至今年代最久远的缠足鞋文物,是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成人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长宽尺寸明显异于正常成人女性的脚。 (二)元代 蒙古人多在马背上长大,生性善战,入主中原建元之后,原本不缠足的蒙古女性,不但不反对中原女性的缠足习惯,还持欣赏、学习的态度。如斯,裹脚之风得以继续发展,在元朝末年,社会上乃至还呈现了以不裹足为耻的看法。 (三)明朝 到了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朱元璋的皇后曾因一双天足,而被百姓讥笑“马大脚”,“露马脚”一词典故由此而生。 缠足女性因为走起路来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加上宋明理学对女子的禁锢,甚至还出现了“賽足会”,仕女云集,或围坐于空场,众女子的脸可以不给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来,供游人点品,评题,最后由看够了小脚的众男人经过民主商议,评出名次。 (四)清代 明末,清兵入关以后,国家发布“剃发令”,以暴力强制男子剃发,以此作为屈服于清廷的象征。而女性裹脚的历史风俗文化,也开始被清廷下令制止,但久久没有达到目的,所以对于这一现象,当时便有“男降女不服”之说。从此以后,“缠足”的风气在中国的大地上愈演愈烈。 清代,作为女性,是不是裹足,缠得若何,城市直接影响到本身的婚姻大事。也正是在这时,八旗女子同样开始缠足,但八旗女子的缠足方法不同于“三寸金莲”,而是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就像一把利刃,所以又名“刀条儿”。 晚清的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记载,人们往往“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三寸金莲”的说法影响社会极深,当时甚至还出现女性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行动进出都要别人抱着的“抱小姐”,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抱小姐”在清朝是受欢迎的。也正因此,女性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五)民国 任何事物的发展达到顶峰之后都会衰落,缠足的风俗亦是如此。民国时期,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劝禁缠足文”。缠足之风才逐渐有停止的趋势。 二、裹脚的缘由:起于“优美” 1.古代男性社会地位较高,经常把女性监禁在内室当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酷的限定,以合适“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到达男人的愿望,而独有其贞操因裹脚引起的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能够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 2.统治者的意志对广大百姓的文化影响,在五代以前,据说裹脚是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认为如此脚形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三、裹脚的终结:文明“醒悟” 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对于裹脚这种行为的抨击,但大都抵不过大流,裹脚风气不断滋长。不仅是因为人们思想的固化,更是“天朝上国”的产物,一个人自负是自己的失败,一个国家自负将是全部国人的苦难。 宋代的文人车若水在其《脚气集》里,便对裹脚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清朝伊始,顺治二年,朝廷便下诏,今后所生女子禁止缠足。孝庄太后也曾下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而且,这一谕旨被悬挂在清宫的神武门内,浩然醒目。 等到康熙元年,玄烨皇帝也曾下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 光绪九年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在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后拒绝为其缠足,并呼吁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但他却受到了很大的排挤。此后,康有为的女儿还曾陪他到西方游历考察。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再一次向光绪帝上《请禁止妇女缠足折》,折中申明:“从国家法度讲,缠足是对无罪女子滥用刑罚;从家庭关系讲,有伤父母对女儿的慈爱;从人体卫生讲,造成了不该有的病态;从民族利益讲,削弱了种族。” 光绪帝谕令各省督抚劝导地方禁止女性缠足。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上海发起成立中国天足会——一个禁止妇女缠足,提倡妇女放足的民间社团组织,并拥有出版报纸《天足会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发展迅速。 1902年,清廷再次发出上谕,劝戒缠足。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落实。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也明令禁止缠足,此时,缠足之风才彻底断传。 四、总结 断裹脚之风,由文明之风刮起,吹遍中国大地,广大深受其害的女性终得解放。无论缠足是否为心中真实所愿,但都是畸形社会观念下促使的产物,是毒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现代文明社会不容许缠足之风继续出现,女性的身体健康亦是社会、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泱泱华夏,陋习虽不少,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占据在国民心中。 参考文献 [1]高洪兴,《缠足史——缠足的起源和发展》(中国社会民俗史丛书)[M],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1995年7月 [2]贾逸君,《中华妇女缠足考》[M],北平文化学社,北京,192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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