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问题研究 |
范文 | 摘 要: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家管理公共支出的一项基本制度。伴随中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基本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也逐渐向环保方向发展,促使政府采购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新时代背景下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越来越高和可持续发展产业延伸越来越广泛,伴随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每个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毫无疑问和整个的自然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为保持可持续发展劲头儿,公家采购政策势必得往环境和谐的目标看齐。面对不容乐观的环境恶化现实,国家环保采购政策将往何处去,成为目前令人瞩目的问题之一,不论是出于现实还是理论,两者都有非凡的社会意义。这篇文章介绍了什么是绿色采购,并且以现有理论作为出发点,详细深入思考国家这个问题存在的弊端与不足,并深入剖析相关缘由,通过将行业以往的实践经验作为参考,对促进河北省的采购制度优化与提升做一些合理化且微不足道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开发;环境保护 一、政府绿色采购相关理论 (一) 政府绿色采购的含义 首先,政府作为主体进行绿色采购活动,本质上属于一种节能方式。更具体一些的说,购入或者利用以环境保护为基础且拥有国家绿色行业标准认证标识的产品或服务,被称为环保采购,这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工业化发展了这么几个世纪以来,日趋恶化的自然环境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小的压力,而节能环保消费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传统采购活动购入的产品不论在设计还是废物回收层面经常性的忽视了这个产品和良好的生态自然是不是和谐共存的,很多时候相对于糟糕的环境,人们更在意的是产品或者服务是不是最低价,耐用性怎么样这种问题。绿色采购推崇一种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方式,它希望和谐共生这种信念能够深入到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步的推动人们向和谐共存的方向去进步与发展。建立在产品抑或是服务大同小异的前提下,政府绿色采购的优先选择对象是那些几乎不影响到自然生态、资源配置高效的产品,也就是政府在实际采购过程中要挑选那些已经经过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证的进行购买。那样的话,某些技术落后、污染生态的产品将会落后,为了生存就会升级改造得到环境认证,国家层面的环保采购,不仅仅加速了区域生态企业的进步并且也在逐步的引导社会大众群体消费的习惯转变,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就不会只是一句空谈。政府环保采购不仅有效保护环境,也要慢慢开发市场空间,引领绿色风尚,使得采购的“绿色化”越来越引起重视。随着国家环保采购深化,涵盖范围越来越广阔,从日常办公用具到3D打印机等大型设备,它们要跨入环境友好产品门槛,就一定要做到环保高效,碳排放量低等标准。 (二)政府绿色采购研究进展 1、国外理论研究进展 通过对全球公共支出理论实践的不断研究,西方学者越来越重视这种行为中涉及到一些公民与企业义务,其中最主要核心部分就是保护生态的问题,所以关于绿色采购行为开始备受关注,诸多国家和地区作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帮助了社会实践的完成。如Mc.Crudden《Public Procurement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當中国家采购被行政机构当做工具来控制经济运转情况。K.davis《the case for and against business assumption of social》立足于一个企业,从这一个视角来探究社会责任与义务,Davis觉得保护环境应当是企业负有的责任之一。Craig R.Carter的《interorganizat social antecedents and determinants of Environmental》的构想是:国家采购时应当充分考虑那些可以循环利用的物品,人们在生产和使用后都不会危害到环境与人们的身心健康。Minette E. DrunmwrighSocially Responsible.Organizational Buying(1994)就绿色采购的重要性,强调政府购入的社会责任Minette E.Drunmwright于social dimension ResponsibleOrganizational Buying(1994)揭示了我们的政府这么做的原因,强调政府采购的社会责任[6]Zsidisin与Siferd 于 Environmental Purchasing(1998)写到:环保采购在政府运作中要有一套高效完整的采购制度[7]。Markku Simula 在 PublicProcurement Policies for Forest Products and Their Impacts (2006)中的观点:政府环保采购将作为一个封闭的环节,那么不管绿色采购或者是其他制度变化都在潜移默化改变着这个社会。①澳洲的Vinod和Russell(2017)针对性极强的讨论了政府在能源产业的参与。BertoMi and Rezessy及Goldman(2005),Scorrel(2007)等学者在对融、投资的几种模式展开了分析。Sorrel(2007)富有新意的对能源资源产品做了分类:以供给和绩效作为标准区分,生产和销售成本也得到明确。从国外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在国家环保采购模式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且成熟的理论体系,并通过市场化实现飞速发展,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资金运转程序。 2、国内研究进展 我国对于政府绿色采购研究起步相对晚一些,但研究速度较西方国家同期较快,王宏把《国家采购社会财政理论和产权研究》当做政府采购的规范文本,对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进行系统研究。施锦明在《政府采购》文件里边明确了国家采购实务与规范,以及对我国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和环境友好产品购入制度等进行研究说明。陈丽莉、董淑兰等觉得,如果政府采购人和经办人之间产生冲突及矛盾,那么有可能不利于社会经济整体进步与发展。在投入运作之前,实现制定好行为规范准则是不可或缺的,立足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规划层面上,不同环节紧紧的配合在一块才能形成合力才能确实提高相关的效果。这一项利民政策始终坚持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精神,在它的推动下优化升级我们的相关产业结构,进而加速国民经济增长速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虽然中国在比较短的时期以内就取得突飞猛进的成绩,但是许多制度依然有多方面障碍,我们需要实现跨越,很多的制度、政策仍然存在很大的改善余地,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注意市场、企业和政治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随着循环发展经济理念的出现,我们国家在自己对政府绿色采购研究及总结的经验基础之上,再结合之前已有的成功案例,具有中国特色政府绿色采购产业必将实现最终的辉煌与进步。 (三)政府绿色采购理论依据 在社会实践中,采购理论最终的形成是由不同的原因导致的。为了快速的完成和实现我们的目标,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侧重于两个理论展开探究: 1、公共产品理论 一般来说,公私互斥,非私人的东西就都属于公有。那么在社会生活中,个人的消费并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什么别的影响,他用的时候别人一样可以进行使用,这就说明社会大众使用这种产品与别人没有关系,也不具备排他性的特点。特别典型的例子,比如国防,军事等领域出现了相当多此类产品,所以我们应当对他在整体国家经济的中的推动作用有清晰客观的认识,逐渐的摸索出一套适合我们的处理方案。那么我们不难看出,公众产品并非只有单一类型,要想深入进行研究实践,我们必须要把分类放到一个核心的位置上去。如果我们能够依靠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作為依据,将会产生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和私人产品这种新的分类方式。我们在生活中见到的纯公共物品最为明显的就是国防与交通;严格含义上的纯公共物品太少太少了,绝大多数都属于准公共范畴,这些东西对社会将来变革与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对它们进行准确的分析思考,从而达到全国经济新目的和指标,根源上建立和完善公有产品管理利用体系。 我们还要清楚的认识到,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意外情况时会发生的,所以在操作过程中我们应当构建更高效更灵活的信息交流平台,从而促进与适应国家与社会总体发展,大力构建出具有深远与现代化意义的公有产品应对模式。在社会变化阶段,我们没有办法完全做到杜绝免费搭乘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市场供给的公有物品是很有限的,所以政府应当作为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让社会变得更稳定。追求全面完善的发展道路,要知道这种转变毫无疑问是必须的,在处理利用方式上可能更适应现代形势。国家主要提供了不同种类结构的产品投入到市场当中,而购买公有产品依靠中央财政和适中的服务费用,这种供应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惟有如此发展之路会走得顺利一些。 2、委托代理理论 作为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授予权力的人也被称为委托方,而承担授权的人那就是代理人。此理论能对产品供给有效性与合理程度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它脱胎于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阶段。就社会生活实践而言,委托代理理论拒绝因循守旧的旧思维观念,转换思维转向了一个新的角度,相对简单的就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局部优化与改进。它对组织现象的强大解释能力远远超过以往的微观经济学,并且它的理论价值是不断的展现在实践价值中的,也就是说,越用越值钱。这种强悍的理论在以往三十年间产生了巨大的效果,早在上世纪中叶,这种理论的使用价值就已经得到肯定。可以这么说,只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么信息不对称这种差异就永远不会被消除。委托代理理论一般来说可以具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些动荡不安的因素,机械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精细化分工的出现,这种特殊的资源利用模式出现了一批精通专业知识和技术人才,他们有着很强的能力,委托代理人结构模式就此形成。在这种关系当中,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实际效益预期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越是贴近真实情况的处理模式越值得被采纳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或者降低差异性,整个结构方式就会变得更高效便捷。 (四)政府绿色采购的效应分析 1、政府绿色采购的社会效应分析 政府的绿色采购最主要的目的是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而不是从中获取利益,政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是组织者的角色,所以提倡绿色采购能够制造较好的舆论效果,采购也才能顺利的进行。对供应商的选取也是重要的环节,不能只根据表面的行为做出判断,还需要经过评审团商议决定,对供应商的招聘与选取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供应商满足所供应商品应低碳环保,有保护环境的意识等绿色概念等条件,还有保护我国民族企业的意识。在世界范围政府采购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GDP中政府采购所占比重很大,他们以保持生态环境为由,通过政府行为控制着供应商进入其国内市场,以绿色采购的方式引导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 我国采购法中有着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目的应该要切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要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要注意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实现各个地区经济的共同发展,带动中小企业和谐发展。其中涉及到要保护环境的要求,我国有些省市也有着自己特定的采购规定,国家发改委也多次下发了以政府为主导的采购清单,这些采购清单对于低碳环保型的电子产品采购得较多,主要集中对环保类汽车以及电脑的采购上。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围绕绿色采购而出台的法规,但详细、系统的关于绿色采购的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法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所欠缺。使得绿色采购的面还没有打开,在进行采购单过程会出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问题。政府绿色采购为我国转型向可持续发展社会提供着切实的保障,也是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迫使我们的相关学者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总结并整理出一套适合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采购方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政府绿色采购的经济效应分析 虽然政府的绿色采购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在实行绿色采购时还是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从一方面说,因为政府采购主要是从私人企业那里进行购买有着商业性质,从另一方面说,由于是政府主导的采购所以也带着一定的非商业性。政府对公共资产有着使用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存在不符合商业准则的行为有着单方面停止采购的权利。所以采购的招标文书中也要有明确写明,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政策和取得政府的相关帮扶问题在文件中特别标注出来。这样做的目的除了积极推动绿色采购的执行,还有就是鼓励环保型的企业大力发展,积极按照环保标准的要求生产相应的产品,达到输出与供求关系的平衡,对调整产业结构以及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经济的发展不应该过多的干预,只有随着其自身发展而形成的市场环境才会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发展中会出现一些突发的情况而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时就需要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措施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政府的绿色采购也就应运而生。绿色采购的实行能够在经济发展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把控,使得资源的利用与配置达到最优,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加有保障。绿色采购还能对商品的生产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消费的倾向性也会随之发生改变,企业也会看准政策的宏观调控知道该生产怎样的商品。政府在这个环节中要充当好监督者的作用,要把绿色环保放在首位,才能让政府的采购行为起到政府对经济促进的效果。现阶段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各种物质的需求越来越高,致使政府的采购行为与规模变得越来越频繁,也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对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的采购订单会详细写明需要采购物品的数量以及品种,这直接关系到采购的预算问题。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广大,内容丰富多样,样本量巨大,所以在财政政策中就能够很明显看出政府采购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甚至在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都能发现政府采购的影子,尤其是绿色环保型企业的整合与变化是最为直观的。传统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忽视了对环保的重视,在其出口时就无法获得许可,而丧失了拓展国外市场的机会。政府采购行为的开展要多方面考虑各种因素,经济成本的付出、绿色环保的激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需要考虑进去,最终达到控制物价维持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 二、国外政府绿色采购成功经验与启示 (一)美国 美国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实施了绿色采购,所以在政府绿色采购上美国有着先进的经验,在20世纪末期的时候,美国就提出了进行政府采购来稳定经济的概念,有很多成熟的采购案例在美国得以施展。正是这些政府采购方案的实施使得美国的经济平稳的运行,积极推动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当时专业的、系统的采购政策还没有形成,但是在美国的采购法中有明确的强调:政府的绿色采购一定要秉承对自然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主题,并且将绿色采购中提到的环境保护写到了宪法中,政府的绿色行动是基于资源回收而开展的,评估委员会对政府的绿色采购起着监督的作用。有证据显示,自“联邦采购、回收及废弃物减量”这一政令签署以来复印纸的回收再利用從94年的12%提升到了98年的69%,这是由于政令的颁布以及绿色采购行为的开展使得资源的利用更加的合理,也使得采购更加的有针对性。 (二)日本 由于日本国土面积较小,又是一个岛屿国家,使得日本的资源十分的稀缺,而且日本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很早前就实施了政府的采购行为,减缓着有限资源的消耗,所以日本的绿色采购行为也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日本中央政府强制要求内阁成员所涉及到的生产产品都必须符合政府友善型产品的要求,不能出现破坏环境的现象。政府的绿色采购在不断的实施过程中就意识到了实施该操作的重要性,所以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就明确了本国的绿色采购法,采购法明确规定采购管理部门全部制定和实施绿色采购计划并依律实施,绿色采购法的颁布极大的缓解了日本的资源利用问题,在资源回收利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有效的利用了资源又稳固着国内经济的平稳发展。通过市场化的协同管理,把政府资源与市场资源组合起来,实现了具有划时代绿色采购新模型,最大化的扩大政府调控的作用。 三、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用有限的资源、养活世界上1/6的人口是我们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所以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由于人口众多,导致资源的使用与消耗的速度非常快,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严重的水土流失及森林的滥砍、滥伐等加速了土地的荒漠化,由于缺乏环境保护的意识使得自然灾害激增,给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损失。目前,虽然政府宏观调控实施绿色采购较西方发达国家晚,但发展速度较快,随着经济发展的转型,我国政府在总结西方先进国家绿色采购的成熟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制定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改进措施,初步形成了绿色采购的基本政策,在绿色采购行为开展中也达到预期目标。随着采购行为的进一步扩大以及涉及到的绿色种类日益增多,致使河北省在采购过程中问题开始显露,甚至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致使绿色采购无法有效的实施。 (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现状 2004年,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正是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采购的政府化,也说明我国的绿色采购开始有了制度的保障。此后,财政部、环保总局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7年,国务院也印制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此后,我国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为主的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先后公布了22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24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初步形成了绿色采购制度,在实施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7年,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规模为173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2.1%。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规模为1711.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8%。绿色采购在我国范围内实施以来,能源浪费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是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9年4月1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二)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存在问题 1、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完善 政府采购数量与金额占全年财政收支的总比重,不仅是评估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发展情况的有政府采效手段之一,也是反映政府对待环境保护规模的重要指标。2018年度我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同类产品比重58.02%。我省自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以来,绿色采购的执行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但与我国发展快的地区相比,经验还比较欠缺,还没有形成明确的多维度的绿色采购的体系,采购清单的覆盖面还比较窄,在采购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在控制之外的事件。为了实现我省加快实施绿色采购的目的,应该加强对市场的调查,列出更多的采购清单,丰富采购产品的类型,发展我省绿色采购的规模效益。 2、采购主体的绿色采购意识有待加强 在我省政府绿色采购实施过程中,环保意识在采购主体中意识相对薄弱。有些基层政府采购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和节能环保产品缺乏系统的认知,甚至存在一些采购人员会以各种借口不采购绿色环保产品。这不是单一、简单的问题,绿色采购不只是概念,而是切切实实能带来利益的事情,所以要落实到实处,需要多部门联合起来,齐心协力,目标统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政府相关的绿色采购政策法规没有及时出台并形成一套基本完整的体系以鼓励支持绿色采购行为。第二,政府采购没能绿色环保的概念积极传播。有些工作人员虽然了解当前绿色采购的新形势,但在具体在工作部署中“绿色”意识淡薄,只是机械性执行政府采购行为,这为我省加速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起到副作用。第三,在执行绿色采购的行动中主观意识不够坚决,今后应加强对环保产品的采购的宣传,形成绿色消费的群体市场。第四,供应商意识转变太慢,对绿色环保不以为意。第五,政府在扩大宣传这一块的力度不强以及手段过于单一,应通过报纸媒体等机构加强社会宣传,培养绿色消费意识。 3、绿色产品采购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绿色产品倡导的是环保型的产品,所以在研发的过程中投入的研发经费相对较高,成本随之增加,在生产的过程中投入的资金将更加的庞大,对资金的要求较高,最终导致绿色采购的经费占比提高。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对于上下游绿色产品的要求的提高无形中会提高采购的成本,使得政府采购无法大批量实施,价格也高出很多,使得绿色产品政策的出台与实际生产中出现偏差,采购变得比较尴尬。 政府绿色采购调用的是公共的资源,所以要对经济的发展以及环境的保护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充分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推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政府的采购行为需要用到庞大的资金,所以对采购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好监管的作用,不能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应扩大采购的丰富程度,激活市场内需,有效调动采购商的生产热情。从目前学者研究成果看,采购成本过高是现阶段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只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扩大政府的绿色采购行为,最大化的将不良的负面影响控制下来。所以应采取多样的手段,考虑问题的多样化,维护好国内绿色采购的氛围,营造良好的采购环境。 4、政府绿色采购的评价监督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政府采购的评价,更在意的是采购过程,而不是采购结果及其产生的影响。2018年6月,天津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学校课桌椅类家具采购量大、关注度高、牵涉面广的特点,在滨海新区新建学校办公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首次采用了绿色采购评价体系进行评标。在新的评价体系中,除传统的“两张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评价指标外,还专门增加了多项绿色评价指标。从关注投標产品本身单一层次,扩展到对产品本身、产品全生命周期、产品供应链三个层次进行绿色评价,推动政府采购向绿色采购升级。我省应借鉴其先进的绿色采购评价理念,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优势,以及采购中心多年实践经验,形成一套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甄别性高的绿色采购评价体系。在我国绿色采购政策逐渐发展的前提下,同时推进我省绿色采购的法制化,实现法律保障。 四、完善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的对策 (一)严格执行品目清单管理,构建政府绿色采购信息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于品目清单范围之内的采购产品,采购者应当依据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于那些获得证书的产品,政府部门才可以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我省政府采购要优先选择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杜绝购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危害的产品,且要逐渐减少对耗能高产品的采购,否则财政部门应拒付采购资金。未来对于政府采购行为而言,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公布的品目清单确定的优先采购范围实施采购,并需要在采购超标文件中明确采购产品的规格,尤其是需要明确对环保与能耗方面的要求等,对符合环保、能耗的产品应该最先考虑。 从当前情况看,开发绿色采购信息交易系统是我省顺应“互联网+”新形势和“电商化”采购的新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府采购的创新交易模式,我省应在各市、县(市、区)政府已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础之上,开发绿色产品信息版块。主要是对外公布与绿色产品有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品目清单、产品目录、实施机构及认证结果等相关信息。还要针对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继续研发相应的信息查询系统,特别是需要构建一个健全的数据库,可以存储绿色采购清单中的系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信息,这样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者便可以根据产品类目、企业以及品牌等信息来查询。与此同时,还应及时根据实际变动优化调整数据库,要实际公布绿色采购供应商的完整信息,也要公布政府绿色采购需求。这样供应商便可以更好地优化自己的产品。另外,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精确且要符合法律要求,认真贯彻相关的制度要求,确保公布的信息准确、及时。 (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配套制度,健全绿色采购监督机制 要想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规范化,需要制定严格的配套政策并确立相应的监督体制,这样可以更好地达到政府采购绿色环保的目的。我省要认真贯彻绿色产品在开发、生产、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与此同时,还需要强化对相关标准的制定,尤其是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推广与认证制度等进而有效支撑绿色制造以及采购等政策实施。同时,还要引入财务以及审计等部门对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针对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我省还应强化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上下协调,合力将绿色采购落到实处。一是我省政府应加强对于政府购买节能环保货物、服务供给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评估等方面的采购监督机制,尤其是针对对环境有着较大影响的产品建立全程的监督机制,便于查看这些产品的目录或者服务周期。二是在信息化时代中,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除了内部监督外,还需要引入外部专业的监督组织或者机构,比如需要引入第三方环保监督机构,或者由环保相关专家构成的组织进行监督。这些组织或者机构在监督中需要将监督的每个过程写成书面报告,然后将报告存档。最后,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发挥自己的监督职能。就政府绿色采购行为,政府内部应开展节能执法监督监察,并且还需要向社会公布相应的监督热线,确保相应的行为构成透明化、公开化,且整个过程均可以主动接受监督。一旦发现有不合法的行为,要追求行为主体的责任,并将它们纳入黑名单。另外,如果在绿色采购中有单位没有按照绿色环保的标准进行采购,财政部需要立即要求他们进行整改,若不按照要求整改,需要进行通报且拒绝调拨采购费用,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我省还要结合实际,强化政府绿色采购主体的自律,落实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各职能部门协同强化对整个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发展。 (三)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进行绿色采购绩效评估 建立健全河北省政府绿色采购的重心即为确立相应的标准,并针对绿色产品采购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估。我省应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充分联合每个行业关键机构的职能力量,共同编制政府绿色采购的具体标准,确保其执行有相应的根据,进而让该项工作实现规范化。为确保相关工作者能够及时简便地判别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做到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不断强化提高合格评定能力。因此,需要加强对现有绿色产品有关认证检测部门的监管,不仅要提升它们的评估能力,同时还需要提高它们的资质管理能力,这样才能切实培养出专业的、科学的认证检测部门,为标准化绿色采购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系统的、全面的政、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就政府绿色采购而言,它的规模可观且示范效应显著,随着我省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明确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其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分析政府的绿色采购行为,发现其具有公共性、繁杂性、服务性等特点,决定了它的绩效考核同样呈现出繁杂性的特点。针对绿色采购工作,我省政府要构建相应的绩效考核细则,同时也需要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与机制、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评估重点需要囊括以下几点:首先,站在内容的视角,需要做好事前评价、事中评审、事后评价三个阶段,且评估的内容应有过程性、采购计划以及采购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不仅要关注最终产品的绿色标准和要求,还应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包括供应商的物料选择、能源消耗、生产流程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等多个方面。其次,从评估主體视角来看,需要重点确立多样化的评估主体,尤其需要加强财政以及审计等政府内部机构的力量。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积极借助第三方评估组织,以及公众的力量实现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综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对于表现优秀的部门或者个人要进行公开表彰或者进行物质、精神等奖励,相反针对背离有关规定的行为要进行惩罚。另外,评价结果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督促河北省绿色采购各项制度和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三是充分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等基础,推动绿色采购落地生根。一方面通过增加细化指标、提高指标甄别性、加大绿色评价影响力度等方法,推动绿色政府采购全面实施,促进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影响评价的指标除符合品目清单要求外,还应包括设计、生产、运输、维护、回收等环节是否符合绿色生产标准。另一方面,在考虑业绩影响时,主要考虑供应商提供绿色产品的业绩情况。对近期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酌情予以扣分。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履职行为,就要带头对绿色产品、工程和服务予以鼓励支持和优先购买,推动社会绿色消费取向的形成,引导供应商和相关生产企业选择绿色发展方向,促进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四)强化相关人员的绿色采购意识,培养专业化的政府采购队伍 对于政府而言,要想让绿色采购工作科学化,首要的就是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且还要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这样可以有效激发大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进而可以提高绿色采购的质量与效率。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增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倡导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强化采购部门节能意识,鼓励优先采购节能降耗产品,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此,有关部门需要对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比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他们绿色采购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购绿色产品是执行国家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第二,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改善政府绿色采购评审专家库的构成。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的方式,扩大征集的范围,面向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广泛征集。完善专家奖惩机制和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评审水平,明确评审专家的评审纪律、评审内容等问题,使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有章可循。第三,立足于国内政府绿色采购当前的发展现状,需要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的研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和政府绿色采购职业化进程。从参与者角度来分析政府绿色采购,可见其参与者是买卖双方,这就意味着一方面需要提高政府相关工作者的绿色环保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提高供应商在这方面的绿色环保意识。因此,应提高绿色环保思想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能够更好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从而推动我省政府绿色采购的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配套措施 1、价格补贴措施 为鼓励企业、政府及私人在购买各自所需绿色及环保商品,政府应该应当出台相应政策,采取价格补贴等措施予以鼓励。新形势下多数绿色产品需要另行开发研究,投入资金增高,需要更高的技术支持,种种原因导致绿色产品成本偏高,最终的销售价格必然居高不下。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度气代煤和电代煤目标任务的通知》,河北省省委联合政府颁布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根据河北省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唐山市气代煤、电代煤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如果居民购买使用燃气设备,仅需要负担三成的费用,剩下七成的费用由政府补贴。到2018年唐山市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受益户将达到147150户,这为唐山打造全国清洁能源试点城市,提升当地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同时,应该继续把价格补贴措施作为一个有效的补贴手段,鼓励我省政府绿色采购工作。 此外,政府应出台政策或者提供优惠条件激励企业投入到绿色产业的发展中。在当前循环经济的发展、保护环境的要求下,开展“绿色”新技术的等项目的信贷业务,鼓励银行向这些企业及个人提高信贷额度、增加资金支持,相反调控银行对传统的不注重环境保护的生产企业减低信贷的支持。当前,提供这些信贷业务的大多是政策性银行,它们通过发展这些业务收获了相应利益,相反那些未能提供这些业务的商业银行,却与产品的绿色化背道而驰。因此,我省应当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或要求银行将绿色信贷全面推行,这种方式能够让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迅速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迫使传统企业加速转型,这种切断资金供应链,可以降低投资者投资污染程度高的行业的意愿。且这种方式对于减少高污染行业投资,引导投资者向绿色产业倾斜的力度更大,可以切实促进我省绿色产业的发展。 2、税收减免措施 在2015年6月国务院针对环境保护出台了相应的税法,即《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对环境税费改革实质性的重大突破。其中重点有如下几个规定:第一,进一步促进增值税绿色的变革。针对绿色环保的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一半;第二,进一步推动资源税深度变革。有稀土、钨以及鲴等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变动它们相应的资源税税率;最后,向绿色环保节能车辆或者车船消费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式转变。在国家法律规定基础上,河北省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税种详细化,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的法律和各项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税种,还提到了针对消费者的税收优惠制度。例如,消费者如果购置绿色节能环保等产品的时候,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免。通过税收优惠引导消费者的选择,刺激人们对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需求。河北省人口众多,绿色环保节能产品在刚推向市场的时候消费需求不高,那么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拓展市场需求空间,实现节能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 五、小结 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入影响下,政府绿色采购受到了极大的重视,它不仅契合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同时也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思想的要求。它重点要求政府采购行为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致力于政府采购更环保方向发展。因此,政府绿色采购行为尤为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保护生态环境;二是,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和能源。当前,从我省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现状来看,尚且属于发展初期并且还在不断摸索中。针对当前的发展情况,还需要健全河北省在这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使之符合中国国情和河北省的实际情况,使之与世界经济接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军民,苏明.创新财政环保投入方式提高环保投资效率[J]环境经济;2010(9)26.30 [2]Jacque Lineetal: Interactions between Operational Research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1995.9. [3]G. A. Zsidisin and S. P. Siferd,“Environmental Purchasing: A Framework for Theory Development,”2006.34. [4]European Journal of Purchasing and Supply Management,Vol.7, No.1, 2001, pp.1-73.doi:10.1016/S0969-7012(00)00007-1. [5]Sorrell S.The Economics of Energy Service Contracts[J].Energy Policy,2007,35(1). [6]Pedrasa MA,Spooner T,MacGill I.An Energy Service Decision DSupport Tool for Optimal Energy Services Acquisition[R].Centre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Markets Paper201 0 作者簡介:张琳(1987年7月15日)女,民族:汉,籍贯:河北省唐山市,学位:研究生,职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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