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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流动的权力与实践的制度
范文

    〔作者简介〕吴四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北京100732。

    近年来,史学研究应“眼光向下”“自下而上看历史”,回到历史现场的呼声越来越高。伴随历史研究的重心下移,清代基层权力体系与基层社会逐渐成为学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区域历史研究的发展,如华南研究等,力图从地方社会背后看到国家的影子,看到地方精英利用国家话语完成对地方的重新塑造,展示异于以往的清代社会基层面貌。〔1〕不过,清代基层社会运作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远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作为基层社会场域权力的运作实践,不仅受到中央政权力量规划的影响,更受制于地方资源的转化与聚集。各区域内在发展的独特逻辑,在中央力量挤压与地方性资源充足的双重制约下,获得独特的发展轨迹,形成不同的地方基层社会管理特色。现有的华南与华北等研究,远远不能涵盖中国复杂的广大基层社会。广阔的西北、西南地区,特别是四川盆地的清代乡村社会,因其拥有移民体系的特殊情景,使得其乡村权力体系,更是构成透视普通乡村生活的难得镜子,值得人们拓展此类研究。

    梁勇的《移民、国家与地方权势——以清代巴县为例》(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出版,以下简称“《巴县》”)正是这种努力的产物。以移民社会为显著特征的巴县,呈现出异于寻常内地的地方基层权力体系和运作逻辑,外地移民的自治组织与原有的基层组织博弈与融合,共同演出了移民社会独有的基层权力场景。《巴县》立足巴县档案,抓住巴县地方社会独特的地方逻辑,阐述清代长时期地方基层权力体系的变化,为区域研究的新探索做出了可贵的努力。

    一、巴县特色与双轨制运行

    《巴县》全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以巴县为窗口,观察清代基层社会中不同社会制度在地方社会的实行状态,展示清代基层社会权力体系的复杂演变。《巴县》研究的特点在于,它以移民社会为底层,观察地方独特制度与全国普遍制度之间的互动与演变,展示清代地方权力舞台上各种场景的演变。

    《巴县》一书的核心史料为巴县档案,辅以其他包括族谱、碑刻在内的地方历史文献。该书不仅对国家政权及非政府组织有整体考量,同时对整个清代进行长时段考查,进而准确把握清代巴县地方社会运作的独特逻辑。正是依据大量翔实的档案,巴县地方社会的发展特点得以逐步展现:以客长制度为例,作为移民社会的典型,巴县社会的流动性远异于人们所熟悉的华南和华北地区,其犯罪行为也极为别致。啯噜作案,类似流动人口的集体作案,使得保甲制度难以招架,催生了新的客长制度。客长制度明显不同于华北地区的“乡地制”,也不同于南方的“义图制”,它是移民社会基层管理的独特产物,反映移民社会的独特管理机制与管理逻辑,即用“客民”管理“客民”。

    《巴县》用两章篇幅详细阐述移民社会的构建过程,特别是从宏观的国家移民政策和微观的个体生命感受两个方面,阐释巴县移民社会形成的复杂性与动态感。移民社会的出现,给后来的所有基层权力场景演示提供了一个恒定的舞台。巴县移民社会的形成,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有利引导,清政府采取积极招徕政策,对移民实施优待政策,如户籍宽松、徭役免除,甚至允许移民“异地高考”等;另一方面是全国各地民众的积极响应。前来四川的移民不仅有原来逃离战乱的土著回归,更多的是各省新移民的涌入,这最终在巴县上演了一场移民与土民之间的权力博弈。

    《巴县》最关注的是移民社会中制度的建构与实施。客长制度何以在巴县生长,又与原有的保甲制度等存在何种关系?首先,巴县原有的保甲制度不能适应移民社会的发展。作为移民社会的巴县,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如前述啯噜,客长制度应运而生。客长即客民之长,客长地位与乡约、保长相似。客长在地方社会扮演了多重角色,对上承办公务,对下负责地方秩序维护和调节民众矛盾,是官民之间的枢纽。客长制度与保甲制度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巴县》研究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方面承认客长制度是巴县社会最具地方特色的基层制度,是一种移民社会独特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注意到,客长制度与保甲制度并非对立关系,并非排斥状态,而是互相融合和补充。正是这矛盾的两面,才成就了巴县基层管理体系独特的双轨制。客长成为巴县基层社会管理系统中特有的类型,在基层权力的场景中,新的类别的出现,并非被完全禁止,也并非完全异类,恰好只是适合当地社会的特定产物而已。

    八省客长正是客长制度的典型产物。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八省客长不仅影响着巴县商业的发展,更对巴县地方社会治安、地方社会救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晚清基层权力空间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为晚清各类权力场景的出彩描上自己浓浓的一笔。《巴县》用三章的篇幅,通过保甲制度、客长制度的互补,以及八省会馆的个案研究,展示巴县移民社会中基层权力体系的独特构成以及鲜明的移民特色。在作者看来,巴县的基层管理体系是复杂的,更是基于自身特定的移民社会而逐渐建构的。客长制度在基层管理制度中的诞生与发展,其与保甲制度形成的双轨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巴县移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构成巴县移民社会地方逻辑的核心所在。巴县的基层社会权力体系是特殊的,这种特殊性根源于其移民社会的特性。

    《巴县》并非仅仅关注客长与保甲制度,更关注巴县权力舞台各种主体的变化。《巴县》用两章的篇幅描写团正和学董怎样进入到巴县的基层权势网络,并日渐成为其核心,展示了其长时段视角观察的基层权力体系演变。在作者看来,巴县的基层管理体系是积累的,权力主体是流动的,也是在长期历史变迁中丰富起来的。巴县便利的地理条件,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一轮轮外部社会的冲击。从白莲教起义到太平天国运动,兴办团练成为巴县这一时期重要的地方基层政策。团练的首领一般成为团正。团练并非完全像学者们希望的那样,其作为一个临时组织,很快便在历史上消失了。《巴县》通过翔实的档案展示了基层社会的复杂面貌。同时,团练也可能从临时组织向日常组织演变。某些地区,清中期客长扮演了地方权势网络的核心,而到了后来,团正逐渐演变成为地方权势网络的核心。当然,一些地区客长与团正经过了惨烈的博弈,为了地方利益和权力的争夺,结果也很难预料。显然,双轨制的巴县基层权力结构,在历史的变迁中,不断遭受新的势力的冲击。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团正作为一股新的基层力量,开始在晚清巴县基层政权中不断崛起。不过,这些崛起的趋势也会为新的势力所干扰。

    晚清学董成为巴县基层管理体系的新宠儿。科举制的废除,民族危机的加深,使得教育的发展成为国人奋发图强的不二选择。没收庙产、兴办学堂,成为影响巴县地方公共事业的大事。诸多学董基于办学要求,将原有寺庙田产等公共资金没收,转而成为教育发展的资金来源。学董与原来的客长、团正和保长都发生诸多矛盾。地方政府基于发展教育的客观需要,往往偏袒学董,使得学董在地方权势网络中日渐成为核心。从晚清的兴学实践来看,每次大的国家政策,或者政治运动,都会在巴县这个区域社会中留下或深或浅的影子,而如团练或兴学等事件,却使得团正或学董日渐走到地方权势网络的中心,成为地方权力的掌控者。

    二、移民底色与制度实践

    通过区域社会特定的舞台,观察重大历史事件或者独特的社会制度实践,成为今日社会研究的重要路径,而梁勇的《巴县》研究最大的不同,就是长时段地关注一个特定的历史区域舞台,展示舞台上各种制度的实践,各种权力要素的流动。清代巴县是一个各种制度先后实践的特定场域,而非一个静态的空间所在。自巴县重建开始,至移民社会形成,巴县社会的内在地方逻辑就已经产生,其重要特征就是移民社会背景下的权力重组与新生。

    《巴县》认为,移民社会的内在逻辑是巴县社会基层权力体系演变的重要影响因素。因为移民的进入,加上人口的流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旧有的保甲制度无法应对啯噜等新的社会犯罪,客长制度随之应运而生。利用外乡人管理外乡人,有着类似“以夷制夷”的味道。客长制度的治理效果无疑是高效的。但是,随之滋生的客长也开始在巴县基层权力体系中寻找自己位置,最终部分取代保甲制度。显然,移民社会有着和内地社会不一样的权力运作逻辑。八省客长更是移民势力的代表,不仅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商业发展,同时担负地方治安等社会责任,无疑成为一股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强大势力。他们与地方政府维持了相当长期的良好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府的某些重大责任与义务。无论人们怎样认识巴县社会,其移民社会的底色都是首先应该考虑的。所有巴县社会基层权力机制的运作,都先天地印上了移民社会的底色,并且在移民社会逻辑的规制下,演变出自身独特的色彩。移民社会的内在逻辑内生于巴县社会,而非某一标签,它切实地影响着巴县社会的发展,而非一个简单的外力因素,是巴县区域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

    《巴县》关注基层权力体系的建构,力图展示其复杂性与丰富性。从保甲制度、客长制度、团练制度到学董制度,都显示出巴县社会是一个精彩的权力舞台,各种制度的实践体现出地方资源的运用与国家需要的紧密结合,使得一批批基层管理人员,如保长、客长、团正和学董,先后占据巴县基层社会权力网络的核心。国家政权对基层社会采取何种管理方式,基层社会又以何种方式应对国家制度的推行,巴县基层政权的权力实践给出了明确的案例。更为独特的是,双方的合力可能产生独特的新的社会制度,如客长制。新旧制度之间本身有着复杂的纠缠与博弈。就这些制度性质而言,其中既有全国普遍实施的保甲制度、团练制度,也有巴县独有的客长制度。这些制度存在利益冲突的一面,也存在互相融合、相互补充的一面。客长制度能够弥补保甲制度管理流动人口的缺陷,团正制度在地方治安方面可以强化自身地位,自然进入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区域。先是保甲,后是客长,再是团正、学董,有如变戏法一样,巴县基层政权权力体系的主角走马换灯。这一变化的过程恰好反映出重大历史变革对区域社会的强烈影响。更值得指出的是,何种制度影响的存在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客长与团正在一定的区域内、很长时期内共存,这就给人们解释了制度实践丰富的一面。

    三、理论注释与经典个案

    建立在详细审读档案基础上的《巴县》研究,给人们最大的感觉是,一个流动的区域社会是如此的丰富多彩,无论是保长的重选,还是客长的产生,抑或是团正与客长的纠缠,学董与团正的争执,我们都能够在最基层、最原始的档案中找到历史制度实践的影子,这也是《巴县》难得的一个特色。因为作者对档案的辛勤爬梳,对地方文献的辛勤收集,使得巴县基层权力体系的演变都落实在鲜活的历史故事中,这样的巴县社会讨论,有如一部巴县的历史电影一般精彩。

    无论是现有的华南和华北研究,都是在一个非移民社会的区域社会中,考查各类基层权力体系的构建。巴县社会有着移民社会的独特气质,在基层政权演变中,显示非同寻常的一面。无论是清初的保甲制度,还是晚清的学董制度,都使得巴县在迎合和追赶全国政策步伐的同时,不得不结合自身区域社会的独特逻辑,产生了特定的地方社会中的国家制度的实践。客长制度与保甲制度的互补,更是展示了移民社会基层管理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也自然扩大了我们对基层社会管理理解的片面思路。显然,巴县社会是一面特殊的镜子,人们从中看到了不一般的基层权力架构。

    不过,略显遗憾的是,《巴县》研究似乎也无法逃脱一个历史的宿命,即在对特定区域的研究后,希望找到一个更为宏大、普世的真理。在作者看来,无论是保长、团正还是客长,都是“私”的乡村控制系统,而非“公”的“官绅精英”的权力结构,巴县基层权力变迁反映了私的权力体系不够权威,不够清晰,不够持久,不够权责统一,他们更多的是不独立的体系,反映了清代以来国家影响的扩大。〔2〕

    但是,这样的结论却给更多的历史细节以掩盖,削弱了文章太多的内在张力。特别是,作为特定的区域研究,巴县社会基层权力机构的特定逻辑,让我们看到明清以来基层权力运作丰富、详尽的一面,它既有移民社会的特色,又有普通社会的特征。我们似乎不是要将巴县社会提升到一个普世的理论阶段,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经典的个案来分析。换句话说,我们更欣赏的是一个特定的巴县模式,及其模式背景下独特的景象,而非万能的解释模式。实际上,作者有关“宗族建构”的讨论,有关团练与“军事化”的讨论,有关“基层社会的公私系统”的讨论,都是跟国内外著名学者郑振满、孔飞力和傅衣凌等相关理论进行对话,这些对话的学术价值自然毋庸置疑。但是,对于这样一本旨在阐释巴县特殊地方逻辑的佳作,这些对话似乎更多冲淡了文章的主题,使得文章的内在张力大大地被遮蔽。事实上,该书对区域社会研究的原创性贡献远不止为别人理论“注释”的角色所能涵盖。

    通过对巴县社会的全景阐述,揭示了移民背景下地方权力体系中所呈现的独特的双轨制,即客长制与保甲制的互助、客长与地方绅士共同支持地方权力的运作,展示了移民社会背景下基层社会权力运作的新特点,成为《巴县》研究的突出学术贡献。更重要的是,《巴县》研究的努力给目前的区域社会研究,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角。这种视角的最大特色是展示了国家权力高压与移民社会本色基础上的地方基层权力网络,揭示了国家制度在地化的实践过程。可以说,客长制不仅是国家对移民社会自主组织的接纳,也不仅是一种权力的下移,更多展示了权力空间的五彩斑斓,而非简单的国家与地方二元所在。这样的区域个案研究,不是一种史学的碎片化,而是一种史学研究的精细化,是一种扎实的向前推进。该书的原创性、前瞻性与贯通性,在区域社会研究的道路上,树立了一个坚实的研究案例。后来的学人,也许可以不认同它,但是却无法忽视它。

    〔参考文献〕

    〔1〕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16-232.

    〔2〕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3).

    (责任编辑:许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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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