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测评及提升对策探析 |
范文 | 摘 要 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是基层人大代表中的中流砥柱,她们既代表了回族群众的利益更体现了广大女性同胞参政议政的热情。随着时代的变迁,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地位逐渐上升,但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以及固原市原州区的基层人大代表的走访与问卷调查,了解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客观且全面地把握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的现状与宪法、法律的要求以及选民期望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提出提升的对策。 关键词 基层 回族妇女 人大代表 履职 作者简介:张云佳,宁夏大学2015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180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回族同胞生活的聚居区,回族人口约占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回族妇女约占回族人口的二分之一,回族妇女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发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回族妇女也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了解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有助于提升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履职素质。 一、宁夏利通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构成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的利通区,拥有“水旱码头”之称,是宁夏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之一。其辖区内有8镇4乡,笔者通过在8镇4乡中的上桥镇、古城镇、胜利镇以及郭家桥乡的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国家和地方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妇女的参政议政权利。近年来,在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为了优化乡镇人大代表结构,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也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保障了少数民族和妇女选举权,尤其是回族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 二、宁夏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与分析 (一)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问卷调查 为了能更好反映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自我评价及履职情况,考虑到各个县市经济水平、文化差异等因素,特意在固原市原州区进行了调研工作。此次向原州区基层人大代表分发调查问卷,希望通过此次问卷调查,可以直观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本文仅以原州区的调查问卷为例。 1.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向原州区发放了调查问卷100份,回收调查问卷95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91份,男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52份,占调查问卷总数57.1%;妇女人大代表调查问卷39份,占调查问卷总数42.9%。其中,回族妇女人大代表问卷20份,占妇女人大代表调查问卷总数的51.28%,数量超过妇女人大代表总数的一半,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2.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参加调查问卷的39位妇女人大代表中有22位认为自己的人大代表工作是称职,其中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有11位,占女性人大代表的50%。大部分回族妇女人大代表自我评价为称职,说明代表们对于自身的履职情况感到满意,但仍有3位回族妇女人大代表认为自己的履职属于不称职,代表们能够坦诚的面对自己的履职情况,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有31位女性人大代表认为自己的任务是了解民意,反映民生,为群众服务,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有14位,占女性人大代表的45%,认识到人大代表身份的重要性和其给予的强烈使命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体察社情民情、反映民意,积极发挥自身能动性。 20位回族妇女人大代表针对群众给自己工作提出的意見、看法中8位选择吸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占妇女人大代表的20.50%,12位选择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对群众误解做耐心解释,占妇女人大代表的30.80%。参与调研的代表都能较好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看法,本着代表人民反映民意的心态,虚心的听取群众意见,耐心的为群众答疑解惑。 在做代表工作需要提升的能力中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有5位选择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有2位选择提升调查研究能力,有8位选择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和解决纠纷的能力,有4位选择提升语言表达能力,3位选择提升综合素质。以上数据显示,大部分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想要提高个人的能力,从解决纠纷的能力到法律的专业知识以及调查研究、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实力,从而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达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 (二)对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与分析 1.履职中的优势 在宁夏这个回族同胞聚居的自治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回族妇女人大代表与广大的回族同胞血脉相连,在回族聚居地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比例较高,她们能够反映基层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和实际需求,能够代表最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来自于基层的各行各业,她们能够掌握各种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趋势。同时,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无论从语言还是妇女性格中特有的细心、贴心,都使得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能够较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2.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具有参政、议政以及参与决策的职责。但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与法律规定的代表履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提升宁夏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满意度的对策探析 (一)提升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 加强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培训,是提高人大代表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要把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每年都应拟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参与学习培训。在学习培训内容上,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代表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代表学习并理解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解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以及义务,增强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意识。 二是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履职的能力,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职务的关系,积极主动的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三是举办和代表活动有关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人大机关应当经常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以便于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学习。加强对优秀人大代表事迹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加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还应将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及测试成绩纳入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内容中,作为评选优秀代表或者连任代表的参考依据,增强培训的效果。 (二)加强对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履职监督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中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制度,是现行制度中各地实践最多且较为有效的制度。在人大代表当选时,就应该组织人大代表们学习相关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每位妇女人大代表任期内,均应采用述职方式向人民群众汇报自己的代表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需要审核代表们的书面述职报告,相似度过高的报告应该评定为不合格,要求人大代表限期修改,或者在其考核中直接评为不称职。所有书面述职的报告均应公示在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的网站上,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指正。 (三)拓宽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与选民沟通的渠道 可以将各地区、各级人大代表按行政区划向社会公布,通过媒体开设代表专栏、公布代表邮箱、为代表建立个人主页、设立微信平台,或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平台上如人大网站的主页上分门别类公布代表联系方式等方式,加强代表和选民的互动联系,实现代表履職公开化和对代表社会化监督局面的形成。 四、结语 近年来,回族妇女积极参政议政,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为了提升人民群众对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需要从自身着手,学习专业知识提升科学文化素养,增强履职意识,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完善相应的人大代表履职监督、保障、考核等制度,保障基层回族妇女人大代表的履职达到选民的期望。 参考文献: [1]钱威.关于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若干问题的探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3). [2]韩玉玺. 关于人大监督的思考.人大研究.2002(7). [3]韦锋.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广西人大.2009(4). [4]方付建.试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21(6). [5]高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夏的生动实践.宁夏人大. 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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