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共享经济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探究 |
范文 | 张晴 摘 要 关于共享单车所引起的治安问题,本文进行精细分析后得出了将实际情况与创新相结合的改善对策。提出运用GPS定位、科学合理的划定停车区域、多方位改善单车管理和使用模式等方法,制定建议及对策,以寻求更加合理科学的方式解决当前共享单车泛滥问题,同时便利群众、发展社会经济。对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改善共享单车所引发的社会资源占据问题和治安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共享经济 共享单车 治安问题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导入 (一)共享经济 所谓“共享经济”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于1978年提出的,但是增长源于2009年,也就是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之后,直到2014年至2015年,这短短的两年就出现了井喷之象,共享经济的流入风险资金较之前的规模增长了近5倍。 简而言之,将闲置灵活的利用起来是共享经济产生的初衷,通过与他人分享的同时获取一定利益,进而提高闲置资源的社会利用价值。而平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住和行了,于是,Airbnb和Uber,作为共享经济中共享住房和共享汽车最初的代表,由此诞生。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共享经济产生了一个可以链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再加上人们目前对个人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希望能得到廉价又方便的服务,于是在我国的良好土壤中,共享经济如雨后春笋一般茁壮成长。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 1.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状况 共享经济目前所覆盖的交通领域是其目前在全球范围影响最广的。其主要形成了4种范式,其中以个体共享为主。总的来看,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也面临融资、疯狂投资等系列问题。 2.共享经济在我国饱受争议 目前,各种共享经济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是也备受争议。共享单车乱丢乱摆,共享床铺被警方叫停,共享汽车被租赁者拿来玩漂移等等。在国民素质参差不齐、法律规制不健全、市场发展不充分等条件下,共享经济在打开了一个新型经济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饱受争议的问题,自然带来了许多不同意见。 3. 我国共享经济未来发展走势 从目前的C2C、B2C模式将会扩展到B2B模式,企业与企业间可以借助“共享经济”理念,通过跨境合作,以快速、高效、便捷的资源整合能力,形成多边共赢的经济体,成为促进经济全球化不可忽略的生力军。交易对象也可以由目前的单车、汽车等大物件延伸到日常生活用品、办公用品、零散劳动等更加细致的领域。在未来,共享经济将在国家经济生活各方面全面开花。 (三)全球视角下共享经济的发展状况 1.共享经济在全球发展形势良好 当下,中国乃至全球都在享受共享经济席卷全球带来的巨大利润,几十亿消费者在此收益,共享经济企业如Airbnb、Uber覆盖了众多国家和地区。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欧洲国家虚拟及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作为节省支出提高就业的手段,共享经济逐渐受到欢迎。 2.国外针对共享经济积极立法 作为新型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遇到的最大障碍即是对其合法性的质疑以及由此导致的规制法律的缺失问题。但是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对共享经济的意义和作用的认知逐渐深化,进而使得许多国家政府机关从观望、到對共享经济的疑虑、最后到明确支持,在法律制度层面的支持最为突出。 美国相关政策如《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在2012年4月的出台,使其成为全球首个将股权的众筹合法化规制的国家。在共享经济发展的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共享专车和共享房屋,美国各市州也新推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2016年,美国纽约州出台了一项法案,根据这项新法案,Airbnb不允许房东将租赁时间低于30天的公寓广告发布在其广告平台上。如若房主发布了违规的广告,将面临的罚款会达到7500美元。尽管这项法案对Airbnb——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共享公寓租赁平台——在纽约的商业业务造成巨大的冲击,但是它也发出一个信号,政府将会针对目前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共享经济进行立法,不管对共享经济有利或不利,但是至少出台了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从长远来看,它对未来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积极作用。 3.总结国外经验所带来的启示 总结国外对共享经济的应对办法,或在大力支持发展的同时也在准备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政策法律,亦或是发展出与别国不一样的特色。反观我国,Uber、滴滴打车这种应用最广的共享经济模式在法律层面上至今还存在争议,也没有发展和呈现出我国的特色。在我国共享经济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状况下,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也还是值得我们反思、借鉴的。 (四)运营体制存在漏洞,共享单车易引发治安事件 共享模式的发展使得共享单车的市场逐渐拥挤,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措施愈来愈严格,且由于共享单车企业如“悟空单车”,其相关规定及制度未及时出台,使得单车的维护及管理业务发展成为其难以解决的问题,原本就因能力有限而发展缓慢,最后也只能通过宣布退出共享单车市场来降低损失。在一些大城市包括一线城市,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虽已被单车上的警示标语明令禁止使用共享单车,但是这批“熊孩子”还是可以徒手开单车,或者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上锁的单车,他们在道路上使用共享单车,出现一系列交通事故,使得使用者、肇事司机和共享单车平台提供方之间的事故责任难以划分,这变成了城市的一大治安管理难点。 武汉查处侵害共享单车案:随着共享单车的推广,人们越来越习惯于骑着单车去地铁、商场、公司,共享的生活方式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变了部分群众的出行方式。但遗憾的是,共享单车的出现,带来的不仅仅是便捷,还有被放大的罪恶人性,每天被破坏的共享单车数以万计。有的是单纯的想使坏,有的是想把车据为己有,还有的是伪造车上的二维码诈骗的。这些破坏行为,于小是破坏他人财产,往大了说则是给社会带来了众多的安全隐患,容易产生许多治安问题。为了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减少此种情况的发生, 2017年5月,武汉警方在集中部署了一个月的整治行动的同时,也出台了共享单车规范运营的法律指导意见,并给出了五种情形下应当予以处罚,在违法行为的认定、进行治安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等方面规定了处罚措施。 共享单车频频遭到恶意破坏,反映出一些用户法律意识薄弱,对破坏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此次集中整治,武汉警方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劝诫教育,从而通过行政手段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环境。从警方努力的效果来看,还是起到不错的积极效果。二、解决途径探究 (一)政府法制方面 加强两方面立法与执法力度,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设与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的立法与执法建设。在我国目前实施的道路安全法中对于未成年人骑自行车的有明确的界限与要求,但是鉴于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对于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一直处于松懈状态,车辆数量庞大复杂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对于非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往往听之任之没有采取相应的手段。在共享单车相关处罚的司法实践中应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采取罚款、强制志愿服务等处罚措施。 在共享单车的管理中,应该出台完善的政策法规对于共享单车的制造、生产、投放、管理、运营、使用作出明确的规范。目前由于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发展状况不同对于共享单车管理没有统一的要求。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共享单车品牌层出不穷,部分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上线的劣质自行车成为威胁使用人生命健康的重要方面。同时对于共享单车的投放与停放位置也应该划分相对确定的区域,目前以武汉市为例共享单车主要集中在公交车站、商场、学校、地铁站等人群密集区域,这些区域本身就有人员流动量大、管理混乱的问题,加上共享单车的停放更是加剧相应区域的人员拥挤。共享单车用户的抵押金、用户的实名注册、对于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罚都应该纳入到统一的法律法规中去。 (二)共享单车经营公司 共享单车公司应在自身建设与用户建设两个方面做出相应的改变。 1.在自身建设中: (1)针对共享单车的制造,将高品质、合格的单车投入到市场中是共享单车企业的起码要求。 (2)在锁具设置中,按照武汉市的管理规定中要求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加装定位系统之后在便于公司维权、共享单车维护的同时在另一方面也方便市政管理。设置下车落锁的相关设置,谨防未成年人骑行未落锁的共享单策划。 (3)制定合理的定期养护与更新换代计划,加强维护人员的队伍建设。在部分区域发现被恶意破坏的共享单车被堆积在城市的角落,建议将维护队伍以社区为单位划分,由专人在指定区域维护车辆,减少大规模维护与收回工作。對于共享单车车体上被违规印制相应的违法广告,应及时清理。 2.在客户建设中: (1)加强客户的个人信息收集工作,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推行实名制计划,明确客户身份规范管理。在进一步文明用车,严防出现不文明用车行为的同时,并以此提高车辆维权的成功率,可在客户协定中明确规定在未成人骑行共享单车的相关后果应由开锁人承担。 (2)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不文明用车以及违法用车的行为能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罚。例如在共享单车停放中,可以在应用地图或者使用车载GPS系统准确定位,设置专用的共享单车停放点要求车辆规范停放,如有违规制定相应的处罚。 (3)同时制定相应的宣传措施,鼓励人们环保低碳出行,并在相应恶略天气作出善意的提醒。 (三)公民教育与社会风气 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公民的综合素质能力,明确法律规范。提升个人基本素质,起码可以做到遵守规则、不破坏,营造共享单车运营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加强公民交通安全教育,让公民有时刻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公民中积极宣传低碳环保出行的好处,制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武汉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2017. [2]建立完善的治理模式是共享经济的发展之道_理论专稿_光明网. [3]张钺.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初探——以互联网专车为例. 法制与社会.2017(5). [4]丁学莲、宣慧、朱诚、李树辉、孙浩.共享经济下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规制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7(4). [5]张茂涛.网络共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初探.财经界(学术版).2017(2). [6]孙柏.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专车服务的政府规制问题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16. [7]田明远.共享经济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6.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