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东公众价值观与社会心态的变迁及应对 |
范文 | 摘 要 把握当前公众价值观变迁特点,是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关键。本文根据2000年与2015年在广东所做的两期调查数据,分别对广东公众的金钱态度、信仰态度、个体意识等方面的价值观进行了比较,对广东公众面对工作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时的社会心态进行了测量。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价值观对社会心态的影响,并提出了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价值观 社会心态 变迁 作者简介:李璐,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价值观、社会心态。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31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当前, 广东已进入经济驱动的换档期,同时也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社会分化程度加深,利益格局整合难度加大,对原已形成的社会价值理念形成巨大冲击,一些消极、病态的社会情绪在诸多领域蔓延,由此引发社会心态的急剧变动。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把握当前公众价值观变化的趋势及特点,并以此为基础培育与引导民众保持健康的社会心态。 一、广东公众价值观的变化趋势 (一)对“金钱”的态度 金钱态度(money attitude)是指个人对金钱的价值观念、金钱伦理、金钱所代表意义的认知情况。对金钱持正向态度的群体,认为金钱对人生具有重要意义,是成功的象征,而对金钱持负向态度的群体,则将拥有金钱视为负罪,不认同金钱代表着个人的成就。 根据2000年与2015年两次全广东省范围内的问卷调查①,广东公众越来越认同“金钱”的重要性,对金钱基本持正向态度,不再“耻于言利”。对于“金钱”在生活中的重要程度,2015年有超过85%的受访者认为其“重要”,其中更有超过4成的受访者认为其“非常重要”,而在2000年,只有不到2成的受访者持有这样的观点。 大部分广东公众对金钱的态度愈发清晰,大多对金钱持正向的认知态度,视金钱为当前的最大追求,基本改变了过去“耻于言利”的观念。如对“现在最大的追求是挣更多的钱”这一说法,在2000年,仅有不到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同意,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接近7成。不认同这一观点的比例在两个年份中变化不大,约占1/4左右,而认为“说不清”的比例则从2000年的26.7%降低至2015年的4.3%。 (二)对“信仰”的态度 信仰是主体超越现实、超越自我,对其所认为的具有最高价值对象的高度信服、景仰、向往和追求,既包含了主体对真理的确认与价值的认同,又包含了主体的精神寄托、情感皈依。调查显示,广东公众对信仰日趋重视,民间信仰也有升温趋势。 1.对“信仰”的总体态度。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只有4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信仰”在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6成,其中认为“非常重要”的比例占33.2%,而在2000年,只有5.9%的受访者这样认为。说明信仰在公众心目中的分量日益加重。 2. 对民间信仰的态度。“善恶有报”、“因果循环”等朴素的民间信仰一向具有深厚的社会土壤。广东公众普遍认可“积德行善”的传统民间信仰。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只要积德行善,来生自有幸福”这一说法,2000年已得到超过5成的受访者认同,而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接近8成。这说明“积德行善”等传统价值在当前越来越被民众所接受。 (三)个体意识 个体意识的强化是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特征。个体意识的勃兴,强调了人的独立与尊严,强化了个体理性、自主、平等、竞争等现代观念,但同时也引发了集体生活与意识的瓦解、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的泛滥。 1.交换关系。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交换”是人际关系的基本特质,是一种以期待回报和换取回报为目的的行动。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遵循“理性”、“互惠”、“平等”的原则参与社会交换。“理性”即人们会根据价值计算及目标达成的可能性来进行决策。“互惠”即社会交换的发生基于彼此的相互需要,交换的受惠方必须承担和履行回报的义务,“互惠”规范一旦被违反,交换行动则随即终止。“平等”即交换双方地位以及交换价值的对等。“交换”产生的前提在于个人具有自我选择的自由和自我负责的能力,以及对平等互惠规则的遵循与认可。“交换”的目的则在于追逐效益(不仅限于金钱利益)的最大化,具有鲜明的自利性。因而,认同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可以视为认同“交换关系”背后“自主”、“理性”、“互惠”、“平等”、“自利”等一系列的价值理念。 调查数据显示,广东公众逐渐认同建立在“理性”、“互惠”、“平等”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在2000年,仅有31.9%的受访者同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交换关系”这一说法,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58.6%。而对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一说法,2000年有73.2%的受访者表示认同,到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82.3%。 2.集体主义精神。调查数据显示,广东公众对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集体主义精神的认同度有所降低。在2000年,僅有15.8%受访者同意“现在讲竞争,雷锋精神过时了”这一说法,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4成。虽然总体上大部分的受访者仍然不认同这一说法,但认同者的比例已不在少数。 3. 享乐主义 广东公众享乐主义倾向较为严重。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仅有3成的受访者认同“人生在世应及时行乐”,而不同意这一说法的比例接近4成。到了2015年,赞同这一说法的比例飙升至77.5%。 总体而言,当前广东公众价值观比之过往发生了几重转变。一是追逐利益的经济行为获得了道德的合法性基础,越来越少的民众将追求金钱视为“罪恶”。二是民众对信仰从过去的“可有可无”转变为今天的渴求。三是个体意识不断增强,“个人”不再仅仅被视为构成社会整体的元素,而是成为了价值的中心与出发点。这种转变激发了人的自主能力,但同时也埋下了极端利己主义的隐患。 二、广东公众社会心态的变化趋势 人们的社会心态与其心理承受力紧密相关——心理承受力越强,产生负面社会心态的概率就越低,造成激烈的情绪化行动的可能性就越小。心理承受力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刺激和已有心理基础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心理能力结构,是个人面对生活逆境、威胁或重大压力及社会巨大变革时表现出来的适应力与抗压力。在新常态下的经济换档期,经济结构与社会治理结构均面临着重大调整,社会心态的变动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而人们的心理承受力则具有行为反应的外显特征,反映着社会心态的健康水平,可将其作为观察社会心态的一个窗口。一般来说,人们感受的压力主要来源于工作、家庭及社会领域,本研究从这三方面入手,对广东公众社会心态进行间接的测量。 (一)工作压力 广东公众面对工作就业压力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且抗压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在面对失业、工作挫折、工作竞争压力等问题时,有超过6成的受访者表示在心理上“可以接受”,说明当前广东公众面对工作领域的压力时出现负面心态的概率较低。2015年与2000年数据相比,广东公众承受工作领域压力的能力在不断增强。如面对失业问题,在2000年仅有40.8%的受访者表示心理可以承受“失业”,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65.3%。 (二)家庭压力 广东公众对家庭变故的承受力不高,但总体抗压力不断提升。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在心理上能承受“子女发生意外”以及“配偶亡故”等家庭变故的比例不高,仅有不到2成,但与2000年的数据相比,增长比例已经超过10%。对于“夫妻分居”,2015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能够承受,同样比2000年提高了超过10个百分点。 (三)社会压力 广东公众对环境污染、腐败现象、社会风气等社会问题的心理承受力不高,但总体抗压力不断增强。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约有1/4的受访者表示心理能够承受“环境污染”、“腐败现象”以及“社会风气不好”等社会问题,有接近一半的受访者表示能够承受“社会分配不公”,对社会问题的心理承受力均高于2000年的水平。相对于环境问题、廉政问题以及社会风气问题,广东公众对经济领域的不平等显然具有更高的心理承受力,由这方面引发负面社会心态的概率相对较低。 总体而言,广东公众社会心态正在向积极的方面转变。社会大众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分化与竞争压力日渐接受。由于当前人们的社会支持以家庭取向为主,公众对家庭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由家庭关系引发的经济、伦理等社会议题也一再成为舆论的热点。公众对道德风气、廉政环境、政府施政能力等问题心理承受力不断上升,其中既有积极乐观心态的作用,即将各种社会问题视为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经的阵痛,但同时也隐含着对社会问题逐渐熟视无睹、冷漠以对的风险。 三、价值观对公众社会心态的影响 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的总和。价值观作为社会心态的核心内容与根本要素,是个体态度、观念的深层结构,主宰着个体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反应、情绪和最后的行为,对社会心态进行着调节和规约。调查数据显示,广东公众在社会转型中正以“自我”为中心进行价值重构,从而影响着社会心态的变化。这种 “自我”认知的转变又可分为“进取的自我”与“欲望的自我”。 (一)“进取的自我”造成的正负面影响 “进取的自我”包括个人独立性的彰显、理性的计算以及积极自主的行动。新生代对这些特质拥有更高的认同度,更愿意主动出击,积极地开辟自我发展道路,摒弃过去被动安排、消极等待的思维定势,强调自我责任的担当,并在遇到挫折时将失败归因于个人。 这种价值认知转变对社会心态的影响,积极的一面在于激发了人们的进取心态,鼓励人们通过拼搏以改善当前的境遇,通过增进个人的独立性以增加其承受市场风险的抗压能力(如调查中公众显示出对失业以及分配不平等的较高抗压力)。而其消极的影響则在于,对个人理性的过分强调与依赖,容易将个体自身作为思考的起点与关注的焦点,将价值与意义世界仅建立在个人的自我确认之上,从而将个人的思想与视野封闭起来;容易完全否弃传统权威,又由于精力与视野的局限,在众声喧哗中从众地将声音最大的观点视为“公众意见”并认定为唯一的权威,形成“多数人的暴政”;容易对个人利益、个人生活以外的事务失去兴趣,抛弃社会而退守于家庭与自身的小圈子(如调查中公众显示出对家庭风险的低抵御力),丧失对社会整体的关照,造成心灵的自我孤立,形成狭隘的心态格局。这些心态一旦蔓延于社会,则会导致社会共同体的分崩离析。 (二)“欲望的自我”造成的正负面影响 追寻“欲望的自我”,意味着个人对情感、生活、物质的欲望不再需要掩盖,可以在社会中进行公开的表达。过去被束缚在“大我”之中的“小我”被释放出来,自我实现与个性张扬取代了集体的共同目标,成为个人最重要的价值取向。 这种价值认知转变对社会心态的影响,从积极的一面看,有利于打破旧有的思想藩篱,鼓动个人多样化的发展以及促进多元化的创新。而消极的影响则在于,当追寻自身的利益与实现个人欲望成为人们发展的唯一动力,而这种欲望又单一地聚焦在财富时,那么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拥有将产生过高的期待,当欲望不能满足之时又会产生消极的情绪与焦虑的心态,更加希望通过追求财富以证明自己,周而复始,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屌丝”、“仇富”心态的发生。同时,欲望的过分释放,将造成精神世界的空虚与道德规则的混乱,从而导致人们方向感的迷茫与安全感的消失。 四、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 人们心态的失衡很大程度源于价值的误判以及由此造成的对生活与社会状况的错误认知。根据当前公众价值观的变化特点,加强社会建设,凝聚社会共识,重构公众价值认知,是当前新常态下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关键。 (一)占领信仰阵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民共同的信仰 如前所述,广东公众对信仰的重要性日趋认同,而信仰阵地正处在多方力量的拉锯状态中,必须尽快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信仰界”的主导地位。 一是要增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首先,要以情感人。要改变传统的灌输式宣传理念,站在公众的立场思考与说话,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调动公众的情感,在平等对话、双向交流的过程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民心。其次,要善于传承转化积淀于历史文脉中的传统美德,让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与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打造坚实的文化基石。再次,要建立合理的道德保障机制与激励机制,在政策与法律上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对正义的行为进行物质嘉奖,对非正义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让惩恶扬善不再限于舆论的领域,而是真正走入公众的日常生活。 二是要大力加强信仰教育。首先,要为青年学生搭建长期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在整个大学阶段提供有效的人生指导和心理沟通,让大学生遇到困惑与挫折时能清楚自己的求助对象,防止宗教信仰的“乘虚而入”。其次,在进行心理辅导时要积极进行“价值干预”,通过价值观教育来协调认知、调节情绪与引导行为。再次,采取“改堵为疏”的策略,开设相关课程对各种信仰进行介绍,增进青年学生的宗教知识,消除大学生的猎奇心与逆反心理,消除宗教在青年学生中的神秘感,给予大学生独立思考与选择信仰的空间。 (二)充分尊重个人权益,增强政府的利益引导能力 人们对当前政策的评价以及对社会前途的判断与自身的利益状况息息相关。负面社会心态的出现,很大程度在于自我感觉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以及利益受到了损害。要保持公众心态的平稳,必须高度重视社会成员的个人权益,加强利益疏导,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一是要在观念上扭转对“个人利益”的片面认知。首先,要将合理的个人利益从“自私自利”的污名中去除,充分肯定追寻个人利益能够带来的创造性价值与生产性能量。其次,充分尊重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在出台规划政策以及推行大型建设项目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更要考虑到这些规划政策与建设项目可能为各方利益相关者带来的影响。 二是要建立公正的社会制度。首先,以法治对公权力的行使加以限制。要坚持坚持依法行政,行使公权力必须遵循“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的原则,尽可能地保持克制,不对个人权益造成伤害。其次,通过制度设计的公开化与透明化,防范潜规则的滋生,打破资本与权力的垄断与特权,消除特殊利益群体造成的社会不公现象。再次,通过社会保障、税收政策等措施,将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适当倾斜,缓解当前利益分化带来的冲突与矛盾,消除人们对分配不公产生的负面情绪。 三是要引导人们正确看待自身的利益得失。引导人们把个人利益放到自身以外的更大范围中加以考虑和对待,正确处理好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引导人们将“私利”与“公益”进行有效结合,如不断完善社会公益制度、慈善捐助制度 志愿服务制度等等。引导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利他之心,营造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让人们相信对个人利益的小小让渡,将会带来个人利益的最大满足,由此不断形成良性循环,培育出良好的社会心态。 (三)加大社会建设力度,抵御社会风险,重构社会共同体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公众心态中普遍存在着不安全感。而现代社会个体化的趋势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日渐疏离,更进一步增加了人们心态中的危机感与不稳定感。政府必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有效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增强社会整合力量,重新将“原子化”的个体凝聚成团结的整体,才可能让公众形成一种充满安全感的稳定心态。 一是要强化政府的风险管控能力。首先,要切实解决民众当前最关注的社会问题。包括大气、水、土资源的污染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医疗卫生保障问题等等。其次,要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注重提高政府进行社会风险管理的识别能力与应变能力,不断健全有关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与行为准则,不断丰富完善应对社会风险的手段与途径。 二是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要打造“服务型”政府。政府主动从经济发展的主体角色中退出,转变为制度的保障者和优质发展环境的缔造者。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改善民生,保障民众基本生活,实现公共服务与产品的供给均衡。要维持良好的政府形象,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民众对政府治理的信心。 三是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首先,要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形成“风险共担”意识。开展公民的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公民做“负责任”的公民,将社会目标转化为个人目标。加强公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建设,对公民进行风险教育,树立公民情操,培育公共精神。其次,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协调和桥梁作用,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由此缩小社会距离,重建社会信任,弥合社会疏离,形成社会整合力量,在共享道德标准与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建构出新常态下和谐的社会共同体。 注释: ①该数据来源于2000年及2015年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两次问卷调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省18-65岁常住居民中分别抽取了1200个及800个有效样本进行统计分析。 参考文献: [1]廖江群、王垒.物质主义价值观、金钱态度与薪酬满意度的关系研究.应用心理学.2008(1). [2]李向平.面向社会的认同与共识——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人的信仰方式.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4(6). [3]杨宜音.2015 社会心态新特征.人民论坛.2016(2). [4]王涛.个人主义问题与现代民主——托克维尔的视角.复旦政治学评论第十三辑.2013(1). [5]肖瑛.从占有性到制度化——个人主义作为现代意识形态的演变.学术研究.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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