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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有效的运用教育惩罚手段
范文

    王宇宁

    摘要教育惩罚作为一种手段,对维护课堂秩序和促进教育教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试图从教师自身素质,实施惩罚的原则以及一些注意事项等视角,探讨如何更加有效地运用教育惩罚手段,发挥其功效。

    关键词教育惩罚教师原则思考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53-01

    涂尔干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曾指出:“为纪律赋予权威的,并不是惩罚;而防止纪律丧失权威的,却是惩罚,如果允许违规行为不受惩罚,那么纪律的权威就会为违规行为所侵蚀。”豍可见,作为一种手段,教育惩罚不可避免。那么如何有效地运用惩罚手段,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参考一些理论知识,结合自己的经历、体会,谈谈作为一名教师,怎样做,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惩罚的功效。

    一、教师惩罚学生之前,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首先,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如果教师要求学生不迟到,那么首先教师自己不能迟到。惩罚学生亦是同理。如果教师对学生的惩罚要求与自身行为相抵触,学生无疑会轻视、不理睬、甚至不接受教师的惩罚。孔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次,要分清教师角色与家长角色的界线。在我国,教育惩罚古已有之。 “打是亲,骂是爱”,“放下棍子,宠坏孩子”等等,这些方法有时家长可用,但教师切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最后,惩罚对象要针对点,而不是面。一为小学教师,一次上课铃响了,教师里还一片嘈杂,教师走进教室之后,大发雷霆,把全班同学狠批了一顿,而后才开始上课。但第二天,吵闹的情形依然不见好转。笔者认为,对全班学生的言语惩罚是无效的,没有针对性。俗话说:“法不责众”呢。

    二、施惩罚过程中,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指向过错原则

    过错行为是实施惩罚的第一依据,否则惩罚就失去了正义性豎。惩罚应对事不对人。教师在惩罚学生时,切忌翻旧帐、算总帐,一事一议,一事一总结。否则学生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因此,惩罚要清晰地指向过错行为,避免晕环效应。

    (二)客观公正原则

    教师应一视同仁地对所有学生进行惩罚,不以人的性别、家庭背景、学习成绩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而事实上,不少教师带有一定偏狭成分,往往偏爱优等生,以致产生一好百好的“月晕效应”。如两个同学课间说小话,其中一个是优等生,一个是后进生,有些教师就会替优生说话,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后进生批评一顿。这种不公正的惩罚方式,效果可想而知。苏霍姆林斯基曾明确指出,若教师“热衷于不公正地侮辱和刁难学生——一种可怕的弊病——比刺激学生要严重很多。孩子们只要有一次因不公正地侮辱而深感震惊,就会由此在一切方面看到不公正……”

    (三)说理性原则

    教师批评学生时,一般应讲清道理,告诉学生错在哪儿,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惩罚,具体指出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惩罚是针对他此时此事的过失,而不是对他的彻底否定。一些情况下,惩罚本身是次要的,学生在意的是惩罚所体现出的教师对他们的评价。因此,唤起学生对教师惩罚的认同感,是有无惩罚效果的关键之一。否则,面对教师独断专行的压制和管制,学生表面上对教师唯唯诺诺,其实内心是不服气的。

    (四)情感原则

    古人云:“感人心者,莫过于情”。教师在惩罚学生过程中,还要与学生建立深厚的感情基础,让学生感受到:“不管怎样,老师都是为我好”。然而,一些教师对学生采用粗暴生硬的惩罚方式,对学生冷若冰霜,甚至疾言呵斥、恶语相讥,更有甚者,用将学生从同伴群体中孤立和析出的方法,使学生感受到冷遇和难堪,以此对学生施以最残暴的心理惩罚。唯有“亲其师”,方可“信其道”。学生都觉得老师不爱他了,只是为惩罚而惩罚,那么惩罚的最终目的当然不可能实现。有完成作业时,不是曾看过这样一个例子:美籍教师丁大卫得知学生没电闪雷鸣的批评,更不是讽刺、挖苦,而是在讲道理的同时,脸上流露出痛苦失望的表情,让学生的心灵备受震撼,使学生自觉地生出不能辜负老师期望的想法。这不正说明,情感教育比体罚、讽刺效果更好吗?

    三、面对惩罚,还须思考

    (一)惩罚实施的时间

    在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后是立即进行惩罚,还是延长一点时间再惩罚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笔者赞成:惩罚应及时实施,这样做有利于惩罚清晰地指向过错行为,而不是一个人。在教育实践中,一些教师会将学生的过错积攒到一定数量后统一惩罚,这不仅不利于及时矫正学生的过错行为,还会使他们产生针对某个“坏孩子”的惩罚,从而降低惩罚清晰分辨行为对错,引导正确行为的教育功能。

    (二)惩罚的程度

    过重的惩罚超出了学生身体和心理的承受能力,对学生造成一定的伤害;而过轻的惩罚,如轻描淡写的说教,未触动违纪学生心灵,未唤醒其自觉纪律意识。豓应此,教育惩罚要适度。惩罚的量度高低因人而异,考虑学生的接受性。适度的惩罚不应使受罚者身心感到痛苦,只要受罚者的心灵受到震撼,思想上引起重视即可。

    (三)惩罚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何种纪律规范不能被侵犯,教师必须详尽地列出来。惩罚的决定一旦做出,就要坚决执行,不能随意变更、朝令夕改,更不能出现无故中途停止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四)关于惩罚的频率

    现实生活中,一些经常受罚的学生对教师的惩罚无动于衷,近乎麻木,惩罚所具有的威慑力,在这些学生身上荡然无存,就是因为惩罚在他们身上使用的太频繁了。因此,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慎用,尽可能地少用惩罚。

    惩罚是一个极易产生负作用的“双韧剑”,而在教育实践中,惩罚确实又是人们最容易采用而又使用不当的教育手段。如何才能更好的发挥教育惩罚的功效,我们还需努力,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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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