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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范文

    李 怡

    摘要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支柱之一,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但由于经济转轨、人口老龄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中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

    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社会化管理农村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69-02

    出生、成长、衰老和死亡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当一个人进入衰老期,丧失劳动能力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人类文明和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人口老龄化已日益成为当今世界人口发展趋势,不断增加的老龄化人口对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的老龄人口(60岁以上的)超过1.3亿,占总人口的10%,约占世界老龄人口总数的1/5和亚洲老龄人口的1/2。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须更加完善,以保障老龄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中期。1951年颁布和1953年修改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企业职工因遇疾病、负伤、残疾、年老、死亡和生育等事项,都可按一定条件和标准享受相应待遇。对企业职工的一般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年龄、退休工资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标志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5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中确立的,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退休工资等作了规定。1958年,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1978年以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再度一分为二,并做出适当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本条例所规定之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中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工会组织办理。”即养老保险费完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个人无需缴费,这种费用负担方式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养老保险的使用范围主要限于国有企业固定工,大型集体企业参照执行,国家机关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其适用范围过窄,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养老保险。为此,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新一轮的改革。

    一、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和变迁,直到1993年才确立下来,其后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又在各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的三项原则中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在养老保险制度普遍遇到财务危机的情况下,我国开始探索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途径。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具体确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确定“统账结合是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在实践过程中,各地的具体做法不一,尤其是个人账户的比例问题,形成了养老保险全国统一的重大障碍。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全国的养老保险方案进行了统一,从此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开始走向统一。其主要特点:

    一是实现了由国家、企业包揽费用向企业、职工个人二方面共同分担养老保险费用;企业缴纳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的8%。形成了费用合理负担和基金稳定筹集的新机制,减轻了国家、企业负担,增强了职工的投保、缴费、积累等自我保障意识。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一人一个账户,终身不变,可以跨地区流动,为工作地点发生变动、退休后搬迁的个人提供便利。其资金是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8%)和企业缴费(3%)组成。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另外,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鼓励职工投保和缴费。

    (二)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新制度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由国家统一向企业和职工强制筹集,补充养老保险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能力状况举办,个人投保部分实行自愿投保。在这个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个层次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的,以体现不同用人单位在经济条件、养老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并促进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积极的竞争机制。它对第一个层次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具有补充作用,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个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实施,以便部分职工在年老时过上充裕的生活。

    这一制度通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方式,调动多方的积极性,适当分散国家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

    中国企业过去要负担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人员管理工作。为保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03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已有84.5%的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

    为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水平,适应劳动力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需要,中国政府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的联网。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覆盖范围窄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很有限,最初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城镇从业人员”,更不包含数量广大的农业劳动者。1999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2002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农村养老保险的深化改革。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长期以来,农民并未被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畴中去,相较于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由国家和社会承担,农村人口则由农村家庭和农村集体经济承担。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青年婚后与父母分家已成为普遍现象。同时,土地不再是维系家庭的主要生产对象,一些青壮年常年在外打工,种种原因使得身在农村的老年父母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体系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农村的集体经济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提供保障,很难满足农民养老的需要。各个地区纷纷采取措施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范围,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但对比起我国农民总数而言是非常小的。另一方面,迄今为止,我国仍未通过立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个人账户中的“空账”问题

    由于养老金支付发生困难,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支付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从而形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空账”运行使“统账结合”模式倒退回“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未发挥积累基金的作用,比现收现付制的风险还要大。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工资的8%组成,做实个人账户,但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空账”问题严重,单纯依靠现行的养老保险费收入和基金的保值增值,很难满足养老保险支出的需要,因此需要通过多种手段进行社会保险筹资,保障养老保险有充足的财力支持。

    (三)资金管理存在的漏洞

    我国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积累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毕竟有了一定积累,单一的投资方式使社会保险积累资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积累资金的利息只有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才能保证最基本的保值需要。另一方面,违规投资现象严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不适应投资营运的要求。尽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投资渠道进行了严格限定,但违规动用、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仍很严重。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比城市养老保险体系要晚,因此在发展水平和完善程度上要落后于城市养老保险体系,更应该加以关注,努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水平,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相对于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更需要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支持,农村的经济和自然条件决定了完全依靠个人缴纳和维持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是不可能完成的。可以通过建立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两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建立起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相互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并逐步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另外,还可以发挥商业保险的储蓄功能,鼓励农民中收入较高的群体参加商业保险,以减轻政府的财务压力。

    (二)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从国外的情况看,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运作体制,一是完全市场化,二是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结合。从我国的情况看,由于我国的资本与金融市场还不发达,更不成熟,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的手段和方法,不宜完全照搬外国的模式和做法。同时,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要求我们在投资运作时更加注重安全性,尤其是这些老百姓的“养老钱”。因此,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畅通投资渠道,促使做实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提高投资回报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不同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待遇产生了差距,造成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当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抓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又能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在社会起到扩面示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可分为两块,一块纳入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统一缴费,统一待遇,跟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由社保机构统一发放;另一块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建立职业年金,作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充,由国家财政出资,这样既在社会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又保持了改革的平稳过渡。

    四、结语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社会养老保险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正在开始新一轮的改革。对于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具体成果如何,改革道路是否进一步调整,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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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8: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