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网络犯罪原因及其防治对策 |
范文 | 车绍文 摘要网络犯罪是区别于传统犯罪类型的新型犯罪,伴随着当代社会对计算机依赖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网络空间的无限拓展,网络犯罪日渐增多,由于其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和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文通过探讨网络犯罪的概念,分析网络犯罪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以期为认识、防控网络犯罪提供参考。 关键词网络犯罪 原因 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9-108-01 一、网络犯罪的定义 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了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我国稍后也逐渐开始重视对网络犯罪的探讨。无论从理论界还是各国立法实践来看,对网络犯罪尚未形成一个被普遍认可的、统一的定义。就目前学术界来看,有关网络犯罪的定义大体有:等同说、工具说、对象说及折衷说四类。主张等同说的认为,“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①,这也曾是我国相当一部分学者的观点。主张工具说的认为,网络犯罪就是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行为。如有人认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或利用所处的特殊地位,在网络环境中实施的侵害或威胁法益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②主张对象说的认为,网络犯罪实质是针对网络信息实施的各种危害行为。如有人认为,“网络犯罪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完整性或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结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主张折衷说的则认为,网络犯罪不仅包括针对网络信息进行的各种犯罪,还包括利用网络进行的其他犯罪行为。“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犯罪工具或犯罪对象,实施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③ 应该如何理解网络犯罪的概念呢?首先要明确的是,网络犯罪不是法定犯罪概念或犯罪类型,而是犯罪学或法学理论上的概念,应运用犯罪学原理进行犯罪学意义上的研究和分析。因此,从犯罪学意义上来说,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或其特性,实施的一切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 任何一种犯罪都有其内在因素在支配它,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网络犯罪,必须首先认清其产生的根源,这样才能依法从根本上进行治理和防范。网络犯罪行为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而论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算机网络自身的特点、防范技术滞后 首先,作为一种以高技术为支撑的犯罪,网络犯罪具有瞬时性、动态性、开放性等特点,许多犯罪可以瞬间完成。传统犯罪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时空条件限制,但在网络所创造的虚拟空间中行为人可以随时随地上网作案,随着犯罪行为的“数字化”远距离作案也是易如反掌,行为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异国他乡兴风作浪。其次,网络本体脆弱,防范技术落后。目前,安全技术体系尚未完备,许多单位和个人网络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抵挡网络犯罪的侵袭。同时,管理失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许多网络行业都缺乏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有也只是“装装门面”实际是一纸空文,使犯罪人很容易得手作案。 (二)低成本、高效益的巨大诱惑性 网络犯罪风险小,其被发现比率只有总数的1%-5%左右,而获利的丰厚却是有目共睹。据有关资料统计,平均每起网络犯罪可获利20多万美元,这种高回报、低风险无疑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诱惑性。正如日本计算机犯罪学专家所说“现在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犯罪像网络犯罪那样能轻而易举获取到巨额财富。”④ (三)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网络伦理道德 许多网络犯罪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者本身并没有具体犯罪动机或犯罪目的,仅仅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或道德感的缺失而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四)网络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国家防治网络犯罪法律都是不健全的,这不仅体现在法规本身的数量和范围上,而且在诉讼程序上也是如此。另外,传统侦查制度难以适应网络犯罪的特点,难以及时取证、缺乏有效执法机构和高素质专业执法人员、缺乏国际合作和协调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违法犯罪的日益猖撅。 三、网络犯罪防治对策 从国内外现状来看,网络犯罪已经影响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网络违法犯罪是当务之急。根据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技术性防范,堵塞漏洞 技术措施是与网络犯罪斗争的直接武器。技术措施应做到可靠、先进、超前。同时要发展安全技术增强安全保护能力和侦破犯罪技术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系统防护投入。 (二)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律意识 构建适应网络时代的新型道德,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律意识是防控网络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要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要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营造一种健康向上、良好合法的网络环境。 (三)组建“网络警察”,加强立法,严密法网 多年前,我国就有学者提出“成立专门的反计算机网络犯罪司法机关”的建议。⑤面临日益频繁的网络犯罪,建立一支适合中国的“网络警察”队伍,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势在必行;由于网络犯罪黑数高、侦查难、犯罪侥幸心理强,提高破案率,增大犯罪风险成本,强化惩罚的必然性和及时性就成为控制网络犯罪的关键,因此,加强网络犯罪的立法,严密法网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网络犯罪立法,不仅可以使安全措施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遏制犯罪;而且可以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并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四)建立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 网络空间是一个“无国界、无人管”的开放世界,任何国家都难以对网络空间实施全面有效的监控,打击网络犯罪仅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增强全球范围内打击网络犯罪的力度,加强对网络犯罪的防范。面临网络犯罪的现状,我国也应该与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建立全球共同防御屏障。 注释: ①刘守芬,孙晓芳.论网络犯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 ②张楚.网络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45页. ③杨正鸣.网络犯罪概念论.犯罪研究.2002(2).第12页. ④冯树梁.中国预防犯罪方略.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557页. ⑤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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