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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思考
范文

    刘建伟+刘伟

    摘 要 “双随机”抽查制度,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为进一步完善机制,本文对抽查运行机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进行思考,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关键词 “双随机”抽查 税务检查 公平 公正

    作者简介:刘建伟、刘伟,山东省巨野县国家税务局。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334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目的是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目前“双随机”抽查正在推广,本文结合税收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分析和总结相关实践成果与问题,推进该项制度深入落实,以服务税务工作大局。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规定

    为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2016年推进简放政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国发[2016]30号)》等;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号)》;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也指出“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法规政策文件为国税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了工作依据,也提出了要求。

    二、“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现实意义分析

    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题中之义。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双随机”抽查目的是通过人为制造的偶然性,消除任性执法和人情执法的生存土壤,实质是消除人为因素的一种技术保障。

    (一)有利于提升税务检查客观性

    “双随机”抽查打破属地管理和指定分派模式,将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名单录入电脑,通过软件随机、即时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抽查开展前,检查人员不知道是否去检查、去何处检查,纳税人不知道是否会被检查、不知道谁来检查,有效从操作层面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干扰的可能性;检查案件存在大小、难易等情况,分配可能存在挑肥拣瘦的情况,双随机抽查避免了人为因素,解决了内部分工问题。“双随机”抽查以“不可预知”方法设计提升了税务检查的客观性。

    (二)有利于提升税务检查公正性

    工作中在具体检查对象的选择上,有遭到纳税人臆测“看谁不顺眼就查谁”的可能性。“双随机”抽查对象选择机制透明公开,维护了纳税人的程序知情权,随机对每一位纳税人平等检查,以等概率的统计学方法保证了纳税人被抽查的几率均等,保证了抽查对象的无任何倾向性,提升了税务检查的公正性。

    (三)有利于提升税务检查全面性

    当前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基层面临人数少、任务重的问题。“双随机”抽查对象虽然不是全面覆盖,但抽查几率带来的检查压力是全面覆盖的。纳税人会时刻感到监督抽查的存在,不能靠人为因素逃避责任,从而提高了依法纳税自觉性。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双随机”抽查制度通过抽样的方法,允许税务人员可以通过随机抽选程序确定检查对象,减少了监管任务,降低了因执法对象遗漏带来的渎职风险,有利于加强税务人员的程序性保护,“双随机”抽查通过延伸监管能力达到税收监管“全覆盖”的目的,有利于解决现有资源不足带来的监管不到位的困境,提升了稅务检查的全面性。

    (四)有利于降低税务检查履职风险

    实践工作中,税务人员可能存在因熟悉纳税人而被动人情监管的情况。实行随机抽查,监管关系仅发生在单次工作中,检查人员与对象发生交集的可能性降低,减少了人情因素的干扰影响,检查人员因不熟悉纳税人会更加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检查;地方保护主义下行政过度干预的可能性依然存在,通过手段设置障碍、保护检查对象的情况不能排除。“双随机”抽查通过临时指派抽查人员的程序设计,压缩干预人员的反应时间,有效回避了某些人员在具体案件中对抽查人员过度干预的压力,降低了税务检查履职风险。

    三、基层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

    任何制度创新都不可避免的需要经过时间和实践的反复检验,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和提升。

    (一)基层税务检查力量相对薄弱

    执法检查队伍建设是“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保证随机抽查的效果,待抽选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该满足数量多、素质高的要求。基层面临检查人员少而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高而队伍老化断层、知识结构不合理等困难。没有从事过具体执法检查的人员,难以通过短期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如果检查人员恰好对所抽查行业纳税人的特点规律不熟悉,由于税收专业性与技术性特点,即使被抽中也很难在有限的现场执法时间内凭借自身的业务能力完成执法任务,可能导致该查的问题没有查出。

    (二)执法成本相应增加

    “双随机”抽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检查异地化,车辆、就餐、住宿等方面的开支也会增加,而且牵涉双方资源调配。目前基层人员、车辆、经费等行政资源有限,如果地域跨度较大,抽查对象分散,加上抽查人员对辖区外抽查对象具体分布不熟悉,可能会花费较多时间、精力查找纳税人地址,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基层业务工作繁杂,抽查人员突然被选取参加检查,一些手头工作不得不暂时搁置,对原单位工作安排和检查人员日常工作也会产生影响。

    (三)抽查责任衔接有待明确

    “双随机”抽查任务在得出检查结论后就结束了,后续监管工作仍由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彼此之间的工作衔接特别是抽查结果的执行需要予以考虑。执法检查人员水平与工作思路、侧重点不一样,对同一行为的判断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双随机”抽查认定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人员不一定认可,可能出现彼此互相推诿的现象。

    四、促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落实“双随机”抽查应防止为了随机而随机,增加行政成本和基层负担,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具体实施细则,最终实现“双随机”抽查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统一,实现公平、公正、高效运行。

    (一)强化执法检查队伍建设

    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细化人员素质能力模型划分,考虑业务能力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库成员。落实“双随机”抽查应当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检查能力,根据各行业特点汇编制作检查工作指南,规定行业检查必检细项,详细讲解检查要求,防止出现执法检查人员不熟悉检查领域而延误检查,甚至影响检查结论正确性的情况。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力量,逐步根据人员培养和成长情况,不断调整人员业务能力标签,培养复合型、专业型的执法检查人员,打造全能型的执法检查队伍;加强团队建设,营造相互監督、相互学习的工作环境,让抽查人员在实战组队中相互取长补短,优势互补,通过内部整合提升整体监管能力,为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二)增加基层行政资源配置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原有的属地监管模式,必然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经费核拨以及相关资源重新分配,必须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做好抽查人员与属地管理机关之间的资源调配;落实“双随机”抽查应当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抽查人员信息数据库与地理空间数据库融合,充分运用电子地图和空间定位技术,实现对纳税人的精准定位,利用导航技术制定检查路线,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少走路,避免因地址不详、联系困难而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浪费。充分发挥每名执法检查人员的专业特长,提高抽查效能,尽量把对原单位和抽查人员日常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减轻基层税务人员压力;以“双随机”抽查为载体,在绩效考评方面增加抽查人员工作数量、质量、效能,群众满意度和职业操守等内容,将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执法检查人员职业发展和晋升,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建设。

    (三)注重抽查过程的规范化

    实行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文书制作、意见签署、会议记录、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全程记录工作过程和作业信息,保证“双随机”抽查全程监督、阳光操作、结果透明。依据税收征管规范实行,严格规范检查程序,确保抽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通过采取抽查保密、移动办公,现场录入检查结果等措施提高检查效率,防止遭遇不必要的人情和压力。“双随机”抽查过程全程留痕,让责任追溯更加方便。

    (四)强化检查后继监管责任

    “双随机”抽查不能一查了之,需要明确“双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边界,跟进后续监管措施。上级部门需要明确后续监管责任主体为属地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实施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续跟进措施,对每次抽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梳理问题存在的情形及表现形式,查找阶段时间内和行业共性问题,不断优化抽检名单、信息筛查、档案信息查询等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整治隐患,必要时督促督导抽查结果落实,让抽查结果得到高效发挥。建立信息披露机制,让纳税人和抽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双随机”抽查的社会影响。

    参考文献:

    [1]蒲小敏.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工商报.2016 年5月21日,第 003 版.

    [2]刘贤军.大数据随机抽查机制促进县域善治.学习时报.2016 年1月11日,第 007 版.

    [3]马恩强.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思考.消防管理研究.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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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