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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析摹仿笔迹的鉴定
范文

    摘 要 摹仿笔迹在笔迹鉴定中屡见不鲜,其目的是通过模仿他人笔迹书写的字迹获取自身的利益。这是一種特殊的伪装手段又称伪造笔迹。摹仿笔迹的鉴定主要从下述几个方面进行:一是从整篇文字的书写格式是否正常上判断,包括明细、落款、年月日等;二是从书写风格、文化程度、文字内容、段落、布局相同单字以及偏旁部首等特征上进行判断;三是从字的结构与笔画搭配比例关系是否均匀上进行判断;四是从笔迹书写变化及摹仿人的手段上判断;五是从字迹的繁杂程度、书写速度及清晰度上判断。

    关键词 笔迹学 司法鉴定 摹仿笔迹 伪造笔迹

    作者简介:刘帆,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司法鉴定物证类文书与痕迹检验学。

    中图分类号:D918.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7.108

    一、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17年2月受某法院委托,要求对两张“欠据”是否为同一人所写进行司法鉴定。据委托方介绍,原告与被告过去是合作伙伴,之前被告给原告写过欠据,债务还清以后,原告这次又拿出新的证据进行了诉讼;而被告称之前因债务问题是向原告写过欠据,但已还清。案件受理后,鉴定人看到“欠据”(检材)落款的欠款人处写有“李伟”的签名笔迹。通过认真观察、检验,检材字迹与另一张“欠据”样本字迹进行比对,在书写风格、风貌、文字布局、笔画间搭配比例等特征均十分相似,从而初步判断这是一份套摹笔迹鉴定。套摹分两种:一是复写套摹(复写套摹是在真实的书写纸张下面对所需伪造的纸张中间放入复写纸,一般采用墨水硬笔书写工具,根据真实的书写字迹实施描绘);二是透影套摹(透影摹写即把被摹写字迹放置于具有一定透明度的纸张下面,通过透视,形成可见的字形笔画,然后逐笔逐画地进行描写。此外还有的用印制图纸或印相片的灯箱做透影设备,通过透射增强透视影像的能见度,然后根据透影字样,逐笔逐画地进行描摹书写)。

    (二)检验

    依据《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和《笔迹鉴定规范》(SF/Z JD0201002-2010)进行检验。首先对检材进行分别检验与比较检验,以便判断其是正常书写字迹或是变化笔迹还是伪装笔迹,这也是笔迹检验的首要任务。

    1.对笔迹特征的一般概貌分析

    宏观角度观察两份材料书写风格及风貌极为相似,均为16开纸张的1/2大小,纸张左侧可见明显撕裂痕迹,呈锯齿状,内容字迹均为黑色墨水笔书写形成,布局上下错落,表面看字体、字形、笔画间搭配比例关系等特征相像,首先想到是否属于临摹特征(因临摹在摹仿字迹中占比较多)。临摹,即临写摹仿。摹仿人将被摹仿人的笔迹样品作为仿本,通过视觉、知觉、注意、记忆等心理过程,对被摹仿人字迹获得形象的认识后,一笔一划地进行仿写。但进一步检验,发现检材其运笔无力、形快实慢,不该有的停顿、另起笔与其笔画形态不相称;检材内容墨迹浓重、字迹大小中等,字体排列比例间距疏密不等,单个字有连笔书写动作,笔画行笔稳定性较差,故排除临摹的可能性。

    2.对笔迹特征的形成条件分析

    在显微镜下观察不仅发现个别笔画出现笔顺错误,而且整个段落书写模式字迹大小、布局段落、排列间距特征与样本的概貌特征相同,且稳定性一致。因套摹笔迹在书写过程中与原书写人必定会出现特征不一致之处,纸张上一些细微笔画容易被忽视,在重描时反应出的细节特征准确度也不一样,此时书写人在摹仿过程中的书写习惯就会暴露,通过纸张背面也能观察到笔画凸痕不吻合的地方。加上被摹仿的字迹往往选自他人不同时期,在摹仿过程中笔力平缓,墨水浓淡不一,特别是在某些钩笔、挑笔及上下笔的连接部位,运笔中伴有抖动、弯曲、中途停笔、重描等现象,这种字的大小不等、形体不一,笔画或多或少的出现连笔紊乱,更重要的是收笔明显无笔锋(图1~图4)。

    3.检材字迹和样本字迹的书写习惯的全面分析

    摹仿笔迹的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摹仿人经过对被摹仿人字迹的观察、分析甚至是反复练习,很容易从笔划搭配比例、运笔的大致趋势等大体、轮廓性的笔迹特征上摹仿被摹仿人的笔迹。而某些较为特殊的笔顺、意连的动作、笔力的分布、运笔的弧度和转折角,特别是框架内细小的笔画特征则容易被摹仿人忽略,而这些特征最容易暴露摹仿人的书写习惯。如:“南”字在摹仿时先写内部结构,后写外包围结构,出现笔顺错误,倒下笔特征明显(图5),因此,要准确区分摹仿人与被摹仿人的笔迹特征,不仅要注意从字迹的结构、搭配比例等大体轮廓方面去发现笔迹的一般特征,而且还要注意仔细比对字迹的笔画开头、交叉部位、结尾,并重点分析特殊的笔顺动作、笔力分布、运笔弧度和转折角等细微特征(图6)。

    运笔反常:在送检检材“欠据”的整篇文字中出现形快实慢或运笔缓慢、有停顿、不该出现的另起笔,以及在上下笔、左右搭配比例失调缺乏照应关系等,这种情况正是通常会出现于摹仿的特征。

    字形反常:书写内容字迹的形体、大小、倾斜方向以及书写速度均不一致,对照此鉴定样本相同字迹几乎为机械重合,这种情况说明两个人的书写字迹均能巧妙的重合在一起,绝不是偶然发生,而是有意而为之,也必定是套摹所造成。

    字的布局反常:在书写内容字迹时,由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控制能力影响使得笔迹段落、布局受其干擾,则段与段之间、行与行之间、字与字之间不自然的书写流露,能够全面反映出书写人的反常迹象。

    4.综合评断

    检材笔迹与摹仿人笔迹一般情况下会出现“大同小异“的情况,两者的差异点明显存在,而相同点的表现明显,但又能合理解释,这些差异点主要表现在那些不引人注意的细节特征上。这类差异点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他的价值不容忽视,与摹仿人的书写习惯在本质上存在内在联系。所以,检验时必须反复、认真、慎之又慎地研究笔迹方方面面的特征,特别要注意哪些深层次的、本质的特征,并结合案情、当事人的年龄、职业、文化水平、书写技能、社会经历等情况综合分析,才能实事求是地充分揭示出检材的本质特征,得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5.案情和结果分析

    该类案件涉嫌范围较窄,且作案人与当事人会有经济或利益往来,作案人必须具备接触摹仿人笔迹的条件。本例通过鉴定认定是一起摹仿笔迹案件,案后被告供认了采用套摹的手段与方法,陈述了作案动机,与检验的特征完全吻合,事后得到了委托方的认可与好评,使该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讨论

    近些年来,民事案件中采用练习摹仿的手段和方法来伪造文件越来越频繁,而且摹仿的技术也在一步步提高,其方法高明,这就需要每位鉴定人细心研究,认真会检,吃透检材,发现一些微不足道、不起眼的细微特征,确定非本质的相同点,且很稳定,并排除模仿笔迹鉴定的影响因素,就能给当事人得到一个科学、公平、客观的鉴定结论。

    (一)影响摹仿笔迹鉴定的因素

    1.思想意志的被动性

    首先摹仿人在摹仿过程中必须用意志控制自己的书写动作。意志是摹仿人集中思维,思想状态高度专注的意识形态,并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的摹仿手法,所形成的笔迹必然产生一定的特征变化。这种特征变化是指检材笔迹相对于正常笔迹所形成的变化。

    2.注意力的局限性

    在摹仿过程中因书写条件、工具和衬垫物的作用下,使得摹仿人书写中的范围限制,而不能够自然、流利地书写。社会阅历丰富甚至精通笔迹学知识的人,在摹仿书写时,不仅能注意突出、明显的特征方面,也能对细小、鉴定价值低的特征方面的部分特征加以注意。但上述案件摹仿笔迹明显可以看出书写水平较低,完全是没有集中注意在细微特征上的书写,暴露了自己平时的很多习惯,因此摹仿时必然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3.记忆的短暂性

    摹仿者在书写摹仿对象时,不光是直观书写,还要靠记忆进行书写,完全由客观因素所支配,使之自身的书写习惯动作与被摹仿对象交错混淆,出现书写笔顺错误、倒下笔、另起笔等细微特征。无论是临摹还是套摹,由于是边看边写,因此摹仿人对被摹仿者的笔迹印象的记忆都是非常短促的,短时的记忆往往会转瞬即逝。

    (二)如何识别伪装字迹

    识别伪装字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从文字篇幅的格式上判断,包括明细、落款、年月日等;(2)从书写风格、文化程度、文字内容、段落、布局相同单字以及偏旁部首等特征上进行判断;(3)从字的结构与笔画搭配比例关系是否均匀;(4)从字迹书写变化以及摹仿人的手段上判断;(5)从字迹的繁杂程度、书写速度及清晰度上判断。

    (三)建议

    研究摹仿笔迹的特点规律和鉴定方法,是笔迹学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笔迹鉴定中的一个高难度的课题。为使文件检验工作得到更好地发展,笔者建议:(1)国家有关部门和各鉴定机构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国内外的先进技术经验,以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提高鉴定水平和能力,与时俱进,避免停留在过去鉴定中的一些陈旧思想和鉴定手段,使鉴定能够做到科学、客观、准确;(2)国家和各地方司法机关出台相关政策,为文件检验鉴定技术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在调档、取证案件材料时得到涉案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积极配合,为做好文件检验鉴定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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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贾治辉,王俊.笔迹书写动作节奏特点及其鉴定价值[J].刑事技术杂志,2014:33-36.

    [5]黄建同.物证技术学(第1版)[M].傅政华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2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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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