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数据时代下对公安舆情智慧管控的探索与思考 |
范文 | 郑翀 陈雪 王春 摘 要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公安舆情管控工作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也帶来了新的挑战。利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有利公安工作、有利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成为公安舆情应对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针对舆情的一个组成部分——涉警舆情进行分析,在对大数据时代舆情特点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海智慧公安建设背景下的舆情处置现状,探索“感知泛在、研判多维、处置高效、全程管控”的公安舆情管控新模式,为新形势下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网络社会安全,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 大数据 舆情 信息 处置 作者简介:郑翀、陈雪,上海公安学院侦查系教师;王春,上海公安学院侦查系主任。 中图分类号:D6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9.197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转型发展,各类矛盾集中凸显,公安机关因为扮演着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群众的双重角色,极易成为各类矛盾的冲突对象。而由于移动互联技术的迅猛发展,媒体传播方式和内容都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在网民数量直奔8亿的大环境下,互联网已逐渐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由于新媒体自身所具有的平民化、交互性、隐匿性、不规范性等特点为猎奇心理、假新闻、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各类社会问题在网络语境中更加突出,公安舆论引导也面临着全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互联网每天产生的数据以PB规模增加,预示着网络舆情分析也正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数据应用,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注重数据安全保护。这无疑为大数据应用的发展前景释放了积极信号。因此,树立大数据理念,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一体化平台等数据科技手段对舆情进行感知、研判、处置和管控,是新形势下公安舆情管控工作发展的趋势。一、大数据时代公安舆情管控形势 (一)信息传播格局突变 较之传统媒体,大数据时代的新媒体具有科技水平高、传播速度快、有效覆盖率高、时效性和互动参与性强、娱乐化程度高等特点,故而催生出一批“网红”“大V”等意见领袖,而其中有些自媒体意见领袖利用自身关注度,不断寻找“兴奋点”并对热点事件进行解读,发布带有强烈情绪性、煽动性的言论,形成“伪权威”式的观点,干扰普通群众的理性判断,产生“群体极化”的危险。同时,新媒体用户是一个集信息接受者、发布者、传播者于一身的角色,某个事件在网络形成热点后,会迅速吸引海量关注并“跟帖”“转发”,呈辐射状扩散,最终量变引起质变,使网络舆论严重偏离客观公正的轨道,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二)舆情感知难度增加 数据膨胀是大数据时代的显著特点,据国际数据公司和数据存储公司希捷研究发现,2018年,中国共产生7.6千兆字节(zettab yte)数据,主要的增长动力来自娱乐平台、视频监控录像、联网设备、生产力工具和元数据。在舆情信息统计中,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在于数据来源范围广阔,但爆炸式的数据增长使得公安机关对舆情的感知、评判和处理难度大大提升。在实际工作中,舆情的发酵速度和发展走向瞬息万变,这样的直接后果是一些调研不全面、不合理的舆情分析报告可能会直接导致公安机关在信息的披露过程中,选择点和价值取向与舆论的关注方向不在同一个维度上,造成社会思想的恐慌。如“雷洋事件”中,媒体用“人大硕士”“新晋父亲”“嫖娼”“暴力执法”等标签,将雷洋的形象标签化的同时也将事件本身标签化,极大地调动了包括网络“大V”在内的网民的参与情绪,将舆论的关注焦点泛化,而公安机关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选择点和价值取向与舆论的关注方向不在同一个维度上:公安机关所遵循的逻辑线,是证明雷洋具有嫖娼行为,因此执法具有合理性,他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是对他进一步实施强制措施的原因,而他的死亡与强制措施的实施并无直接关系,但随着事件真相被逐渐还原,民众的舆论焦点转为是否存在执法过度及雷洋具体死亡原因等问题,在这一过程中,生命权利的保障逐渐成为舆论共识,而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跟进舆论诉求的变化,致使舆情周期不断拉长。 (三)政府部门公信力削弱 在传统媒体时代,政府部门作为信息不对称状态中占据主导信息资源优势的顺势方,可以凭借截断信息流、控制话语权等舆论垄断方式,引导作为逆势方的普通民众的价值观念,从而控制舆论导向,然而大数据时代下,信息的获取越发容易,来自各个信息源的信息,通过不同的媒介相互碰撞,普通民众前所未有地接近事件中心和事实真相,信息不对称的鸿沟不断缩小,在某些实践中甚至发生倒置,不断挑战和倒逼公安机关。如年初的“福州男子见义勇为反被拘”事件,发生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2月16日曝光于网络,间隔超过50天。此事在网上发酵后,全国各地媒体加入报道行列,舆论声音不断,但当地公安机关在舆情出现48小时后才做出回应,此时舆论倾向明显形成,相关部门权威回应远远落后舆情发酵速度,导致自身陷入了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严重影响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二、大数据时代公安舆情管控新探索 舆情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其显现的生命周期特征为公安舆论引导提供了有效的管控可能。利用大数据进行舆情智慧管控的基本思路就是:泛在感知舆情信息后,对相关信息进行研判,确定舆情性质、舆情规模后,对舆情进行分级,然后开展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在舆情事件平息后,对舆情处置进行跟踪,并处置经验进行总结。(见图1) 而公安机关则需要在四个环节改进传统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适应大数据时代舆情管控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提升舆情感知能力 1.重塑舆情处置工作架构 “数据爆炸”时代,发达敏锐的感知能力是开展舆情处置的关键要点,但在传统模式下,公安机关对舆情处置采取兼顾运作模式,尽管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警力,但专业处置人才的缺失,导致公安机关在对舆情的关注度、预判力、干预度上无法与舆情的产生、传播、反馈环节相互对应,相互兼容,反应速度与态势掌握能力难以适应网络发展速度。为此,公安机关应打破传统工作思路与架构,建立专业的舆情分析服务人才队伍,以独立部门、实体运作的形式,实现外部媒体和内部相关各部门的对接。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为例,该分局在政治处下设“舆情处置行动队” ,人员结构由长期从事外宣运营工作,具备多年舆情处置与对外宣传工作经验的骨干民警,和以轮值方式进入行动队、在全局筛选出的有一定宣传意识和新媒体操作技能的青年民警共同构成。在为其半年的轮值周期内,青年民警与骨干民警形成新老搭配,并以五日一班的频率,确保了24小时舆情监控不间断,实现运转高效化。自2017年2月成立以来,该行动队通过各类渠道累积发现负面涉警信息404条,处理110警情信息43000余条,并对其中1400条涉及公安及民生类的敏感信息实施了跟踪追查。运作实践表明,行动队拓展了信息接收触角,提升了信息接收、处理、反馈的响应速度,为后续多部门协作共同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2.拓展舆情风险感知渠道 公安机关应不断拓展信息接收触角,提升信息接收、处理与反馈的响应速度。这其中:队伍内部的舆情风险可由政工工作数据,纪检审计数据,信访数据,督查数据,执法质量数据等内部监测提供;警务工作的舆情风险可通过110接报数据、以及网安、宣传等部门对互联网中微博、微信、QQ、网页、及“抖音”、“快手”等视频自媒体的监控数据中获得。在各种科技和数据手段的助推下,对舆情信息进行全系统抓取。例如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的“舆情智慧管控平台”,依托市局“智慧政工平台”的总体框架构建,每日梳理分局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引发舆情的案件、警情信息,以及网络中可能引发舆情的信息,所有的感知信息统一汇总到该分局舆情处置办公室,进行系统研判。 (二)精准研判舆情动向 舆情研判是对舆情感知的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快速,准确评估。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分析平台,从舆情感知到参考性的舆情研判结果这一过程可“秒级”完成,有效助力公安机关抢占舆论先机。如黄浦分局的“舆情研判系统”主要完成三个任务:一是感知信息是否会产生舆情。称为定性分析;二是会产生何种类型的舆情,舆情规模会如何,称为定量分析;三是应用何种舆情处置措施,称为操作分析。在目前的感知水平上,感知数据的采集仍需通过“机器+人工”的方式获得,各数据平台的海量信息汇集后,系统自动抓取舆情相关的“人、事、地、物、时”等相关特征要素,由舆情处置办公室进行人工筛选后,叠加参考历年统计数据和舆情处置部门的处置经验,对舆情信息进行发生概率、舆情类型、舆情规模、舆情利益相关者等分析,再通过舆情处置系统对信息的赋值计算完成对舆情的分类、分级(见图2)。 之后,根据舆情处置相关远设置,形成特定舆情处置方案,并按照相关职责通过移动终端推送给相关的处置人员。 (三)提升舆情处置效能 1.确保实体办理依法合规 案事件实体处置是否合法、规范、快速,对舆情处置的效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是舆情能否快速处置的关键所在。如今年发生在上海嘉定的“3.16中科院博导声称正当防卫”事件:一自称为中科院博导的网民发帖,称遭他人非法入侵住宅,其行使正当防卫权力,却被嘉定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于当时“福建赵宇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且最高法、最高检均将“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内容写入了“两会”工作报告,因此在发现舆情后,嘉定分局立即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研判,认定该案的办理依法依规,王某(即发帖人)的行为已超出正当防卫界限,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正确、措施使用规范合法、审批手续和文书完备,确保案件实体处置无误,从源头上杜绝案件翻转的可能性,为开展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嘉定警方直接上门正面接触发帖人,就“正当防卫”等相关法条内容开展普法教育,并告知其炒作传播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成功引导当事人及其律师自行删除所有帖文,使舆情得以平息。 2.信息披露精准及时 公众在面对较为重大的存有疑点的事件或突发事件时,很容易集体患上“信息饥渴症”,对于事件的真实性、发生原因、确切经过、可能造成的影响、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处理进程等真实信息有急切的渴求。因此,舆论引导的最重要原则就是要在案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抢占舆论高地。越早介入舆情事件,越有助于舆情消退,否则会被网民看作逃避责任,会产生新的质疑。为此,公安機关应积极构建新时期警媒协作关系,不断扩大外部共识,凝聚社会合力。一方面做到理念对接,深入了解媒体需求,尽最大合力统一思想认识,优化协作机制,加速信息对外发布的速度与时效,充分满足媒体对第一手资料的需求。另一方面实现规则对接,以媒体的工作流程为参照,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细节把控,从新闻口径的行文笔法到影像资料的储存格式逐一实现对接,让公安发布口径与社会媒体的标准和审美更趋接近。如浦东分局在处理网络流传的“警察打人”短视频时,当该分局舆情处置行动队感知到此信息后,迅速查明该事件的事实系民警在查处一起交通违法时,驾驶员拒不配合并诬陷民警打人,且执法记录中还显示,执法过程中,周围群众争相声援执法民警。行动队遂主动出击,在新浪微博上以“感谢市民,因为您的一句话,让民警少受了一份委屈,为社会增添了一份正气”进行正面回应,及时公布执法视频片段,并同步推送至各类社交媒体进行叠加宣传,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仅当日,视频播放量近700万,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有力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及对外形象。 3.长效跟进处置效果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深入,网民心态逐渐趋于冷静,网络舆论“一哄而上”之后“一哄而散”非理性浪潮逐渐退去,重大涉警舆情表现出显著的 “长尾效应”。 为此,舆情处置部门应对较大舆情保持动态追踪,延长舆情观察时间,防止舆情出现复燃的情况。上海市公安局一般要求各单位舆情处置部门对较大舆情持续跟踪关注一周以上,并撰写舆情处置案例总结经验得失,并编成“舆情专报”,定期发放至全局各单位进行学习,一方面以舆情处置反哺公安实体工作,另一方面提升全局舆情和引导工作水平,同时在对时间的重构中,对负面舆情传播中网民的行为模式进行画像,寻找不同人群面对同一信息,以及同一人群面对不同信息的表现差异,发现查找引导规律。三、公安舆情处置工作发展趋势判断及应对思考 (一)提升舆情感知系统能力 继续研发舆情处置系统,使其能够通过深度运用语义识别和数据挖掘技术,不断扫除监控盲区,快速、有效、自动地感知互联网上的负面信息,减少人工识别过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网络内容安全的能力,尽可能地让诱发事件还处于线下阶段时,就能及时被发现、妥处,第一时间阻断其蔓延至网络诱发舆情的通道。 (二)进一步消除信息壁垒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公安内部各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案事件信息、信访信息、督查信息等的共享和无障碍抓取;二是在舆情处置的过程中,消除个任务岗位掌握的信息之间的壁垒;三是进一步谋求与外部的深度合作,继续联手知名媒体建设专业智库,汇集一流专家和资深媒体人的思维模式,对处置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实现方案提出建议,并共享工作数据,使彼此数据相互流动,双方互通有无,提升对同一片虚拟空间的管控力度。 (三)建立舆情管控相关模型 “预测”本身就是大数据的一个重要应用。针对同一主题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经过数据挖掘和建模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预测模型,进而预测将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未来“智慧公安”舆情处置工作,应致力于研发建立一批满足不同实战场景的数据分析模型,尽量实现小型化、场景式地反映出公众参与舆论的行为模式,准确判断不同类别舆情传播形态的彼此差异。依托这些模型,舆情处置部门可以模拟演绎舆情从发生、发酵、处置、平息的整个过程,更准确地对工作行为进行分析、预判,让诱发事件还处在舆情的潜伏期时,就被筛查预警,对可能存在的工作疏漏进行风险提示,并及时与身处潜在舆情的民警或部门进行点对点联络,及时推送处置要点,提升其现场应对能力,将舆情处置的介入点大幅前移。 参考文献: [1]维克多·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 [2] 燕道成,姜超.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研究综述[J].视听,2015. [3]清博大数据.影响网络舆论周期的六大关键因素[EB/OL].http://home.gsdata.cn/news-report/articles/136.html.2016. [4]媒体时代的舆情公关[EB/OL].西楚网,http://www.xichu.net/look/49555487.html.2019. [5]新浪博客.雷洋案輿论焦点(五):推手及阴谋论[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2e2850102wb37.html.2016. [6]中科天玑大数据.如何在舆情引导下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EB/OL].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news/65492.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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