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学教学改革探索 |
范文 | 关键词 “互联网+” 教学方式 教学理念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构建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雪军,新疆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336 移动互联网蓝皮书《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指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国4G用戶总数达到11.7亿户,全年净增1.69亿户,普及率接近75%。移动宽带(3G和4G)用户总数达13.1亿户,全年净增1.74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83.4%。继续保持全球最大4G网络地位。[1]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推动了教育的变革,尤其为大学专业教育提供了技术手段,大学生具备基本的自主学习能力,将“互联网+”与专业课程相融合,有助于构建学生主动学的教学模式。根据《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之一,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通常将《刑法学》做为重点课程加以关注,所需课时也较其他专业课多。利用互联网探索《刑法学》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改革,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更好的理解刑法学理论价值,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一、“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学教学现状分析 (一)传统教学方式居于主导地位 在法学常规教育中,老师讲授、学生被动学习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仍然在普遍运用。在本科教育阶段,法学专业招生规模较大,单班人数一般均在30人以上,某西部高校2018级法学专业两个班,学生数量分别为52人、60人,2019级单班均超过50人。在大班教学过程中,鉴于学生人数众多,教师一般要以教材内容为主,注重讲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难以开展有效的讨论或案例教学法;学生注重写笔记、背重点法条,难以就实践问题做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在常规教学模式下,教师难以全面了解学生情况,无法开展个性化教学,部分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不高,课堂互动效果不尽人意。 (二)多媒体教学手段作用有限 目前课堂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具有普遍性,尤其是很多高校硬件建设较好,教室中一般都有多媒体设备。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多媒体可以展示更多的教学内容、制作精良的课件也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刑法学》教学涉及大量的司法解释及众多案例,教师不可能将所有内容均制作成多媒体课件,有的教师只是利用多媒体展示案例,有的教师利用PPT罗列大量的司法解释。多媒体技术手段的运用某种程度令教学简单化,一些专业教师将《刑法学》教学(尤其是分则)变成了条文解说,忽视理论,将本科教育变成了应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传统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在《刑法学》教学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既无法展示所有教学知识点,也无法搭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 (三)网络资源利用率有限 在互联网时代,高校师生能够获取的网络资源众多,与法律相关的微信公众号、众多的在线教育平台等均可提供教学资源。众多知识资源的出现令大家难以辨别与审核适合教学的资源,一些专业教师对网络资源了解不多,只能根据自身偏好选择网络资源,容易导致网络资源与教学目标不一致;也有一些院校选择的部分网络资源只是对教材内容的简单复述,缺乏深度,存在学生只是在线下机械刷课的情况,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很多学校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为师生提供较多的网络资源平台,对师生使用网络资源进行了必要的培训,但是有些学校网络环境一般,部分教师因为网课应用环境问题,不愿意过多使用网络资源。二、“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学教学方式改革的意义 (一)符合学科教育的功能定位 “复合型法律人才除具备扎实的法学基层知识和清晰的法学思维之外,强调法学毕业生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跨领域创新能力、持续学习能力。”[2]刑法学的教学包括法学思维、刑法学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要求,结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顺应时代潮流,改革刑法学教学方式,也是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 在某校入校调研中,很多学生表示选择法学专业的原因在于对刑法的初步认知,有些刚接触《刑法学》课程的学生认为,学习《刑法》的目的就是能够识别犯罪者、惩恶扬善。转变《刑法学》教学理念,下功夫研究学术传统和刑法理论,在专业课教育中体现立德树人理念,让学生对专业有进一步的明确认知;改革刑法学教学方法,能够加深学生对刑法理论的理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二)提升学生职业能力,适应社会需要 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指出:2019年本科就业红牌专业中包括法学,法学连续三届红牌。对法学专业而言,一方面是现实中无法及时就业的本科生,一方面是现实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法学教育有其独立性,但并不能排斥与其他学科的交融发展,也要充分考虑市场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例如在乡村法治化建设中,农村地区对法学专业人才需求度较高,也有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愿意到基层工作,但未必能具备基层工作能力。面对多元的法律职业要求,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对刑法教学进行改革,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公共法律服务途径,根据“具体”法律职业的特点,探索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方向与方法,符合法律职业化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不一定能够邀请法官现场参与,可以通过网络让法官审判或点评,提升学生的职业认知;在法律诊所教学中,让学生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电话或网络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送法下乡”或社区实践中,除了实地参与之外,也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让学生关注基层法治发展,用专业知识服务基层。刑法实践教学方式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可以提高学生运用刑法原理分析刑事法律关系和解决刑法实务问题的能力,进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三、“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学教学改革路径 (一)树立“互联网”融入教学的理念 “互联网+”对传统教育理念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使得教学由“灌输”走向为“互动”、教育机构由“单一”走向“多元”、教学资源由“封闭”走向“开放”、学习由“被动”走向“主动”。[3]互联网对教育影响巨大,做为专业教师,无法抗拒也不应排斥互联网融入教学,不断学习互联网知识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刑法学教学中,可以引入《今日说法》等视频教学案例,也可以引入网络热议的“于欢案”等关注度较高的案例,引导学生讨论分析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避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陷入盲区。推荐官方公众号,让学生了解刑事发展最前沿的知识,通过阅读专业论文,加深对刑事理论的学习。 (二)建设法学类虚拟仿真实验室,增强学生实务操作能力 除了专门的政法院校,法学专业通常在综合性大学开设,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综合性大学从教学需求出发,一般优先满足理工科实验室建设。在法学实验室建设上,有的高校重视建设数字化模拟法庭,有的高校重视建设法律诊所实验室,对虚拟仿真项目的建设关注度不高。究其原因,在于虚拟仿真项目实验室建设成本较高,除了一般的实验室硬件建设之外,教学软件价格不菲,法律知识更迭较快,还涉及到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后期升级成本较高。 法学教育层面,网络加实务软件的实训可以让学生熟悉法院、公安等单位的法律实务操作程序和技能,培养他们的法律职业素养。2017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划,到2020年教育部将认定1000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法学类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占据教育部总体规划的虚拟仿真项目的2%的比例。该通知说明在法学教学中,也应该重视实训实验室的建设,如果财政条件许可,建议法学专业开设院校加强法学类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通过实训,除了对刑法学这样的专业课程学习有较大帮助之外,对提高学生整体的职业能力意义重大。 (三)科学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注重知识点的链接与交互 目前网络教学资源众多,以慕课为例,截至2018年,我国460余所高校建设了3200多门慕课上线,600多万人次大学生获得慕课学分,5500万人次高校学生和社會学习者选修慕课。 [4] 刑法学教学要完成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不可能单纯依靠网络课程完成教学任务,在课堂教学中,依然需要教师讲授具体知识应用场景,根据授课对象的具体情况,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在讨论中观测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判断网络资源的选取是否符合授课要求。不管互联网如何发达,网络并不能根据学生实际提供各知识点的链接与交互,刑法学教师要有甄别和判断能力,谨慎选择网络资源,让学生获取的网络知识点和刑法学科体系一致。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建议采取混合式教学模式,合理安排线上线下的教学比例,总则涉及刑法理论较多,可以适当加大线上教学比例,让学生多听名师授课,夯实刑法学理论基础;刑法分则主要是罪名的讲解,涉及案例较多,不易过多依赖线上教学资源,可以采用线下讨论、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便于教师随时了解学生薄弱环节。 总之,互联网的发展为法学教育带来了冲击与变革,应当进一步围绕解决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而发展法学教育。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对刑法学的教学予以改革,才能更好地拓宽培养实践性人才的路径,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法治人才。 参考文献: [1]孙乐琪.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25年中国4.3亿人将用上5G[EB/OL].https: //baijiahao.baidu.com/s?id=1637294833961866980&wfr=spider&for=pc,2019-06-25/2019-0 6-28. [2]龙卫球,初殿清.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以北航法学教育改革为个案[J].中国大学教学,2017(1):41. [3]张丽华,白学军.创造性思维研究概述[J].教育科学,2006(5):86-89. [4]教育部:高校3200多门慕课上线,中国慕课数量居世界第一[EB/OL].http://k.sina.com.cn/article_5044281310_12ca99fde0340059t8.html.2018-01-15/201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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