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对APEC进程的影响 |
范文 | 宫占奎 编者按:2014年11月,以“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为主题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作为开放性的经济组织,自1989年初创以来,APEC在推动亚太国家及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动了亚太区域各类市场要素的跨国流动。然而,历经25年时光流逝,亚太区域地缘政治格局已发生很大变化。中国实力迅速走强,美国的优势地位日减,中美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与力量对比相伴而生的则是各类区域贸易协定的大量涌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等。中美力量对比的变化与诸多区域贸易协定的产生会对APEC进程产生何种影响?针对该问题,我刊特设专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深入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亚 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时定位为论坛性质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1994年确立了茂物目标,即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1995年日本大阪会议将APEC茂物目标具体化,确定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15个领域,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的13个领域。1996年各成员提交了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单边行动计划(IAP),并确定以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推进,1997年1月开始实施。2010年APEC中5个发达成员按照承诺参加了茂物目标评估,同时8个发展中成员自愿提前参加了评估。自2010年13个成员完成评估以后,APEC向何处去以及用何种方式继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成为APEC发展的重要议题。自20世纪末以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迅速,APEC成员不仅与外部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诸多区域贸易协定(RTA),[1]而且成员之间也建立了诸多的RTA,这些RTA必将对APEC今后的发展和新目标的确定产生巨大影响。 APEC内部RTA问题分析 从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的最新资料来看,到2014年9月,APEC成员之间建立的RTA已经达到了49个,绝大部分RTA包括了商品和服务自由化两方面内容,只有东盟与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澳大利亚与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与马来西亚四个RTA仅包括商品贸易自由化内容。在APEC成员之间建立的影响比较大的RTA包括以东盟为中心建立的四个RTA[2];以美国为主导,正在进行谈判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东亚地区正在推进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中日韩FTA等。 以东盟为主建立的四个RTA已经开始实施。东盟与中国的RTA分别于2005年1月和2008年7月开始推进商品自由化与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东盟与日本的RTA于2008年12月开始实施;东盟与韩国的RTA于2009年5月开始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2010年1月开始实施商品贸易自由化,这种先推进服务贸易,后推进商品贸易自由化模式在RTA发展进程中比较少见;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RTA于2010年1月开始实施。[3] 按照预计时间表,RCEP于2013年初启动谈判,2015年底完成谈判并进入实施阶段。截至2014年6月,RCEP已经举行了五轮谈判。RCEP目前已经成立了四个工作组,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以及相关政策工作组。谈判涉及的内容类似于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的内容。应该说,RCEP谈判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TPP原本是APEC内部经济规模较小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于2006年5月开始实施,参加国家包括新加坡、新西兰、文莱和智利,目前的研究习惯称为“TPP4”。“TPP4”虽然经济规模不大,但采取了开放态度,欢迎APEC其他成员参加。2009年11月,奥巴马总统正式宣布美国与上述国家进行TPP谈判,并将谈判目标定义为“高标准”的“21世纪贸易协议”。2010年3月15—19日,美国参加并主导了TPP首轮谈判,参加谈判的国家除“TPP4”和美国之外,还包括澳大利亚、秘鲁和越南,称为“TPP8”。2010年10月,马来西亚开始参加第三轮谈判,称为“TPP9”。2012年12月加拿大、墨西哥参加了第15轮谈判,称“TPP11”。2013年9月,日本第一次参加TPP正式谈判。目前参加TPP谈判的共有12个APEC成员,称为“TPP12”。2013年7月,TPP完成了第18轮谈判,但是谈判进程比预期困难得多。截至目前,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公布的资料分析,TPP第18轮谈判之后,又进行了五次磋商,最近的一次于2014年5月在新加坡举行,磋商披露的内容比以前的轮次谈判少得多。[4] 正在谈判的“TPP12”之所以称为“高标准”的RTA,除了在传统议题领域,即商品贸易自由化方面不允许存在例外外,涉及的其他问题包括:政府采购、法律问题、资本控制、网络安全、地区管理协调与相互认可、消除国营与民营企业差别、突破性的国有企业新规则、数字经济、环境问题、劳工标准、民主问题、公共卫生、健康问题,以及与APEC、WTO、NGO、相关国际论坛等组织的关系问题。 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一直不是很顺利,直到2009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峰会上,三国领导人才一致同意在已完成的三国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启动中日韩FTA官产学联合研究。2010年5月,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就加强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达成广泛共识,并于2012年完成了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同年5月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日韩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2013年3月,中日韩自贸区首轮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2014年9月,中日韩FTA第五轮谈判在北京闭幕,第六轮谈判将于2014年11月底在日本东京举行。[5]中日韩FTA一旦建成,将成为亚太地区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但是从目前中日韩之间的领土及历史认知方面的因素考虑,中日韩FTA达成协议存在诸多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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