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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英援助与战后国民政府海军重建
范文 摘 要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海军军舰或自沉江海,或被日军击沉,至抗战末期,国民政府海军仅余15艘小型炮艦。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首先接收了日伪遗留军舰,但多为小型旧舰,总体作用有限。当时,国民政府不具备自建军舰的技术水平和工业基础,依靠美英援助成为国民政府海军重建的捷径。战后,国民政府通过接受英美的援舰,并依托英美培训海军官兵,重建了一支新海军,以达到其目的。
关键词 国民政府,海军重建,英国,美国
中图分类号 K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22-0048-11
1942年,英美两国向国民政府移交4艘川江炮舰,拉开了援华海军序幕。1944年,英美两国与国民政府签订了援华海军协定(美国租借8艘军舰,英国赠送13艘军舰)。这一协定到日本宣布投降时仍未完成,不过,英美允诺将继续履行战时海军援助。由于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海军几乎全军覆灭,战后,重建一支新海军成为国民政府最紧迫的任务。当时,国民政府重建海军有两个途径,接收日伪海军舰艇与依靠英美的援助,其中尤以美国援助作用显著。为在亚太地区制衡苏联,美国国会于1946年通过海军援华案,允许总统援助中国护航驱逐舰以下271艘军舰,并派美国海军官兵赴中国培训国民政府海军人员。目前学术界关于民国海军史研究主要集中于抗战时段,战后海军研究则较为薄弱。其中,关于战后英美援助国民政府海军建设的内容,仅在一些海军通史著作中有简单陈述,并未作深层次考证。①而关于美英援助与战后国民政府海军重建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本文利用档案资料及相关报刊资料等,对美英援助与战后国民政府海军重建的史实进行考证,在此基础上,力图分析美英援助国民政府海军的企图,及国民政府重建海军的目的。
一、寻求美英援助的呼声
据日本防卫厅统计,1937年6月,日本海军拥有285艘舰艇,包括“9艘主力舰、4艘航空母舰、12艘一等巡洋舰……总吨位115.3万吨”。②而中国海军舰艇只有“57艘,排水量56239吨”,③且多为旧舰,即便新造军舰亦多为小型舰艇。中国海军舰数不足日本的1/5、吨位不及其1/20,两国海军实力相差悬殊。抗战伊始,国民政府海军舰艇或自沉,或被日军击沉,“不数月而牺牲殆尽”。④由于国民政府海军在抗战时期损失殆尽,战后重建一支新海军成为国民政府的一项紧迫任务。战后中国“已列为四强之一,今后海军总吨位,自应担负世界海军四分之一的责任。为维持沿海治安,其初步当需巡洋舰、驱逐舰。太平洋战事爆发后,美国于两三年内,造舰吨位之多,四倍于英国,鉴于美国之经验,将来造舰,训练人才,为时均速,美国战时助我,今后自更欢迎其协助也”。⑤依托美英援助,尤其是美国援助,成为战后国民政府海军重建的捷径。
(一)接收日伪军舰与战后中国海军状况
抗战胜利前夕,中国海军仅存“舰艇十五艘,其主要炮械,均经拆卸移装要塞,且历年未经修理”。1945年春,国民政府军令部、海军总司令部等拟定战后海军建设规划,预测除复原国民政府现存15艘舰艇之外,还“可能收回南京伪组织之舰艇二十二艘及伪满组织之舰艇二十艘”,以及“可能没收倭寇海军舰船若干艘”,①故接收日伪遗留海军舰艇成为战后国民政府海军的首要任务,也是国民政府海军重建的第一步。
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受降仪式在南京中央军校大礼堂举行,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率海军总司令陈绍宽等人接受了日本陆军冈村宁次大将、海军福田良三中将等人的投降。9月10日,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向冈村宁次下达军事第二号命令,“日本驻华舰队及越南北纬16度以北的地区(香港除外)暨台湾澎湖列岛,日本舰队之舰船、兵器、器材、一切基地设备,及基地守备队陆战队暨一切其他附属设施等,均归中国海军总司令部参谋长海军中将曾以鼎负责统一接收”。②蒋介石认为战后整顿海军时机已到,③遂以海军参谋长曾以鼎全权负责海军接收,将陈绍宽“高高挂起”。蒋的目的在于通过严格“控制日本降舰,英美赠舰和赴英美人员,使闽系重振海军、恢复实力的计划不能实现”。④但在接收日伪海军一事上,陈绍宽并未示弱,而是积极委任部将,安排接收各地日伪海军。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将全国(海军接收)分为淞沪、京芜镇澄、华北、台湾澎湖、厦门定海、舟山群岛、汉口九江一带及广东越北等八区,各派专员负责进行”。⑤9月11日,海军总司令陈绍宽与海军参谋长曾以鼎到沪,开始接收日伪海军舰队,“13日计17艘,14日计37艘,15日计30艘,均为小炮舰”。各地区接收日本海军的工作也相继展开,“关于华北,华南及台湾各方面,业已指定负责人员,日内即可分头出发,前往接收”。⑥汉口方面,陈绍宽派郑天杰负责接收工作,“接收了日伪海军数十艘小型船舶,没有大型军舰”;⑦厦门方面,陈绍宽任命李世甲为厦门海军接收专员,接收“日本海军舰艇四艘,最大的为四百吨的炮艇一艘,其余都是机帆船”。国民政府海军共计收缴舰艇船舶1200余艘,其中军舰26艘,鱼雷快艇6艘,小炮艇200多艘(大部分不能用),其余都是各类小艇,且多损坏或不堪用(以上数据不含台湾)。在厦门主持受降后,李世甲即赴台湾接收日本海军,“(台湾)日本海军舰艇战时多被盟国海空军摧毁,所剩不及二、三十艘,接收时除有三人操纵的潜艇和鱼雷快艇各四艘外,其余都是排水量一百吨左右的木壳驱潜艇和小型铁壳登陆艇,此外还有蚊子快艇几百只”。⑧总之,“惟所接收之日舰,多属航江小轮,吨位甚小,且历久失修,武器装备亦不完整。此外,尚有杂务船只,为数虽多,率皆由盟国在华侨商及我国商民夺取而来,原主认领有据,均经分别发还。余者则系自杀艇与渔船,残破不堪,无法利用”。⑨以此观之,接收日伪在华遗留海军舰艇,对于国民政府重建一支新海军的作用甚微。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提出日本本土所余军舰应由中国接收,抵偿中国的损失,但美国的处置方案与国民政府的意愿相差甚远。1945年10月30日,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致电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日海军之处置,美国政府顷告已决定办法,战斗舰及巡洋舰均将予以毁坏,驱逐舰及较小舰艇,则由中、美、英、苏四国共分。”中方对此颇为不满,遂向美方提出异议。11月1日,王世杰致电魏道明,指出:“抗战8年,我海军及港湾设备悉被破坏,航空事业惨蒙毁损。日本现有之残余海军舰艇、各项海军设备、航空机及航空工业生产设备等,应由我方接收,作为赔偿之一部”,并进一步指示“先与美政府交涉,征求同意”。1946年1月29日,美国答复国民政府外交部,以修改决议将“引起盟国间之不安与争执”为由,指明“不能对平均分配原则提出修改之建议”,①但美国许诺将对赠予军舰、培训海军官兵等做出援助。国民政府被迫同意分配案,并提出“向美方交涉要求较大之分配额”,②中国争取接收更多日本剩余军舰的外交努力,实际上以失败告终。
根据中、美、苏、英四国协议,日本本土剩余舰艇由四国抽签分配,国民政府共“接收4批34艘,其中包括驱逐舰7艘,海防舰17艘,驱潜舰5艘,运输舰2艘,扫雷艇3艘,布雷艇3艘,运粮船1艘”,③四批军舰于1947年完成接收工作。四批军舰分配后,美国远东海军司令部决定“第四批日舰分配后,余者无多,或因占领军用,或因担任扫雷工作,多数系木壳,年内不再分配”,④自此,战后接收日军海军事宜全部结束。战后,国民政府对于接收的日伪军舰,堪用者即拨海军使用,损坏者交工厂修理,均以能“即时利用”为原则。战后国民政府接收的日伪军舰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其海军舰队实力,但总体作用有限。首先,在华日伪海军本来多为小型军舰,加之,“因日寇海军主力的早经覆灭,竟无大补益于我建军前途,在我领海及内河中敌舰经接收的最大者不过千余吨”,甚至有的已经报废;⑤其次,日本本土遗留的大型战斗舰与巡洋舰被销毁,仅剩驱逐舰及其以下军舰,其价值打折;再次,国民政府提出由中方接收日本海军舰艇的提案被否定,美国决定日本剩余军舰由四国分批次抽签分配,中国虽得到了上签,但所得有限。
(二)重建海军的共识与寻求美英援助
中国海军较之英美,“实有望尘莫及之感,为保卫国土及领空领海之安全,为完成护侨、护航、护渔之重要任务,我们要促使海陆空平衡发展,我国陆军已有相当基础,空军历史虽尚较短,而其规模已具基础,惟海军因养育环境欠佳,基础未立,所以急须努力”。⑥战后,对于重建海军与寻求美英援助,在国民政府军事高层形成一致共识。
蒋介石的支持与否对海军的发展至为关键。在海军未完成改组以前,以陈绍宽为首的闽系控制着海军,因非蒋嫡系,故蒋介石始终不能信任,对海军建设亦不积极。1945年12月26日,蒋介石迫使陈绍宽辞去海军总司令一职。次日,蒋介石即着手规划取消陆、海军司令部,蒋在日记中写道“此乃军事整革之起点也”。⑦1946年1月,国民政府撤销海军总司令部,海军“结束该部业务,由军政部海军处接管”。⑧3月1日,海军处“改海军署,隶属军政部,陈诚兼任署长,周宪章任副署长”。⑨ 5月30日,国民政府为树立现代军制,并谋军事与行政的密切联系,将“原设之军事委员会及行政院之军政部着即裁撤,改于行政院下设立国防部”,⑩国防部设四总司令部,“分掌陆军、空军、海军及联合勤务等事宜”。?輥?輯?訛7月1日,原军政部海军署改组扩编为海军总司令部,“乃任陈诚将军以參谋总长名义兼海军总司令,而以桂永清为副总司令”,?輥?輰?訛陈诚因军务倥惚,由桂永清暂代行总司令职权,10月16日,海军总司令部正式成立,“新海军的最高指挥部的体制才正式确立”。?輥?輱?訛蒋介石以亲信陈诚、桂永清主政海军后,对海军建设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
国防部长白崇禧认为,“我国海军建设,在满清末年开始,当时海军舰艇吨位优于日本”,甲午一战,中国海军“已被摧毁殆尽,民国成立以来,虽有建设海军计划,又因国内政治不安,未达能确实统一,海军只能维持现状,抗战胜利以后,本着建军计划,对于海军是要重新建设……我国有五千余海里的海岸线,海外尚有若干孤立的岛屿,而全国多数人口及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都接近海岸线,为确保领海及维护海外侨胞,对外贸易护航,进而与盟邦共维世界和平,都必须建设近代坚强的海军力量”。①从白崇禧的讲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层信息:第一,我国海军力量的薄弱乃历史遗留问题;第二,战后海军建设迎来了一个大好时机;第三,我国是一个海疆大国,捍卫海疆、贸易护航等都需要一支强大海军。国防部参谋长陈诚亦有同样的认识,“我们中国只有陆军,而陆军又只有步兵,军队是要各种兵种配合起来的,嗣后中国的陆军应尽量减少,海、空军要尽量增加”。②由此可见,战后蒋介石与军事最高层的两位主帅都注意到了海军重建问题,都表达出对海军重建的支持。
海军发展“是需要重工业的。在战后工业凋敝的我国,势不能一蹴而具宏大的规模。所幸盟国愿为我新海军建设尽最大助力”。③海军司令桂永清认为,“建立海军,除须具有工业发达,财力富足与人才敷用诸条件外,良好之国际环境尤属重要,战前我国一切国防建设,莫不受日寇强力阻挠,现在世界各大国,凡为盟邦,因此次战争,彼等皆知如中国拥有强大海军,实有裨益于世界和平,故目前国际局势实为我建设海防之最佳机会”。④国民政府缺乏自建海军的技术,又工业基础不足,故寻求美英的援助成了其振兴海军的捷径。
二、美英援舰与国民政府海军舰队重建
1942年,英美两国将停留在中国长江上游的4艘川江炮舰赠予国民政府。1944年,国民政府通过与美英洽谈,中、美、英达成协定,美国允租借中国8艘军舰,英国允赠送中国13艘军舰,在亚洲战场对日本海军作战。日本宣布投降之际,英美援华军舰尚未交付。战后,英美允诺继续履行战时援助协定。美国为了保证国民党政权对内的稳固,使其在亚太牵制苏联,1946年,美国国会通过《第512号法案转让海军船舰及装备之协定》(以下简称:《第512号法案》),批准总统最多可以赠予中国护航驱逐舰以下级别军舰271艘。这是一个庞大的海军援华计划,这批美援军舰实际上构成了国民政府“新海军的骨干”。⑤与美国的积极援助形成鲜明对比,英国在战后援助中国军舰的过程中,出现了三次波折,使战时签订的援建计划打了折扣。
(一)战时英美援舰规划
晚清时期,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了军舰在长江的航行权,英、美、日等国以护商为名,派驻炮舰游弋于中国长江流域。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美英大部分川江炮舰撤出长江流域,仅剩几艘炮艇停留于此。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宣布对日作战,鉴于日本已完全控制长江出海口,停留在长江上游的几艘炮舰几乎没有突围的可能,同时几艘炮舰对英美海军的价值不大,英国政府决定将停留在长江地区的炮舰作为顺水人情,赠予中国。1942年1月,英国将停泊在重庆附近的猎鹰、塘鹅号炮舰赠予中国;3月,将停在湘江的矶鹬号炮舰赠送中国。英国的赠舰行动,引起了美国的注意。出于同样的考虑和避免在对华外交上不被英国抢了风头,3月,美国将在华的一艘图图依拉号炮舰赠送中国。海军总司令陈绍宽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认为中、英、美三国“已成ABC联合阵线,兹不但在精神上合作一致,而由此次所赠炮舰,更足表显物质上之可贵的援助。本此次合作互助精神,可确信能打倒吾人共同的敌人,而迅即获到最后胜利”。⑥对国民政府而言,战时英美赠予的几艘小型炮舰,其军事意义极为有限,但产生的政治意义却远大于军事意义。
1941年3月11日,美国通过《租借法案》,该法案标志着美国放弃中立政策和孤立主义传统。驻美海军副武官杨元忠注意到,加拿大、巴西等国利用《租借法案》向美国海军提出借舰参战计划。杨元忠认为“如果能向美国海军借到军舰,这些官兵送来接受短期的训练,便可组成一支小舰队,到太平洋协助美海军对日作战,这样我国海军官兵,就有发挥其作用的机会,以增进盟军的声势,并雪我海军4、5年来未能为国力战之耻,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⑦杨元忠与美国战备处处长梅卓尔协商援引《租借法案》借舰事宜,梅卓尔同意按照此办法,租借4艘护航驱逐舰与4艘护航炮艇给中国,不过美国海军不能主动提出这个方案,须由中国政府向美国提出申请。
杨元忠将方案向中国驻美海军武官刘田甫报告,但刘认为“我们只能做政府交代我们做的工作;政府没有命令我们向美国借舰,我们就不应该做”,刘的处世哲学就是“多做多错,不做不错”,“树大就招风,要尽量在这个待遇优惠的位置上多留些日子,就得采低姿势”。①由于刘的阻挠,1943年9月,杨元忠跳过刘田甫,采用越级上报的办法,将借舰的意见书寄向重庆军令部。由于杨元忠人微言轻,或是政府决策层对“借舰参战”一案不太重视,或是政府办事效率低,或是阻挠力量太多等因素,约半年后,国民政府才批复此案。1944年2月,何应钦致电驻美中国国防物资供应公司董事长宋子文,“英、挪、法等国皆利用同盟关系及作战时机派海军员兵赴美受训接领舰艇,美国亦愿中国多派有海上經验之官兵来美受训协同作战,愿先以驱逐舰、布雷艇各数艘交我来美员兵运用等情。查向美交涉租借舰艇军火之手续例由贵公司向美租借法案管理局申请之,经拟具中国海军租借舰艇参战申请计划呈核,奉批照办等因,相应电请查照,从速向美交涉租借军舰”。②宋子文接到何应钦的电文后,即安排代理董事长施肇基与美方展开了一系列会谈和交涉。同时,驻美军事代表团团长商震与驻美大使馆海军武官刘田甫也相继跟进海军援舰一事。
1944年6月,美国海军舰队总司令部参谋长爱德华表示,美国可以租借中国护航驱逐舰4艘和扫雷舰4艘,其方案与杨元忠最初提案一致。但重庆方面对潜艇念念不忘,提出了向美国租借驱逐舰、扫雷舰、布雷舰、潜艇各2艘的修正方案,而美方当时缺乏可以出借的驱逐舰、布雷舰、潜艇等战斗性的舰艇。于是美国对援华军舰方案再度调整,2艘扫雷舰不变,因布雷舰一时抽调不出,但扫雷舰可以改装为布雷舰,2艘布雷舰改以扫雷舰代替;美方指出驱逐舰与潜艇不能拨借,只能改为护航驱逐舰与护航炮舰。于是,最终方案变成2艘护航驱逐舰、4艘扫雷舰和2艘护航巡逻舰。护航巡逻舰、扫雷舰与护航驱逐舰相比,吨位、火力等都差距很大,援舰方案从最初的4大4小,易成了2大6小的组合,中方很不划算。
1944年9月,军事委员会电驻英海军武官周应聪,“美允租借8艘与我参战,拟援例向英要求租舰参战,希即提出试行交涉”,周应聪接到电令后,随即向英方表达了借舰的请求。10月,英国外交部回复中方,根据互助协定,“将一(艘)三等炮舰送于中国政府,由中国海军驾驶,在英国东方舰队总司令指挥之下,在东战场从事作战”。随后,驻英海军武官周应聪再次向英国海军部提出“继续以前所商小型炮舰拨舰案,加请拨巡洋舰、驱逐舰、潜水艇、小型艇”。出乎中方的意料,英国政府竟然爽快地同意了国民政府“得寸进尺”的要求,1945年2月,英国第一海务副大臣回复周应聪,“英方一致热心殷望中英两国海军友好关系之巩固……俟欧洲战事告一段落时,当能择令中方满意者,为英国海军赠送中国海军之礼物”。③4月,英国政府提出具体赠送军舰规模,“续送冒险级巡洋舰(7500吨)一艘,狩猎级驱逐舰(1000吨)一艘,W级潜舰(700吨)二艘(战后英国取消),巡弋快艇(28吨)八艘”,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1艘7500吨级的巡洋舰和2艘潜水艇。
(二)1946年美国援华海军《第512号法案》
战后,美国政府为了扶植国民党政权,允诺继续履行战时借舰合同,并将原来借舰更改为赠送。1946年4月,美赠八舰起航回国,为了便于航程中补给,美国派运输修理舰吗咪号陪航,7月,抵达中国。之后,美国决定将吗咪号也赠予中国,国民政府将其更名为峨眉号。24日,国民政府在青岛举行八舰归国典礼,出席者有美国第七舰队司令柯克上将、中国海军参谋长周宪章、中央海军训练团主任林祥光、海军总部高级官员暨各舰长等500余人。柯克上将在新舰归国典礼致词中讲道:“此次美国赠予中国新舰八艘,系为战后中国海军建设之初步准备,美国会议近通过赠华舰艇二七一艘,短期即将移交。中国八年抗战,损失重大,今日世界和平已不可分,故吾人希望中国强盛,巩固国防,巩固海防”,并进一步指出,“美国此次所赠中国舰艘数量虽少,意义则甚深”。①
1945年12月17日,美国国防部长(前海军部长)福莱斯特向国会上交一项法案,“可使总统将剩余船只出售、交换、租借或给予中国,并指派军官及应征人员协助中国之海军工作。福莱斯特并谓此项建议,系以海陆空参谋长联席会议及外交与陆海三部调整委员会最近建议为根据,即白宫方面亦对海军部有此指示”。②1946年7月16日,美国第79届国会第2次会议通过《第512号法案》,同意对华援助护航巡洋舰及其以下271艘。8月16日,杜鲁门签署援华海军案,“协助中华民国加强及维持海军之组织,该议案授权总统最多以美舰船271艘供给中国,另加水上船坞及其他必要之材料”。各舰训练舰员,经中国政府请求时,“令派美海军军官百名与士兵二百名赴华,关于各该舰队之付款及条件,总统赋有一切取舍权”。③美国海军援华案中的271艘军舰包含“驱逐巡逻舰2艘,扫雷艇24艘,潜艇驱逐舰28艘,登陆舰艇193艘,修理船2艘,油船3艘,调查艇1艘,摩托炮艇6艘,浮筒6只,及轻型渡船6艘,此外并附有活动船坞2艘及其他必要材料多种”。④
1947年12月8日,外交部长王世杰与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签订《关于依照美利坚合众国第79届国会第512号法案转让海军船舰及装备之协定》,此协定“系履行1946年7月16日美国第79届国会所通过,经美总统核准之第512号法案,将溢出美国政府海军需要之若干海军舰艇及浮坞,无偿转让于中华民国政府”,美国此前租借的八艘军舰和峨眉号运输舰,“业已依租借规定,交予中国海军,此项船舰,现字面上予以收回,并依此协定之条件,转让予中国”,援华海军协定,“乃为协助中国政府警卫其沿海及内地领水,保障并改善其领水之船运安全”。⑤此次签订协议,“虽形式上的完成手续而已,但其含义却异乎寻常”。在亚洲的中国,“不论从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角度观察,中国经济的与国力的强弱以及政治的得失,均与美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在此际,中国正遭遇到空前的困难,极需美国的援助;如若美国不能及时予以全面的援助,则其所造成的后果,不特与中国不利,就是对于美国自己,也是一个不幸的遭遇”。⑥二战胜利以来,美国在经济、军事上援助中国,其目的在于维持国民党的统治地位,以使其对内保持政权稳固,对外在亚太地区制衡苏联。
至1948年9月,美国援助国民政府海军,计战车登陆艇中海、中权、中鼎等10艘,排水量均4000吨;中型登陆舰美珍、美乐、美颂等6艘,排水量均912吨;步兵登陆艇联珍、联璧、联光等6艘,排水量均380吨;坦克登陆艇合众、合群等5艘,排水量均为279吨。军舰取名“中美联合”之意,从军舰命名也可反映出国民政府奉行亲美外交政策。原计划援助舰数为271艘,因为一些原因,并未达到此数,最后接收总数为131艘,⑦美国所赠军舰一部分属于海关使用,其余属于海军,这批美援军舰成为战后国民政府海军的主力。
(三)战后英国“起伏波折”的援舰历程
1944年,英国“允于欧战停止后,以十三艘英舰,借予中国”。⑧前期赠送伏波和8艘巡防快艇基本按既定流程顺利完成交接。1946年1月12日,伏波号在普利茅斯港举行了交接典礼,⑨英国海军上将普尔维斯与中国政府驻英军事代表团团长桂永清中将分别代表英中两国办理移交手续。8月8日,起航归国。1947年2月28日,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台湾行政长官陈仪寻求海军派舰支援。3月18日,伏波号奉令从福建马尾出发,19日凌晨,在海峡龟屿灯塔附近,伏波舰被招商局的海闽轮船撞沉,“除轮机官焦德孝1人获救外,舰长姜瑜等134名官兵全部遇难”。①“伏波沉船”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海军部门、轮船招商局、海军死难家属的各方纷争。国民政府不愿海军部门在此事上消耗过多精力,9月,国民政府以海閩舰长戴儒林于船舶碰撞后未尽应行救助之义务,宣判对戴儒林“处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其余部分无罪”。②同期,英国赠送的8艘巡防快艇于1947年3月至年底全部运抵中国,因艇小不能自驶回国,皆用商船分批装运。这批快艇大小相同,排水量44~46吨,长21.95米,宽4.83米,航速11节。依照到来的先后顺序分别被命名为防1到防8,每艘快艇人员编制12人。国民政府海军把8艘快艇组建为淞沪海岸巡防艇队,后扩编为海军第一巡防艇队,但此批军舰吨位过小,实际上对海军重建作用不大。
第一次英国赠舰波折发生于1948年春,英国政府决定取消“赠舰”,拟改为“短期租借”。国民政府“乃向英国方面提出抗战时英国曾没收我招商局在港订制的船只而转用于欧洲战场一事,要求英国政府赔偿损失”,经过双方洽谈,英国决定“以重庆舰作为赔偿,而以灵甫舰租借我国”,③租借期限5年,要求当英国有使用灵甫舰之必要时,会在三个月内通知,国民政府必须交还该舰;中方许诺对抗战时英国没收我招商局在港订制的6艘船不再索偿。1948年5月19日,在朴茨茅斯举行重庆、灵甫两舰的交接典礼,④我方代表是驻英国大使郑天锡,英方代表是佛莱塞海军上将。国民政府将其定名为重庆、灵甫,“我国在重庆奋斗这么多年,为纪念其意义,故将巡洋舰命名为重庆号”;灵甫号命名是为纪念张灵甫。⑤国民政府还对接舰官兵给予了嘉奖,“邓兆祥等579员名派赴英赠重庆、灵甫两舰,远航返国,达成任务,殊堪嘉许”,分别颁发奖章。⑥1948年5月26日,留英官兵驾驶两舰起航回国。至此,南京国民政府共接收英赠舰11艘,其中伏波号在海难中沉没。
第二次波折发生于1949年2月,英国拒绝了赠予国民政府2艘潜水艇的原有计划。战后,国民政府派往英国学习潜艇官兵共计71人,“因潜水艇海员之训练,为时较任何战舰之海员为长故也”,接收潜水艇“恐须至1948年实现”。⑦重庆舰回国之际先期回国48人,留下“士兵23名仍留英继续学习”,计划于1951年接收2艘潜艇回国。⑧然而,1949年2月25日,重庆舰在上海起义,起义官兵驾驶重庆舰驶往解放区。重庆舰起义被视为国民政府海军的“东方事变”。⑨3月,英国政府“以重庆号巡洋舰官兵起义为由,停止交付潜艇,在英学习的海军官兵全部遣返回国”,⑩两艘潜艇的援助以夭折收场。
第三次波折发生于1949年5月,英国于香港收回“租借”给中国的灵甫舰。重庆舰起义后,国民政府深恐灵甫舰跟着起义,“允将灵甫舰派驻左营充任练习舰”,桂永清认为灵甫舰与重庆舰“是‘一丘之貉,都靠不住……致与英国海军远东舰队总司令协议,将灵甫改调广州”,?輥?輯?訛遂由英驱逐舰康巴斯号将该舰自上海押驶广州,又于4月20日,“将该舰自广州调往香港扣押,并于5月27日由英国政府出面将该舰收回”。?輥?輰?訛因灵甫舰是英国“租借”给国民政府的军舰,当重庆舰起义后,英国就已计划将其收回,而桂永清未能察觉英国的意图,遂使灵甫舰抵达香港,即被收回。灵甫舰多数官兵本计划在广州、香港起义,北上解放区,但英国收回灵甫舰,“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完全打破了我们(起义官兵)的行动计划,组织灵甫军舰起义已经不可能了”。①国民党反动政府又强令舰上人员至台湾,舰上官兵尚镭等73人不愿继续充当国民党反人民内战的工具,先后秘密自香港到解放区。
三、美英对国民政府海军官兵的培训
战后的国民政府海军“毫无基础,人才与舰队两缺”,②重建新海军自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了需要军舰,还需要大量优秀人才。战后,就物力方面讲,“美英盟友认识了中国在亚洲地位的重要,他们都愿意帮助中国的海军建设”,美、英赠舰“构成新海军的基础”,美、英两国“已给我们解除了物力和财力上不少的困难”;就人力方面讲,“不但美英的海军训练机关都有我国的海军官兵前往受训,而且美国特别派遣了许多海军官兵,运送了许多海军器材到中国来协助我们建设新海军”,中央海军训练团“便是美国协助建设新海军的产物”。③我国海军人才缺乏的原因为“原有者,多在抗战期中凋零;其在后方训练者,复乏海上经验”。④参谋长周宪章见中央社记者时讲道“今后计划,应以人才为主。因人才培育,实为我海军建设基础。倘人才不得解决,而欲建立海军,其情形一如吾人在沙滩上鸠工兴建高楼大厦,墙基永远不固”。⑤鉴于战后海军人才的缺乏,国民政府重建新海军的当务之急便是培养新海军所需求的官兵。
(一)海军官兵赴美、英受训
1942年春,国民政府“为使海军青年军官参加同盟国海军作战,与受潜艇训练,暨造船工作等。特考选海军青年军官,派遣赴英美舰队及船厂服务与见习,以增进其学历,而备为我国将来海军整建之基础”,⑥3月和5月,英、美两国相继同意国民政府的提议。蒋介石令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持此次选拔事宜,7月,军事委员会颁布《选派海军军官赴英美参战造船考选办法》,“考选海军官员总额为100名,分参战军官30名(航海科20名,轮机科10名),潜艇见习学员30名(航海科20名,轮机科10名),造船学员40名”,⑦其中50人赴美,50人赴英,第一次招录76人,其中尚有2人未报到,实际受训人员为74人。军事委员会决定74人中50人赴美,24人赴英,因赴英海军军官尚缺26人,军事委员会于1943年9月,组织第二次选考,补录26人。第一批赴英24人于1943年6月前往英国,第一批赴美50人于1949年8月前往美国,第二批赴英26人于1944年11月前往英国。
1944年8月,美国同意拨借国民政府8艘军舰。为接收援华8舰,美国同意为国民政府训练接舰海军军官60名,士兵872名,后加派士兵两成。国民政府于1944年9、12月公开招考军官60名,士兵1000名。军官招录需要在舰工作两年以上,且需单位或社会名人推荐,才能报考,赴美“接收八舰人员系考选毕业于四所海校的海军军官”,录取的60人分别来自于黄埔海军学校、马尾海军学校、青岛海军学校、电雷江防学校。接收8舰时,8舰舰长“马尾是梁序昭、高举;青岛是曹仲周、蒋谦;电雷是王恩华、齐鸿章;而黄埔则是徐亨和麦士尧。每校均为二人”。⑧国民政府海军派系观念很重,蒋介石采取均衡录用的办法,实际上是借此排挤闽系,防止一家独大。招录的1000名海军士兵,由于赴美士兵要求英文基础,原海军文化程度低,替补多为重新招募的青年学生,因此闽系海军势力被削弱。
赴美受训官兵全数在迈阿密海军训练中心接受训练,中国海军军官与士兵分别授课。海军军官前半年时间复习基础课,如天文航海、地文航海、海图作业、船艺、信号、枪炮等;后半年时间根据接舰后职务和分工,参加专业深造班,如舰长、副舰长学舰船操纵、海上战术、海上救助、补充给养等;舰务官专学损害管制、船体结构、保养、人事管理等;枪炮官专学枪炮武器使用和检修、弹药安全、保管储存等;航海官专学航海理论、舰位测算、助航仪器使用和保养、航海资料图书保管等;通信官专学各种通信方法、信号及其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等。士兵前半年同军官一样,学习基本课程,其中英语为必修课,后半年分专业受训,专业分班包括航海、帆缆、枪炮、通讯、轮机、船体修配、电气、无线电、雷达、补给、医药、文书等。此外,还要学海上急救。学习课程结束后,被分配到援助的各舰岗位实习,待实习通过后,便相继率舰回国。
1944年10月,英国外交部致电国民政府,根据互助协定将赠予中国政府伏波号军舰,该舰船员由中国政府招募,在英国训练。1945年2月,国民政府选派赴英海军军官9名,士兵90名,其任务主要是接收伏波舰。4月,英国政府允于欧战结束后,以12艘英舰借予中国,“并开示各舰最少需军官92员,士兵850员”,后经过进一步协商,“加派预备军官17员,士兵150名,共为军官110员,士兵1100名”,其人员选派由中方自定。①当得知英国赠送巡洋舰等大批军舰的消息后,6月,国民政府决定征召百余名军官、千余名学兵作为第二批赴英接舰人员的基础,要求“官员系海校出身,学兵规定年廿五岁以下,学历高中以上,思想纯正,体格健全之青年。当时报名应考之学兵殊多,几达原定名额五倍余,而选取标准,除年龄、学历、保证人、介绍人均合格外,则以陆军医院之体格检查总评为依据”。②此次派选“赴英海军官兵共1110人,其中110人为官佐。前往接收军舰计十二艘,渠等抵英受训半年,后即可驶回我国”。③国民政府在重庆组成了接舰学兵大队,由邓兆祥任大队长,学兵队编为一、二、三、五、六中队,抗战胜利后,又在南京选考了一批学兵,编为第四中队。战后,英国表示可先行接收一批军舰。10月,国民政府决定先选派军官51人,青年学兵214人(主要是接舰学兵第一、二中队)作为第二批接舰人员赴英接舰人员,他们的任务是接收8艘海岸巡防快艇。1946年11月,中国为接收英舰又向英国派出邓兆祥等16名军官和第三批学兵584人(主要是接舰学兵第三、四、五、六中队),专用于接收重庆、灵甫舰。关于派遣英国接舰人员,现在著作中多记载有误,笔者通过考证,将情况阐述如上,以求证方家。
不同于赴美学员都在一个训练中心接受学习,赴英受训学员根据分科分配于不同的学校学习。如海军军官指挥在格林尼治皇家海军大学,通讯专业在英国海军通讯学校,枪炮手专业在恰塘炮校,还有的就舰训练,不分配学校。一般受训前期先开基础课,然后再分专业上课,最后参加实习,实习通过后,接舰回国。因时间短,所以受训官兵任务很重。总之,通过学习,他们完成了任務,顺利地接舰回国。
在英美受训的海军官兵共计达2000余人,他们回国后,成为新海军的核心骨干,有的分配到军舰,担任各舰舰长、副舰长、轮机长等,有的被分配到了海军机关核心部门。国民政府依托于受训海军官兵,顺利地完成了英、美赠舰的接收工作。
(二)中央海军训练团
1945年11月,美国借口保卫其在西太平洋的权益,“派遣第七舰队的一些舰只驻泊青岛,并以援华赠舰的名义派海军顾问团驻青岛,负责训练中国海军人员,教给他们驾驶登陆艇的技能。蒋介石在美国帮助下,于青岛成立CNTC——中央海军训练团(成立于1945年12月18日),直属军事委员会”,先由陈绍宽派青岛海军办事处处长唐静海兼理筹办事宜,后来,蒋介石将在美国任中国海军武官的林祥光(闽系少壮派)调回,充训练团主任。中央海军训练团内设美海军顾问团,顾问团是其实际决策机关,顾问团的首领就是“太上主任”,林祥光“自是一秉顾问团的旨意行事”。④中央海军训练团设秘书室、参谋室、副官室、教育课、训练课、机务课、编辑课、总务课,“其规模类似海军专门学校,内分雷达、航海、防潜、电机、轮机、信号、枪、炮、鱼雷、船警、无线电等班”。⑤中央海军训练团是国民政府海军最高学府,被称为“海军的黄埔”和“中国海军的摇篮”。⑥
中央海军训练团的课程由美顾问讲授,在实习训练时,美国海军顾问团采取了“一对一”的训练方法,“在艇上担任教练之美方官兵,亦有相等人数”,⑦以舰长教舰长,士兵教士兵,训练国民政府海军官兵尽快掌握操纵技术。中央海军训练团所用设备由美国提供,美国海军柯克上将讲道:“美海陆军在华之费用,每月为一百万美元,尤以海军之消费为至巨。美国希望中国能建立良好的海军,并愿协助中国完成此项工作,但训练海军经费甚大”,仅“美政府运来中国以供中央海军训练团之需之器材物资,价值国币一百五十万万元”。①中央海军训练团的课程讲授、实习训练、设备器械等皆由美军提供,这种方法对快速培养国民政府海军官兵有一定成效。
1946年7月,第一批受训官兵结业,美国开始向中国陆续移交军舰。至12月,已毕业“计军官二百名,士兵二千名,已接收军舰二十七艘,六万一千余吨,已超过我国战前海军总吨数。此等舰艇,均已先后编队服役,该团于优美之青岛环境中,将续为中国造就新海军人材”。②海军总司令桂永清说:“青岛为我国理想之海军基地,现设有中央海军训练团,最近拟将上海方面之中央海军军官学校迁往该处,与训练团合并,设立中央海军学校,以训练海军干部为主,此事将迅速使其实现,上海虽非训练人材之良地,但亦将设立一机械学校,至训练海军士兵,将以台湾之左营军港与澎湖列岛中之马公岛为主要所在。”③1947年春,“美国海军顾问团从训练团撤离,青岛中央海军训练团与上海海军军官学校合并,成立青岛海军军官学校”。④海军军官学校是战后国民政府最高海军学府,国民党败后迁往台湾。
四、结语
国民政府原海军在战时基本覆灭,战后,“尽量利用接收之英美正规舰艇编成海防、江防舰队,以增强江海防舰队作战实力”。⑤在英、美援助的基础上,国民政府重建了一支新海军。到1947年末,国民政府“海军现役舰艇449艘,总吨位13万吨,预备役及待装备者未计算在内,现在江海防士兵,合计在三万左右”。⑥其中,火力较强、吨位较大的巡洋舰、驱逐舰、护航舰编为海防舰队,不适远洋航行的炮舰编为江防舰队,载运量大、续航力强而又适于运输兵员与补给军需的军舰编为运输舰队,百吨以下舰艇则编组为九个炮艇队。海防舰队计有军舰23艘,吨位36610吨;江防舰队计有军舰17艘,吨位7946吨;运输舰队计有军舰16艘,吨位37210吨;9个炮舰队有军舰330艘,但吨位较小,仅有一二百吨。国民政府海军依靠英美援助,不断扩编,到1949年,海军人员达到四万余人。国民政府海军虽无法与英美等海军强国相比,但就中国海军自身建设而言,已到达了历史的“巅峰”。
美国海军援华《第512号法案》规定,“各舰必须褫除武装”,然而在实际交付中,援助各舰“并未解除武装”,⑦这也昭示出美国援助国民政府海军建设的目的,即令国民党海军能够保持在一定的“作战”水平,维持政权稳固。1944年7月,詹布立斯在美国海军学会发表《中国将来之海军》的演说,为了保证国民政府的稳固,他认为须帮助其建设“适当”规模的海军,“适当”即是指中国新海军“端在维持内政,巡查关税及辅助航务。如此则其所需要之规模,并不扩大,加以友邦之辅助,自不难克经厥成也”,同时强调,“中国无须成为一个大海军国”,他给出的理由便是“此次战后日本之武力,既将全部被解除,而根据相当理由,可推测其他列强,亦并无侵略中国之野心,中国自无须有外侮之顾虑”。⑧美国不愿看到一个过于强大的国民政府海军舰队,认为“中国目前所需要者仅为驱逐巡逻级及较小之轻型舰艇”。⑨当英国同意赠送中国重庆号巡洋舰和2艘潜水艇时,“美国政府得知曾表示抗议,认为太平洋防务应由美国负责,英国不应有此一举”,⑩美英之间就援助中国海军也存在着国家利益的冲突、纠葛与矛盾。
戰后,美国“竭力助我建设新海军,是否利用中国海军作为预备下次大战时抗苏的阵地呢?抑或利用我国海军以达到其任何其他目的呢”?这是一个关键性问题,答案可从国民政府与美国高层的对话中寻求,美国远东司司长范宣德氏说:“中国之地位为远东吾国与苏联之缓冲或桥梁”,王世杰对此回应,“原意尽这桥梁的责任”,“使我们有力量作美苏的缓冲”。①“美苏的缓冲”道出了美国援助国民政府海军的真实想法,正如美国国防部长所讲:“自国家立场与良心方面,美国应协助中国保有海军,此对维持太平洋方面之和平,将有切实之贡献。”②从更深层次剖析,美国援助国民政府海军建设是附属于战后美国的既定全球战略,“此次舰艘及顾问团援助中国一举,全与杜鲁门所作美对华政策声明相符合……美国准备加以协助,建立其军事体制能克尽中国对本国及对国际所负维持和平秩序之责任”,③也就是说战后美国海军援华是其国策的一种体现。美国所谓维护太平洋的“和平”,实际上是希望通过援助,使得国民政府对内保持政权的稳固,对外在亚太遏制苏联。
国民政府依靠美英援建的新海军,“如果放到太平洋上去,自属贻笑大方,但这上面的火力配备,是相当强大的……诚如总统(蒋介石)所说,我们有强大的海空军,这是共方所没有的”。④国防部长白崇禧指出,“目下建军之目的,在如何能使海陆空军完成戡乱之任务……戡乱中之陆军,应该是具有优势力量,能压倒匪军;空军在维持目下的设备与人员,与陆军配合作战,达成戡乱的任务;海军就现有的兵员与船舰而论,虽力量稍嫌不足,但我们亦可以就现有的英美赠舰,接收的日本降舰,与现有的兵员,善加利用,培植新人才,适应剿匪的需要,协同陆空作战,这就是国防部当前训练海陆空军的方针”,⑤国民政府海军建军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动内战。国民政府报刊《中美周报》曾这样描述:“在内战中(海军)对国军协助甚大,沿海各地战事,如烟台、营口、威海卫各线均有海军参加,最近长江的护航,阻挠共军大股南窜,美舰之功甚大。”⑥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海军成为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工具,充当了镇压人民的刽子手。
由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国民政府海军官兵对其统治渐趋不满,开始倾向中共。当时流传的一首关于国民政府海军的民谣,可以反映出国民政府海军当时的状态:“舰队何处来,人家送得来。式样虽然旧,机器还能开……才到吴淞口,毛病出个哉……舰队大队长,夹带新汽车,预备发洋财……中国新海军,前途正无限!如此与这般,坍台不坍台?”⑦1949年,国民政府海军计有舰艇起义14起,人员起义(不带舰艇)2起,投诚1起;此外,尚有未成功的起义4起,总共21起。总计起义、投诚舰艇97艘,官兵3800余人,起义、投诚的舰艇数,“约占当时国民党军海军舰艇总数的22.7%;起义、投诚的官兵人数,约占当时国民党军海军总兵力的9.5%”,⑧国民政府海军起义瓦解了国民政府海军,增强了人民海军的实力,为新中国海军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
【作者简介】贺怀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近代海军史、民国史。
【责任编辑:王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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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