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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签订日到第一个还款日的近5個月时间里,以刘坤一和张之洞领衔的各地督抚接连致电西安行在军机处,商讨中央能否对地方筹款予以折扣,减少还款金额,减轻地方负担。清廷先是允诺督抚所提建议,予以折免三成,随后以还款方式由按半年改为按月偿付为由,否定地方提议的减免方案。本次争论牵涉行在军机处、在京谈判全权大臣、地方督抚、总税务司等多方关系,反映了庚子事变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和政局变化。 晚清以降,地方督抚话语权增进,但并没有改变最终的赔款方式,也未能实现所提出的减免赔款诉求,东南互保后,地方势力有所增加,但是依然受中央掌控。督抚提出的折漕、常关管辖权等问题反映出清末中央与地方财政的紧张及其利益争夺。 (摘编自《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第3期,作者:张建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