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垣曲县农业产业发展及创业带富研究 |
范文 | 李亚斐 摘 要:以垣曲县为例,探讨该县农业产业发展及创业带富的背景、发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计划,以期促进相关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致富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9-0060-02 中国图书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垣曲县是革命老区,山区贫困县,是山西省22个省定贫困县之一。全县国土面积1 620 km2,辖11个乡镇188个行政村,总人口23.1万人,贫困村109个,贫困户总规模12 258户34 573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因地制宜,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牢记总书记嘱托,结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示范县建设,选派了一批有创业意愿和具备创业能力的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及创业带富,力求达到精准扶贫实效。 1 产生的背景 垣曲县是典型的山区小县,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务农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儿童,“空壳村”现象十分严重。农村缺人才、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缺带动主体的系统性脱贫困境,仅靠农村自身难以解决,必须依靠外力去带动、去促进、去解决农村农民中不愿干、不想干、不会干的现实问题。精准帮扶必须要有精干的力量,重点解决“谁来扶”的问题。 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挥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群体中综合素质较高,思想解放、眼界开阔、人脉丰富,具备创业带富的基础和条件的实际,鼓励党员干部到农村一线兴办实体,引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脱贫攻坚和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在“谁来扶”上做足文章,在群策群力、合力攻坚上下大力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谋划出台了《垣曲县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乡开展创业扶贫试点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创业扶贫暨一线带富工程的实施意见》。这项政策一出台,便在垣曲大地引起巨大反响,大批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纷纷报名,最终首批确定了46名创业人员。 2 发展情况 2.1 基本组成 创业类项有种植、养殖、休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4类。一类是种植业20名,主要有核桃、花椒、谷物、樱桃、草莓、苗木、大蒜、大棚西瓜和菌类等;二类是养殖业12名,主要有土鸡、猪、驴和羊等;三类是休闲农业4名,主要以餐饮、垂钓、采摘等;四类是农副产品加工企业9名,主要有核桃加工、小米深加工、桶装水等。经过1 a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创业先锋+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模式,有效促进了贫困村有带动主体、有发展产业、有项目支撑、有发展资金、有发展技能的“五有”标准。 2.2 带富情况 目前,一线带富人员共创办的39个产业实体,总投资达5 184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 200余个,涉及贫困户718户1 638人,为贫困户创收资金504万元,人均增收3 900元。创业干部谭政文创办的绿科茂牧业有限公司,发展杜洛克种猪繁育,带动南坡、柳庄、王茅三村263户建档立卡户803人;创业干部高垣平、白润贤合办的东山农业有限公司,发展谷子种植与加工,带动贫困户59户251人,共计支付贫困群众621 591元;创业干部文智元、刘红杰合办的绿满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冷拱棚西瓜,共带动华峰乡5个村286户869人,群众受益190万元;创业干部侯华南领办丰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生态造林和休闲农业,带动鲁家坡、南洼、上涧、平原、火星、涧溪、峪里、西坡等8个村建档立卡户54户142人,长期从事造林、管护、种植、服务等。 创办万福粮种植产业合作社和天福聚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大蒜约6.7 hm2,养肉驴30余头,无偿提供技术和信息,带动贫困户12户29人,户均增加收入4 000元。投入资金560万元,建成年产350万桶桶装水生产线生产车间1 400 m2,管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贫困户5户13人等。这些创业人员围绕各自产业,发挥各自优势,从管理经验、经营方式、经营能力方面来促进垣曲脱贫攻坚和现代农业发展。 3 存在的问题 首批创业干部开展创业以来,积极围绕各自确定的农业产业谋发展,由于部分干(水)果种植业受生产季节、生产时间、生产年限影响,短期内难以取得效益,带动贫困户增收不明显;新型经营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系不紧密,贫困户因自身原因难以通过资金入股的方式参与产业发展,无法获得股金分红,只能依靠务工增加收入,产业带动效果不明显。 4 管理措施 4.1 强化领导组 为确保一线带富政策落到实处,工作组设有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建立创业台账,制定管理评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4.2 严格审批程序 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申报范围、选派原则、创业范围、创业方式等。在申报程序中,规定了申报资格、申报时间、申报资料、资格审查等。并明确提出创建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个人投资规模不低于30万元,创办、领办、合办经营组织中贫困人口占比应不少于60%。 4.3 加强组织保障 明确规定创业时限暂定为5 a,创业期间原身份不变,组织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待遇补助按照在岗对等,职务、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制定扶持政策,按经营活动的投资规模和对贫困人口增收的贡献大小给予贷款贴息、扶持项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政策支持;明确带富成效,要求经营组织中带动建档立卡户不少于60%,年带动建档立卡户不少于10户,年发放带动建档立卡户(包括分红)不少于8万元。 4.4 完善考评制度 制定出台《垣曲县党员干部创业扶贫暨一线带富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评采用投资规模、日常检查、完善资料、带富成效、产业发展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一、二、三、四类,一类结果为优秀,二类结果为良好,三类结果一般,四类结果为较差。由工作组及有关乡(镇)组成的联合考评组,对创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每半年对督查考评的结果进行一次通报公示。考评结果将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4.5 严明奖惩机制 对考评结果一、二、三类带富人员通知原单位对其工资全额发放。并选出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提拔晋级和政策及项目扶持,在干部使用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四类带富人员中事业人员按比例扣除其绩效工资、公务员扣除相应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一次,连续两次考评处于四类,取消其一线带富资格;对于欺瞒谎骗、投机取巧,借机捞取政策优惠,套取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追回给予的待遇补助和扶持资金,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5月工作组对一年来产业进展缓慢、带富成效不明显的6名创业人员及时进行谈话,责令其退出一线带富工程,并在新申报的9名创业人员中择优选取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复。 5 结束语 工作组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将继续健全完善這一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引导创业干部围绕各自产业了解信息,扩大规模,提升品质,谋划发展,开拓进取,在产业发展中实施“长”“短”结合,以“短”促“长”,确保创业人员能发展、能带富、见实效。要求创业人员在“精准”上做文章,“实干”上下功夫,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扛起脱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把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紧密结合,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六三”战略,围绕“全景垣曲、全域旅游”这一目标,着力发展设施农业、功能农业、休闲采摘和乡村旅游;将农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引入到产业发展中,促进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脱贫致富,为全县脱贫攻坚尽职尽责,为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面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实力强的垣曲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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