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以“上医治未病”原理指导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
范文 | 【摘 要】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文章认为治党与治病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的遵循,有可比的细节,可有所借鉴,并围绕“上医治未病”理论,分析其机制原理,阐明践行第一种形态应有所借鉴,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两个责任,用好三种方式,把握四条原则。 【关键词】 上医治未病;第一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即“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也是最基础的一种,它与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相互关联,逐步递进,宽严相济,蕴含着科学的辨证思维和工作策略。第一种形态是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熟练掌握、经常运用、防微杜渐的有力武器。比如医之治病,将病未病时诊治,成本最小,成效最显。本文围绕“上医治未病”理论,认为治党与治病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的遵循,有可比的细节,可有所借鉴,推动工作。遵循“上医治未病”原理,提出要强化两个责任,用好三种方式,把握四条原则,指导践行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执纪。 一、借鉴一个原理 践行第一种形态要借鉴“上医治未病”原理。“治未病”概念出自《黄帝内经·素问》,为医界共识。其中“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生动透彻地指出了“治未病”的重要意义。“治未病”就是“病虽未发”但潜病态征兆端倪已显,须通过一定的防治干预手段阻其发展,从而使潜病态向健康态转化的基本过程。孙思邈是隋唐时期的著名医生。他根据实践经验,把人的疾病按照程度轻重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个层次。并进一步指出,好的医生应该能够在比较早的时段发现人体潜在的疾病,给予必要的提醒和干预,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不至于小病酿成大病;比较好的医生,应该能在人的疾病呈现初步症候的时候,辩证论治,有效控制疾病,及时治愈疾病,不至于大病酿成重病;而一般的医生,则往往在人的疾病出现一系列明显征候的时候,才进行补救式治疗,很多时候已无能为力,劳而无功。治党与治病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的遵循,有可比的细节,可有效借鉴,推动工作。我们党历来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提倡给同志指出错误、批评缺点,帮助改正,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整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如何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互关系,如何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运用“上医治未病”理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这种成本较小、副作用较少、预防为主、见效较快的方式方法成为常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效验之方。 二、强化两个责任 借鉴“上医治未病”原理,践行第一种形态,重在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在这里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首先必须做一个好医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要做一个像扁鹊一样有强烈责任感的医生。据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记载,名医扁鹊第一次见到蔡桓公时就提醒他皮肤上有点小病,不治恐怕会向体内发展;十天后第二次见到蔡桓公时提醒他的病已经发展到皮肉之间,不治还会加深;再十天第三次见到蔡桓公时提醒他的病已经发展到肠胃,再不治会更加严重。扁鹊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警告,都未能得到蔡桓公重视,最后导致病入膏肓不治而亡也就不足为奇。扁鹊“治未病”,对患者几度提醒,极端负责,只要发现问题和缺点,就认真地指出来,即使对方地位很高,认识偏差,甚至不惜得罪人,这些都值得党组织学习借鉴。党组织强化两个责任,应该做到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基层党组织的共同责任,体现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能否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考验着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检验着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党性、思想政治水平和担当精神。基层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准确把握内涵和尺度。要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勇于自我批评和自我监督。要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严抓细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完善细化责任。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在加强教育上、在细节管理上、在经常性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既要突出重点管住“关键少数”,也要注重全局,管好“绝大多数”,不断推进党内生态健康化正常化。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要将纪律建设、纪律监督放在首位,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聚焦反对“四风”,特别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六项纪律”,瞪大眼睛,拉下脸面,勇于监督执纪,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四是要勇于追责问责。要把履行两个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纪律的方方面面。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上级对下级、同级党委(党组)对纪委(纪检组)要根据失察失责失职失管的情况,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行问责追究,推动各责任主体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 三、用好三种方式 借鉴“上医治未病”原理,践行第一种形态,要用好三种方式。目前,已经明确第一种形态包括十二项主要措施,根据性质特点,又可大体分为谈话、批评和整改等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也是一个逐步递进,由轻到重,由指出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犹如好的医生治未病,会先给出预防、饮食、保养、运动等一般保健措施,同时会根据疾病情况给出推拿、按摩、热敷、禁忌、安慰等一些温和的理疗措施,争取做到“正气内存邪不可干”,维护好“精神内守病安从来”的健康状态。一是用好谈话措施,积极开展提醒、警示、诫勉、函询等类型的谈话。即根据掌握的线索情况,由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出面,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被反映人开展谈话,实施提醒警示诫勉教育。在具体措施上,可以按预防提醒模式开展谈话,按询问示警式模式开展约谈,按纠错诫勉模式开展约谈,按照问责处分模式开展约谈,还可以按函询的模式,要求被反映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依据函询说明情况予以了解或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函询的过程也是教育提醒的过程,引导被反映人自我批评,自我警醒。二是用好批评措施。前面陈述的谈话措施是一种“一对一”的小范围的批评,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批评。此处的批评措施主要是指通过较大范围的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如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通过下发文件通报批评及其他批评教育方式,对有关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形式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集中的批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实施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形成声势,形成震慑,就是充分运用批评措施的结果。该方式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善于观察、调研和把握线索,勇于揭短,敢于批评,营造旗帜鲜明的批评、教育和监督的氛围,尽到主体责任,把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抓早抓小。三是用好纠改措施。根据问题线索情况,有的要作出纠正或停止违纪行为的处理,有的要作出责成退出的处理,有的要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有的则由本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讨,提出改正措施,认清问题危害,切實触及灵魂,改正错误。 四、把握四条原则 借鉴“上医治未病”原理,践行第一种形态,要把握四条原则。一是获取线索的主动性原则。好的医生看病必要望闻问切,全面细致地发现问题。基层党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掌握问题线索。日常工作中要以信访举报为掌握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为此必须广开言路,疏通信访渠道。同时,还必须通过调查、检查、监察、督查、审计、巡察、走访等途径获得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帮助。二是运用线索的恰当性原则。好的医生看病,坚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适用于谈话、函询、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恰当的线索应当为:掌握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有必要进行提醒;掌握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有必要明确指出的,适合通过批评解决;综合考虑被反映对象的实际情况,掌握反映的问题简单明确,运用整改和谈话处置效果更好等。三是组织的严肃性原则。谈话、批评和整改等是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方式,也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组织的严肃性,谈话人要有担当精神,要拉得下脸面,直接了当提出问题,该批评时要批评,不能因为被谈话人是自己的部下或同事,就不愿得罪。其次,谈话、批评要有思想性、艺术性,要把话谈到心里去,使被谈话人心服口服,虚心接受。防止谈话函询内容没有针对性,谈问题空洞抽象,提要求千人一面,以谈工作代替谈问题,甚至没有担当,撇开责任,称兄道弟拉家常。再次,谈话、批评、整改等要做到手续完备,要履行报告、批準、登记等制度。增强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的严肃性,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落实谈话函询倒查机制。谈话函询的内容要签字背书,一旦发现有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或者欺骗组织的要从严处理。四是效果的客观性原则。谈话、批评和整改不能走形式,谈一次要使责任者对问题有深刻认识、产生震动。对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对潜在性问题谈心提醒,对萌芽式问题要谈话批评,对已经发生的要积极整改,让谈话与批评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谈话、批评和整改,使发现的问题线索能了结的及时了结,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的要加大相应的工作力度。 当然,倡导运用“上医治未病”原理指导践行第一种形态,主要是为了参考、借鉴与启迪,二者概念上不能等同,借鉴上也不能僵化。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两种情形。一种是形式化情形,以“治未病”为幌子,该作为不作为,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以小问题掩盖大问题。另一种是夸大化情形,盲目认为“治未病”方法能包治百病,毕其功于一役,要明确第一种形态只是“四种形态”之一,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不为则不足以成事,过犹不及。 【参考文献】 [1] 戴安林.用好第一种形态严肃党内生活[J].中国纪检监察, 2016.17.29-30. [2] 赵振宇.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J].中国纪检监察,2017.19.24-25. [3] 赵佳文.上医治未病——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经济环境三个维度谈开[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04.121-125. [4] 东方飞.上医治未病 上智察未萌——兼评:商业银行危机管理[J].企业研究,2008.02.27. [5] 周建平.“上医治未病”——海淀园工会通过法务工作防堵劳动争议的产生[J].工会博览,2014.05.68. [6] 周胜庭.对基层党组织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分析思考[J].机关党建研究,2019.04.55-57. [7] 邵文浩.国有企业如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9.04.233+235. [8] 解立君.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起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纪律规矩[J].现代国企研究,2019.02.242-243. 【作者简介】 刘建军(1969.10—)男,汉族,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纪委副书记,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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