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徽省乡村振兴投融资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
范文 | 王斌 吕朝凤 程洪野 摘要:本文总结了近年来安徽省乡村振兴投融资现状,分析了安徽省乡村振兴投融资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从壮大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提升财政支农力度和效益、增加农村信贷模式和加强服务创新、挖掘“三农”直接融资潜力、积极促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减缓和分担体系、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关键词:安徽省 乡村振兴 投融资 目前,安徽省农业大而不强,乡村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全面推進乡村振兴任务繁重,但政府财力薄弱,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工商资本流入偏少,乡村振兴面临严峻的资金瓶颈。加快农村投融资改革创新,激活农村产权资源,拓宽“三农”投融资渠道,对安徽省破解乡村振兴投融资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安徽乡村振兴投融资现状 (一)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三农”工作的不断推进,安徽聚焦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农业农村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农、林、牧、渔业投资规模由2010年的221.4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031.7亿元,年均增速达21.2%,高于同期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9.3个百分点。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二)融资规模不断增加 近年来,安徽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和金融扶贫,农村信贷融资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2420.2亿元,是2010年的4.6倍,年均增速达21%,高于同期全部贷款余额增速4.5个百分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惠农金融服务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凸显,九成以上农户信用信息已录入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涌现出农易贷、扶贫小额贷、“电商E农贷”等一大批“三农”金融产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 (三)新兴投资主体增多 安徽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办法,农村承包耕地流转率达45.5%,为发展各类农业农村投资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8.9万家和7.7万家,其中家庭农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不断发展壮大的乡镇民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极大丰富了农村建设的投资主体,通过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农业生产,农村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从农、林、牧、渔业投资资金来源看,2012年,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含债券)及其它资金来源的结构为9.4:4.2:1:85.4,2018年调整为5.4:2.0:0.1:92.5,自筹(含债券)及其他资金比重提高了7.1个百分点,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和利用外资占比纷纷下降,分别下降了4.0、2.2和0.9个百分点。安徽大力拓宽农村直接融资、社会融资等渠道,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五)投融资模式不断创新 安徽农村投融资创新日新月异,保险、担保增信作用不断增强,基金、债券等产品日益丰富。农业保险加快转型升级,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保单质押贷款业务,采取 “保险公司+风险基金+银行”风险共担的“五三二模式”或 “4321”政银担模式。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健全,省市县140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三级联动互补,农业担保“劝耕贷”模式在全省推广。启动农商行上市(挂牌)工作,支持农商行增资扩股,鼓励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不断创新。 二、安徽乡村振兴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投融资规模偏小 从投资看,2017年,安徽农林牧渔投资规模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也分别低于河南、湖南、湖北6%、5%、3.5%的水平。从融资看,2017年,安徽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32.3%,分别比河南、湖南低7.6和0.3个百分点,江苏、浙江涉农贷款余额是安徽的3倍左右。 (二)融资渠道较窄 2017年,在安徽农林牧渔业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资金占比高出全国平均0.5个百分点,国内贷款占比低于全国2.1个百分点,自筹及其他资金占比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显示安徽农业农村投资对财政资金依赖较大,利用银行贷款能力偏低。农村资金来源主要为农户自有资金,资本市场、利用外资较少,市场化融资渠道较窄。 (三)投资主体单一 农业投资主体仍以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农村第三产业投资增长缓慢,乡村旅游及民宿、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投资主体不多,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及环境治理等公共领域投资主体仍为政府。2017年,安徽民间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占比仅为3.4%,低于全国1个百分点,且近年来呈下降趋势。 (四)投资效益不高 2017年,第一产业投资效果系数安徽为0.019,低于全国0.078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省平均0.99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且近10年来安徽第一产业投资效果系数持续下降,降幅高达1.611,高于全省全部固定投资效果系数下降0.144的降幅。 (五)区域投融资差距较大 安徽五大区域人均农业投资差距明显。2017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农业投资分别为5407元/人、4986元/人、3850元/人、2470元/人和1661元/人,人均农业投资最高的长江(安徽)经济带是最低的皖北地区3.3倍。 三、提升安徽乡村振兴投融资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壮大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 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振兴的投融资保障能力,必须促进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做大做强,打造专业化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公司。一要大力培育规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培育成为合格的市场化经营主体。加快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甲级队”和“排头兵”,提升龙头企业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二要培育壮大独立核算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新型村級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其组织职能和法人地位。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投融资能力。鼓励开展生产设施、集体股权等抵押贷款。三要探索建立政府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设立专门的乡村振兴投资公司,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非公益性政府资产等多种方式,将优质政府资产注入乡村振兴融资平台公司,壮大资产规模和综合实力,打造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链条,增强乡村振兴融资平台的资信和融资能力。 (二)提升财政支农力度和效益 财政支农资金是政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资金渠道,必须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一要强化财政资金的优先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加大对发展基础薄弱、财力有限的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二要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推进行业内在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在执行环节统筹,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三要充分利用土地收益用于乡村振兴。建立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支持贫困县和农业大县利用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因地制宜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基金、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增加农村信贷模式和加强服务创新 银行信贷是乡村振兴资金供给的主渠道,要抢抓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机遇,因地制宜增加农村信贷模式和加大服务创新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支农的规模和效益。一要支持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继续发挥农商行系统“三农”主力军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单位在县域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三农金融事业部等专门机构,鼓励和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将信贷资源向县域和农村倾斜配置。二要创新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借鉴湖北“仙桃模式”,支持县市政府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体,以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等土地指标作为质押担保,增加开发性贷款规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大额中长期乡村振兴信贷支持。三要加快发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借鉴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储公司模式,切实赋予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四要积极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推广运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四)挖掘“三农”直接融资潜力 直接融资是农村金融的短板,也是最具潜力的“三农”资金来源渠道。应充分利用债券、股票、基金等市场化直接融资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支持力度。一要探索发行乡村振兴政府债券。抓住国家大力支持政府债券的机遇,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建设项目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涉农、小微、创业创新等专项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二要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渠道。加强省市县涉农后备上市、挂牌企业库建设,支持优质涉农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三要加快发展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省、市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涉农专项子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政府引导的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投资农业产业、农业科技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五)积极促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之一。顺应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军现代农业和农民资金投入乏力的双向需求,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与农民结成利益综合体,实现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各方资源要素的优化整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一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出台安徽促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财政、土地、金融、税收、价格扶持政策,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基层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二要搭建投资对接服务平台。借鉴江苏经验,全面加强招商服务、创业孵化、产权交易、科技支撑、人才集聚等政府服务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平台建设,为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服务。三要推广PPP模式。积极探索将PPP模式运用到乡村振兴领域项目,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振兴领域。针对公益性和经营性程度不同的乡村振兴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建BOT、BOOT、BOO、委托运营等具体模式。 (六)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减缓和分担体系 针对农业经营风险大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以财政风险补偿金为引导,农业信贷担保、农业保险、农业期货联动的风险减缓和分担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一要建立政府主导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市县政府从财政资金、国有资本金收益以及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建立乡村振兴风险补偿资金或基金。二要完善提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做大做强省农担公司,推动其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大力推广“劝耕贷”“劝耕债”等特色农业“政银担”模式和产品,切实打通金融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三要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提质。鼓励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和融资功能,探索开展投保入股、保险融资、村集体代保、保险合作社等农业保险新形式。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推广“信贷+保险”服务模式。 (七)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建设的短板之一。必须加快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全面改善安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要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积极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乡村延伸,推广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新型支付产品。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供销合作社等机构在乡村依法合规设立金融综合服务站。二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记录良好经济主体的信贷支持,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要加强农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通过制作专题影视作品、海报,举办展览、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对涉农金融活动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非法集资活动做到打早打小,维护农村地区金融安全稳定。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助推乡村振兴的思路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AHSKQ2019D003)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