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江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研究 |
范文 | 韩喜秋+朱虹 【摘要】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而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农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加快农业产业升级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关键词】江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他们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要求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时期,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农业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实需求 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农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但目前农业生产条件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滞后、农业职业声望低,缺乏应有的社会地位,对农村成长的年轻人逐渐失去了吸引力。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想种地,致使农村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2010年江苏省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职业农民总量148.4万人,占全省乡村人口总数的4.8%,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5.5%。全省农业生产能手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1%,中专和高中占42.5%,初中以下占55.4%,参加过专门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0%。职业农民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农村实用人才较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是一种危险,处理不当、处理不及时可演变成粮食危机、农产品短缺的危机,严重的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但危机同时也孕育着转机,它告诉人们传统农业已没有前途,只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才能化危为机,而农民职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终级标志。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一批新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正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积极开展农民职业培训,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442.7万人、农民创业培训61.57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5.7万人,开展农业行业特有工种鉴定11.5万人。2013年全省新型職业农民培育程度达19%(持涉农专业学历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例),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55%,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提速。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制约因素 3.1农民职业化培训积极性差 3.1.1农民整体素质偏低 最新人口普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农村2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43年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全部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比例高到76.3%。且3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工具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也达到了63.6%。又据2012不同年龄组农民工参加培训监测数据,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由于农民的职业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缺乏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从事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经验和习惯,对新知识、新技术接收能力较差,或满足于自身生产经验不愿去学:因此,极大地制约了农民职业化。 3.2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农地承包制度是以农村人口数量平均分配土地的,不论农地承包者的经营能力大小,是否热爱农业,他只能获得有限的小块农地的经营权,这制约了职业农民在农业领域的价值实现。此外,由于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造成土地分散化细碎化经营,很难实现土地的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地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且老龄社会的到来,将在一定上延缓农民职业化的进程。根据中国社科院研究显示,2013年是中国人口红利的最后一年,这也标志着中国走入了老龄化社会。同时,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出现了三个人口生育高峰期,据测,20世纪末的大规模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前两个年龄段的劳动力群体,这部分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低、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较低,随着年龄的增大,很难在城市找到一份工作,不得不退回农村,从而使劳动力转移规模放缓。对土地的依恋及其具有的生活保障功能,使得土地流转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3.3培训模式相对单一 总体而言,政府主导模式为主的职业农民培训普遍欠缺个性化和针对性,实际操作中大量职业农民培训依然以讲座式为主,操作示范性不强,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参训者热情和培训效果。同时,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培训形式如网络教学、远程授课等在农村尚未普及,不利于职业农民及时获取农业相关信息。 3.4缺乏长效培训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效机制还不规范,一是缺乏对培育效果的评估、考核、监督、反馈,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短期行为,不能保证培训效果的持续性。二是对认定资格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后续教育、知识更新等方面工作相对滞后,对农业后备人才培养尤其是中青年农民培育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与此同时,县级农广校作为专业农民培训机构,基础条件相对较差,设备落后,组织培训管理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双师型”教师普遍缺乏,未能充分调动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4、对策建议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需要,更是壮大农业生产经营队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战略要求。 4.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獎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各地的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评选资助活动,鼓励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新型职业农民提供资助和服务。 4.2完善农村土地市场,加快土地合理流转 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引导农民将土地集中流转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职业农民,让真正懂得农业生产的人从具有承包权的农民手中二次承包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有利可图,提升农业的内在吸引力。 4.3创新培训模式 在培训主体上,构建以职业农民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校、中介机构等各种形式为补充的培训模式,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科技培训中心,重点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聘请农技推广体系的专家以及当地的“田秀才”“土专家”,现身说法,增强农民学习本领、提升技能的信心。 在培训时间上,要根据农时季节和农民需求,灵活选择不同培训形式,如分段培训模式、“农学结合”模式。 在培训方式上,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农村带头人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提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学习、管理考核、跟踪指导服务。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联合协作,充分利用社会和企业的培训资源,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农民中高等职业教育。 4.4完善培训机制建设,健全考核评估管理 考核评估是评价培训绩效的关键环节,合理的评估考核制度是对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整体评价。各级政府要建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规范职业农民的培训、考核、发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健全农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把职业技能开发与人员培训考核关,提高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在农民上岗前、上岗后以及换岗前后,都要形成一个技能鉴定机制。从而提高农民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另外,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这类人才具体分布情况,对其流动状态进行监测。最后,建立农民职业教育补贴保障制度。增加各级政府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提高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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