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
范文 | 黄永钦 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在引入国外先进管理理念及技术后,不论是理论研究亦或是实践探索都获得了较为明显的改进,然而在乡镇绩效管理制度中却仍有不少问题存在,所开展的研究中也并未深入到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中,以至于乡镇政府绩效管理未能充分落实。文章从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特征入手,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对策展开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 在国家政权管理体系中,乡镇政府处于末梢地位,是政府得以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纽带、桥梁,是党和国家政策得以执行的重要载体,而其绩效管理的质量与政府公信力有着密切联系,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也能构成直接影响。故而,深入乡镇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具有关键性的重要意义。一、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特征 在国家政权管理体系中,由于乡镇政府处于末梢地位,相对于其他层次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而言,存在着以下两方面较为显著的特征: 一方面,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综合性较为显著。乡镇政府工作内容多为履行上级指令及中央方针政策,并以上级指示为根据进行具体执行方案的制定,以此为上级决策的落实提供保障。而乡镇政府与这些工作都有所关联,故而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也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党建及社会事业等多个内容存在联系,并非类似于政府部门仅对与其相关的内容进行考核;另一方面,乡镇工作是以农村工作为重点,绩效考核制度内容也是以农村工作为主。国家各项农村政策的执行者是以乡镇为主,对于农民的艰辛有着直接感知。乡镇政府是以“三农”作为工作重心,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这也表明了乡镇政府应以农村工作为方向开展工作、行使职能。当下,有关乡镇政府的考核文件中,以农村工作为中心的考核指标所占比重十分重要,如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农业产业化任务完成率等指标都是对乡镇政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制度设计内容的重点项目。二、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主体缺乏合理性 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得以推行的前提是拥有一个完善的绩效管理主体。政府绩效管理是系统化工程,故而乡镇政府绩效管理主体应具备复合多元化。然而,我国现今乡镇政府绩效管理领导主体缺乏统一设置,通常都是由上一级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绩效进行考核,但区县政府普遍以委托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部分地区还专设了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或是以区委、区政府领导为引导建立考核办公室,这类领导体制较为混乱,各个地区也会因此存在不一致的评估标准及程序,导致各个乡镇政府绩效横向比较更加困难。 (二)管理机制缺乏衔接性 乡镇政府内部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性是最为显著的地方。现今,乡镇政府在考核内部班子成员时,由区县组织部主要负责,而考核其他人员则是由乡镇政府内部完成,尽管乡镇政府内部部门、岗位是以科层制原则为根据设置的,但是由于党政之间仍未分开的缘故,以至于考核测评中时常会有一把手定调子的情况出现,内部考核也多存于形式,领导的好恶能对考核结果造成直接影响,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中的评估考核也并未与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存在密切联系。 (三)绩效评估缺乏科学性 当下,乡镇政府多以目标管理考核作为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却多以数量化的经济指标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岗位目标考核及干部任用问题上对于经济发展过于注重,对于招商引资、税收及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指标的强调过多,却并未给予居民收入、幸福感等密切联系与群众利益的指标足够的重视,或是过于抽象、原则的设置,以至于乡镇政府对招商引资给予大量精力,对当地群众公共产品及服务提供的责任选择了忽视,使得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受阻碍,影响了当地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导致乡镇政府在农村经济管理职能上的越位、农村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及农村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过于严重,经济价值逐渐泛化,公共利益导向也有偏差现象,民本理念也会逐渐缺失。三、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一)树立科学的绩效管理理念 在人们的外在行为中,观念是作为内在原因存在的,将与现下不符合的旧观念摒弃十分重要。更新组织观念是组织行为及外界环境得以实现有机统一的前提,故而,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首先就必须树立科学的绩效管理理念。 要想使公益服务提供者对他们的顾客做出灵敏反应,将资源提供给顾客让其自行挑选是最为有效的方式,要对民意给予充分考虑,对于公众抱怨、建议及投诉更应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应,确保政府及公众之间互动机制的建立,促成新型诚信合作关系。对此,乡镇政府在对绩效计划进行制定、绩效目标进行确定时,应立足于农民群众需求,将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服务标准,并在与各个乡镇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化绩效评估标准。而在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应以农民群众的评估状态及关键需求为根据,建立制度性渠道以接受来自于群众的利益表达,并适时制定、发布群众服务及申诉处理标准,以此将服务态度改善,创新服务形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而在绩效评估、利益综合的过程中,对于专家及中立组织的意见也应给予重视,确保乡镇政府能够制定出开放性、包容性的计划。 (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 绩效管理得以实现的前提便是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进行强化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应建立健全乡镇政府绩效管理法。对现今以政府内部管理文件为乡镇考核主要对象、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不足的现状进行改变,以系统全面、科学工作、透明监督、责任参与的原则结合“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方式落实立法工作。“自上而下”这一立法工作主要负责将政府绩效管理共性问题解决,而乡镇政府绩效管理细则所负责的主要对象则是与有关各个地区绩效落实的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乡镇政府绩效管理辅助法。要想使乡镇政府绩效管理措施能够进一步落实,可采用绩效管理辅助法进行补充,如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扩大,以此将公众评价的真实性、科学性增强。 (三)保障绩效管理制度的运行 一方面,在绩效评估中可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目前,由于乡镇政府缺乏竞争,而引進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和非营利组织能将乡镇政府某些地方的垄断性打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自治组织,其存在并不需要借助外部强制力量。他们能在对公共产品进行提供的同时完成政府绩效情况的评估工作。对此,乡镇政府可引入适当的非营利组织,为其提供政策、技术及资金支持,将其社会自治能力提高,以此对地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另一方面,乡镇政府可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平台系统。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中,信息公开机制是群众得以参与的前提及必要条件,其意义十分深远、重大。当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受限于办事制度公开,以至于无法将内外部评价主体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价时的信息需求满足,而绩效管理由于与多个部门存在联系,有着较大的信息需求量、较为广泛的信息来源渠道,再加上其具有阶段性特征,故而相关部门认为设定专门的信息收集渠道会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成本,而建立绩效管理平台系统不但能将绩效管理、评估的信息要求满足,同时还能将日常绩效管理要求满足。四、结语 我国不断深入的民主政治也推动了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各个地区也以此为方向展开了大量研究、尝试。但是,我国目前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方面却仍有较大的随意性存在,对于绩效管理主体、对象等多个内容的认识仍不够全面,而建立并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这一工程较为复杂,必须要从理念树立、制度建设及制度运行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对管理制度中各细节内容的完善,推动乡镇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文献: [1]强敏.精准扶贫视阈下乡镇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分析及优化研究[J].山西青年,2017(04). [2]李丹.精准扶贫视域下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研究[D].甘肃农业大学,2017. [3]胡婷.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府绩效管理——奎屯市绩效管理改革纪实[J].新丝路,2017(14). (作者单位:福建省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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