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疆乡村普法问题研究及对策 |
范文 | 凯赛尔·艾海麦提 王颖 肉孜·图尔荪 苏艳 王锦帆 王俊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同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建设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建设法治乡村意义重大,但由于乡村发展的特殊性和现阶段的社会需要,乡村法治建设不均衡,仍存在诸多问题。文章从新疆库尔勒、喀什、伊犁的普法现状、问题及意义,以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相关对策等方面出发,对法治乡村的建设路径进行探索。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普法 一、乡村普法对乡村振兴的积极影响 普法工作作为提升民众法治观念的重要工具,是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基础性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培育农民的法律信仰 在新时代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加强乡村的普法工作有利于培育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能让村民了解法律、认识法律、运用法律,提高村民对法律的信任感、敬畏感。让法治意识深入村民的脑海中,可以减少村民之间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农民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进行乡村普法工作是振兴乡村的进一步探索。能让农民通过法律的轨道解决纠纷、合法权益很好有效的得到法律保障,有利于建设良好的法治社会。 (三)建立乡村法治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当代振兴乡村战略中,建设法治乡村治理体系是振兴乡村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的法治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仅要解决农民贫困问题更要注重建设乡村法治体系,乡村建设法制体系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很大的作用。 二、新疆库尔勒、喀什及伊犁地区乡村普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库尔勒乡村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库尔勒的乡村没有专门的普法机构,普法的任务就由村民委员会的干部们来承担,村委会干部工作任务量大有些时候没能及时的开展普法工作即使开展了,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普法工作者很多法条他们也不是很理解所以也不能很好的给村民们解释。新疆库尔勒乡村普法工作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存在的问题就是普法机制不健全,专业人员少。 喀什乡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喀什大部分的公民是少数民族,文化水平普遍处于初、高中以下,其中小学以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比比较高,连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也不高,国语水平较低,很多法条难以理解,没有专业的人员,开展的普法工作的效率不高。 伊犁乡村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落分散,人员分布不均,村民们难集中,普法的内容通常与农民的日常生活没有紧密性因此村民们的重视度不高。 库尔勒,喀什,伊犁,这三个地方的乡村普法工作共同存在的问题是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普法经费投入较少,欠缺专业的普法工作者,普法机制不健全,普法数次少,很多乡村都是一个月一两次,没有创新性。这些问题对这三个地区的乡村普法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影响。 三、库尔勒、喀什及伊犁地区乡村普法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法治人才缺失 在以上三地乡村中,普法工作开展缺乏保障。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事实上是缺法治人才、缺专业手段,缺装备设施。在大多数的乡村没有专门的普法人员,普法工作只能是村干部来做,并且居多数村干部也是不专业的,虽然参加过培训,但是时间较短,村干部们仍然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存在欠缺,只能靠自己的法律知识来普法,普法人员的专业知识的高低是决定普法工作能否深入开展,以及村干部的工作量大直接导致普法次数的减少,没有专业的普法人员使普法工作没能有效全面的开展,普法责任主体难以落实到位。 (二)普法形式缺之创新 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依旧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不少村委会仅满足于完成规定任务,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虽然现在有时候在微信普法可农民们只能理解字面的意思效果不佳,使得农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不深入。普法形式的单一性严重的打击村民的学习和了解法律的积极性。 (三)普法机制的不健全 一些乡镇、村普法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乡镇的普法工作目前主要由乡镇司法所或综治办承担着,进行综合治理的力量有限。乡镇司法所只有一至二名司法助理员,而且司法所的人员由于大部分时间在处理乡镇的中心工作,仅靠一两名司法助理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普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在基层没有普法机构,普法的对象是村民,若不能跟村民待在一起了解情况就不能全面普法,达不到实质效果和预期目的。 (四)村民的老龄化和文化素质普遍不高,难以收获有效成果 据调查,乡村中多是务农的普通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处于初、高中以下,其中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比很高,还有就是乡村的青年都出去打工在村里的基本上就是中年以上的人对于数量多且具有抽象性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和记忆,导致开展普法活动的成效甚微。 四、加强乡村普法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推动农村法制化建设 为了更好地向广大农民普及法律需要基层干部作为率领者。好的引导者需要自身具备强烈的法制观念。为了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组成优秀可靠的普法队伍,我们需要对带头人队伍做整体的优化提升。首先,要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选取了解本地法治情况,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组成普法队伍。其次,定期组织基层干部进行法治知识的学习。我国的法治状况还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陈旧的法治知识不再满足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基层干部通过学习新的法治知识,实时掌握法治状态,调整普法策略,以便更好地开展基层法治工作。最后,利用现在互联网普及的现状,在农村地区进行电子政务建设,使农民通过互联网了解法治现状,对基层干部普法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让农民更好地参加到法治建设当中。 (二)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以多种形式普法 广大偏远地区,信息还很闭塞,农民思想固化,法治观念薄弱。形式单一的普法形式使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不强。教育是进行普法活动的有效办法,法治教育应从基础教育实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增设法律知识普及的课程,为孩子提供法律图书,组织他们参加普法活动。聘请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人担任教师,让孩子从小接触法律,了解法律,培养法律思想和法律意识。定期邀请专业法律执业者到校园举办讲座。对于成年人,可以组织他们参加免费的法律知识培訓,对于积极参与,表现优异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用于激发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让人们更加了解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鼓励他们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采用多钟形式普及法律,在互联网,电视,广播,宣传栏进行法律宣传,组织人们编排法律故事舞台剧,组织人们观看法治电影等方式,让人民可以在身边随时学习到法律知识。 (三)鼓励法学专业人才到本地创业和参加工作 实施人才引进,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及福利,鼓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回乡创业,建设律师事务所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广大人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有效服务。当地司法机关对于回乡工作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应当优先录取,这样可以更好的推进执法普法工作的进行。聘请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执业者向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支持鼓励本地学生去外地求学进修,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给他们提供经济方面的支持,一毕业回乡就业优先录取的条件吸引本地学生毕业后回乡就业参与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孔繁晨.中国农民法律意识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2018(05):100-101. [2]王影.乡村振兴视域下的法治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浅析[J].安徽农学通报,2018,24(13):6-7. [3]王芬.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J].乡村科技,2018(31):33-35. [4]马丹.农村基层普法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J].智库时代,2019(27):3-4.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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