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有效运行机制分析 |
范文 | 张宇梁 [摘 要]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资本包括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渐代替国有企业,表明其内在的机制更有效。有效运行机制包括公开透明、权利分散、公平、效率原则。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内部机制包括产权激励、有效治理、股权制衡机制。产权激励是有效治理与股权制衡的前提,股权制衡是有效治理的基础,有效治理是实现产权激励与股权制衡的必要条件,因此,以上三种机制的协调发展才能促进企业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有效化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等多个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下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国有企业从上世纪50年代的三大改造完成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世纪末,由于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一直是政府重点扶持与发展的对象。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国有企业这种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发展形式存在过多的弊病与不合理之处,致使其不能对企业的生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企业内部机制出现了问题,致使运转不畅、发展滞后。而混合所有制企业能够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渐代替国有企业,表明其内在的机制具有某种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使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更加有效。本文将从有效机制的一般原则、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有效机制以及内部各机制的相互关系等三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有效运行机制的一般原则 (一)效率原则 效率作为有效运行机制的最重要原则,决定着企业在日常经济生产生活中是否符合经济的发展基本趋势,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只有有效率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企业运行是否有效率,集中体现在产权是否明晰上。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实现有效运行的基础,是效率原则的保障。只有企业内部各要素在同等的环境中相互竞争与制约,企业员工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存在对等与相互尊重的关系,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高效率。 (三)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的开放程度,或者利益相关者能够获得的多少知识和信息,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信息对称原则。有效的信息透明制度是对企业经营进行市场监督的典型特征,是投资人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也是影响企业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在当前体制约束条件下,建立有效的、市场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督、评估机制能够促使管理层和员工在工作中尽心尽职,有助于在尊重员工利益的基础上使企业得到长远发展。 (四)权利分散原则 权力分散原则是实现企业内部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也是实现公正公平的必要前提。过于集中的权利会由于私利欲望的膨胀从而导致信息与资源的流通不畅,加剧了管理的专断与利益的不均,决策的质量与效率也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权利弱势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会被逐渐磨灭,工作热情消失,劳动效率下降,从而使企业的发展失去基础。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内部机制 (一)产权激励机制 产权激励就是通过产权合约的形式将企业所有权卖给员工,是长期激励的一种有效形式。在人力资本的投资、使用等过程中,首先要解决激励机制问题。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给行为当事人物质、精神的刺激,使其最大化地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中产权激励又细化为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激励。 国有独资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作为国家社会职能的承担者与调控经济的主导者而得到国家过多的重视与资助,企业内部管理者与普通员工受到和政府官员同等的待遇,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但企业内部各种生产资料并不归企业员工所有,同样企业效益的高低与企业员工的利益无关。即使上层制度设计者制订了一系列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比如惩罚与奖励并存的激励设计与安排监督者进行监督管理等,但是由于监管成本的增加与监管者易受寻租行为影响,主观安排的上层制度设计并不能很好的解决企业效率低下问题。因此国企的产权激励机制长期处于低效甚至是无效状态,长期亏损也成为了家常便饭,2014年入围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中亏损数量占比高达32%,企业生存必须靠政府的长期大量的补贴。由此看来,国有独资企业的内部机制存在严重问题,急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激励机制有着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优点:一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把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由多种不同主体共同出资认购组成,其中包括国内企业法人、国外企业法人、个人投资主体以及国家等,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企业经济性质的多元化。这样有利于企业保留原国有资本所享有的国家优惠政策,又有助于吸收民间投资主体带来的大量资本投资和更加有效率的管理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公私融合,取长补短,利益共享,风险共享。二是产权的分散化。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前,产权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管理者及企业员工不享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改革之后,企业资本所划分的等额股份不仅可以由外界投资购买而享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由企业内部人员购买而持股,企业员工的所得利益因此与企业的经营成效挂钩,从而实现了产权的激励效应。三是分配制度实行按资分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既有纯粹的资本联合,也有资本与劳动的联合。这种所有制的结合态势决定企业内部的分配,纯粹的资本联合必须实行按资分配,资本和劳动的联合就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这种分配制度,既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又有利于调动公众投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 (二)有效治理机制 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国企改革要求的重点,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要求又是以有效的科学管理为基础的,因此有效治理机制的建立成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难以真正分开,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与此相联系的所有权、监督权、收益权、惩罚权都显得缺乏刚性约束。国企内部行使所有权的代表和行使管理权的代表本质上是由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代表人民或国家运营国有企业,实现服务保障和保值增值,但实际上大多数国企领导并没有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是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倚仗国家对国企的扶植与包庇,利用自己的权力大肆敛财、贪污腐败,辜负了人民和国家的信任。考核监督也往往由于寻租行为而流于形式,领导问责制也变相为部门岗位调换。 企业要做到有效治理以及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必须要解决好内部权力与制衡的关系。如果所有权集中在某一个主体身上,在权力与制衡关系上是很难达到平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于所有权的分散化,即企业的股权分散到多个持股人手中而不再由单个主体所享有,要求企业的管理与运行不再听命于一个人,而是必须由所有的权利主体集中商量,从而实现权力的分散以及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进而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决策,必然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再选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经理人员来实行具体的经营管理职能。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决策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又需要建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经理会的工作。这种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的四权分立制度,使公司形成责任明确、权利清晰、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更好的构建权力与制衡间的平衡关系。 (三)股权制衡机制 股权制衡机制即企业由于所有权的分散,使得企业不再由唯一的资产拥有者控制,而是受多个企业股权持有者共同支配,管理权与话语权共同享有从而达到权利制衡的一种机制。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角度来分析,即国有企业通过变卖国有资产或向民间出售股票等方式减持国有股份与国有资产,使得企业达到一种国有与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共同拥有、资产共同支配、权利相互制约的一种状态。其中按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分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资本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国有资本控股还是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进行适度控制权争夺,可以使中小股东获得更多的财务收益及决策话语权,促使企业的决策质量有所提升,改善公司的绩效,这是符合效率原则的市场化行为。 但是国有资本的股权结构差异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也有很大的影响。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由于中小民营股很难与国有股抗衡,容易造成国有股侵占民营股的现象,所以对股权制衡的影响效果不大,效率问题也无法解决。若民营股处于控股地位,国有股只是参股,虽然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但起不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国有股没有话语权还容易造成国有资本的流失,造成混合所有制成为了一个摆设的尴尬局面。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对有效果的路径还是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民营股可以制衡国有股的结构。但由于不同企业的社会经济作用是不同的,所以具体的改革路径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机制的相互关系 产权激励是有效治理与股权制衡的前提。企业所有生产管理活动的基础必须是在有效的前提之下进行的,企业对人力资本的产权激励有效地改善了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使得企业产权分散到不同经济主体手中,产权的分散是一切有效管理与制约的前提。 股权制衡是有效治理的基础。企业管理权是以股权为基础的,股权只有达到制衡的效果时,企业的管理权才不会集中到个人手中,经理层与监事会才不会受董事会的操控,从而管理层更具有主动性,可以更有效率地为企业服务。 有效治理是实现产权激励与股权制衡的必要条件。只有管理达到高效,上层的机制设计才能够完善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决策的有效性是企业一切机制实现其效果的必要条件。 总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运行必须靠以上三种机制的相互制约与相互促进为条件,每一种机制都必不可少。如果其中一种机制出现问题,则企业整个系统必将出现问题,造成低效或无效运行的现象。 [参 考 文 献] [1]张汉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机制建设[J].企业文明,2015(4):37-38 [2]万华炜.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6):21-26 [3]顾钰民.所有权分散于经营权集中——混合所有制的产权特征和效率分析[J].经济纵横.2006(2):45-48 [4]郝云宏,汪茜.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制衡机制研究——基于“鄂武商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解析[J].2015(3):148-160 [5]谭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结构设计[J].人民论坛,2015(14):96-98 [责任编辑:刘玉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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