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筑企业“营改增”我们需要准备的工作 |
范文 | 李艳华 [摘要]在结构性减税的背景下,建筑企业应该更多地考虑“营改增”可能带给企业的风险。“营改增”会因为建筑企业不能很好地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带来税负增加的问题。这就需要建筑企业尽量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获取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营改增”也会使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发生较大的变化。收入的确认时点会发生变化,现金流会出现断裂的风险,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会出现很大的改变。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且还需要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这些都能很好地提高对营改增”的应对能力。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B 一、引言 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其中“营改增”就是最突出的一个方面。“营改增”是因为对于同样的是销售货物的行为,增值税是可以通过获得发票来在缴纳增值税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营业税是直接按营业额总额来计算缴纳税款。对于营业税相关行业的企业,它们所获取的发票是不能抵扣的。而当进行“营改增”之后,这些企业就根据增值税的方法缴纳税收,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了。“营改增”保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原来企业的税负。这也就是国家进行改革的初衷。但是,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首先开始“营改增”试点之后,有关的研究发现部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增加了,这也就是行业在进行“营改增”时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建筑行业“营改增”正在进行,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可能对建筑行业造成的影响,并找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将“营改增”带给建筑企业的风险防范于未然。 二、建筑企业“营改增”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不能及时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因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能从那些基础的行业获得原材料,因此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抵扣。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的河沙这类原材料可能是直接向农民进行购买的,就算能够取得发票进行入账,也只能是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不可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没有办法在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用来作为进项税额而抵扣销项税额。因而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很有可能增加。再考虑建筑企业支付的人工费用,这些也是没有办法获得发票的。而建筑行业是一个需要大量人工的地方,如果没有建筑工人,没有办法完成很多的工作,因此在这个方面也会增加建筑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税负。 (二)对建筑企业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受到“营改增”的广泛影响。在收入方面,由于建筑行业现在竞争很大,建筑企业的定价权较小,各建筑企业的合同标价都差不多。合同价都是含税的,原来营业税是按3%缴纳,在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税率应该不会低于3%,这样,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很有可能增加。对于资产负债表来看,建筑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获得发票进行抵扣,而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扣除的,因此,“营改增”也会引起固定资产的相关账户发生变动。至于现金流量的项目,建筑企业一直是按合同规定时间收款,有时甚至不能及时的收到账款,容易造成资金链的断裂。当进行“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可能会增加,这样就更容易导致企业资金出现问题。 (三)增值税税率的不确定性 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有五档,分别为17%、13%、11%、6%和0%,另外还有3%的征收率。这样的税率使增值税的计算缴纳和征管已经很复杂了,对于建筑行业进行营改增”应该不会再制定新的税率。但就这五档税率来看,税负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为了减少税制改革对建筑企业的税负可能造成的影响,国家很可能会采取6%的税率,或者建筑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来进行缴税。可以简单估算一下,如果一个建筑企业有1000万元的建筑销售额,购买的原材料中,有300万元可以获得发票进行抵扣,这样如果建筑企业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则需要缴纳1000*6%,300*17%=9万元,而如果按照3%的征收率来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1000*3%=30万元。如果没有进行“营改增”,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为1000*3%=30万元,这样看来,“营改增”还是可以减少建筑企业流转税的。 (四)建筑企业的成本控制 成本是一个企业的安生立命之本,对于成本的控制能够使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的成本是按价税合计来计征的。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需要将成本中的价格和税款进行价税分离处理,价款计入成本,税款用于抵扣。现在,建筑企业的成本一部分很难获取到用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企业建筑用的河沙、水泥之类的,泥沙是因为多来自于农民,水泥则是因为现在很多水泥厂并没有成为一般纳税人,因而企业都不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部分则是大的建筑企业会选择将项目拆分为一个个小的项目来分包出去,而这些小的承包商往往不存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这样,这一部分成本也没有办法取得相应的发票。“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不能很好地获得发票的话,就可能会使企业的税负增加。 三、建筑企业“营改增”需要做的准备 (一)提高增值税发票的可获得性 建筑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的过程中,存在不能及时获得发票的情况,但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增加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交易而提高本公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性。如果说建筑企业之前不愿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易,是因为一般纳税人对于产品的定价会高于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就会愿意购买更低价格的原材料。这样,建筑企业也就没有办法获得有关的专用发票来进行抵扣了。在进行“营改增”之前,确实是可以只用普通发票来入账的,因为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但如果进行“营改增”的话,建筑企业最好的选择还是与一般纳税人进行交易,虽然成本可能会高一些,但这可以让企业降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而不但是考虑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企业成本提高,利润虽然降低了,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会相应降低,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会减少。 (二)调整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 如果在建筑行业进行“营改增”,建筑企业需要新增很多的账目和会计科目。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在流转税方面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这个一级科目,再在下面具体设置“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等二级科目。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依然需要设置“应交税费”这个一级科目,但不同的是,“应交营业税”被改成了“应缴增值税”,并且在“应交增值税”下还要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对于一个小型的建筑公司的话,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可能都不足以完成增值税相关税额的核算。因此,建筑企业需要特别注意“营改增”带来的“应交税费”核算的变化。另外,建筑企业的收入确认、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现金流的管理等都会收蓟营改增”的影响,建筑企业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具体的应对方法。 (三)提高对增值税税率不确定性的应对 目前,增值税的税率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建筑企业对这个情况最大的应对措施就是尽可能地增加企业的进项税额。对于企业的人工费用,如果建筑企业是采取自己雇佣的方式,是没有办法取得发票来进行抵扣的:而如果建筑企业是通过劳务公司来进行人员的雇佣,就可以从劳务公司处取得用工费用的发票,但目前来看,劳务公司只能开具营业税的发票。如果服务业也进行了“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就有权开具增值税的发票了。在服务业与建筑业均进行了“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就可以通过和劳务公司合作的方式,来开展建筑活动。建筑企业从劳务公司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来进行入账和进项抵扣。如果建筑业进行了“营改增”,而服务业还没有“营改增”,那么建筑企业还可以将建筑项目分包给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的建筑商,以此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率不确定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只有尽可能的获取较多的进项,才能降低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四)加强对建筑企业内部控制 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应对“营改增”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企业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让他们有足够的技能来应对“营改增”带给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的变化。其次,建筑企业需要在原材料等方面进行把控,建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如果能够将原材料的成本降低,就能够使企业提高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成本方面的风险。最后,还需要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筑企业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需要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严格的控制,起到监督企业运作的职能。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最终都是为了建筑企业能更好地应对“营改增”,因此企业最终还是需要回到管理上来,从整体层面把控企业。 四、结语 在结构性减税的背景下,建筑企业应该更多地考虑“营改增”可能带给企业的风险。“营改增”会因为建筑企业不能很好地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带来税负增加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就需要建筑企业尽量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获取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营改增”也会使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发生较大的变化。收入的确认时点会发生变化,现金流会出现断裂的风险,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会出现很大的改变。因此,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且还需要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这些都能很好地提高对营改增”的应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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