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
范文 | 李丽光 于红川 摘 要: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工作,直接决定着建设项目造价成本的高低,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等特征,要求工程审计人员具备长期的实践经验和综合能力。正是由于竣工结算的复杂性和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的较高要求,使实际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伋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从工程实践出发,以提高基本建设造价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为目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推动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更加规范化、准确化。 关键词:工程项目 竣工结算审核 ?问题措施 一、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概述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人员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及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以施工年度适用的工程定额及工料消耗标准、施工合同、投标文件等为计算标准,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基础,对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后,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行为。 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较为普遍的工作,它直接决定着建设项目造价成本的高低。由于竣工结算的复杂性,此项工作业务技能虽日臻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细化、使之更加准确、合理。 二、 工程结算审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施工单位提报的的工程结算资料不完整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施工施工资质和层次不同,会存在不同的问题:一些规模小的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没有配备预算人员,结算报告聘请造价公司人员编制,因为未参与施工过程,对重要节点的施工工艺不了解,因不是本单位人员也存在责任心不足问题,导致竣工结算的编制偏离实际;有些施工单位跨地区承包业务后,具体施工多为建设当地的合作单位,结算编制人员与现场预算员不是同一人,对施工过程、施工现场不了解,结算报告编制质量低;有些合同关系虽是大公司,但为小公司挂靠,预算人员经常更换或业务水平较低,现场施工经验不足,造成结算编制与施工不符。以上存在问题会造成:1.提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不完整,如工程经济签证、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缺失。2.手续不全,如结算书、工程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未按规定流程签字、盖章。3.资料的深化程度不够,与施工现场不符。 (二)施工提报的工程量与现场工程量差异较大 (1)对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不够全面。例如墙面抹灰工程量定额计算规则为不含门窗洞口侧壁面积,但实际测量时施工单位会将此面积计入其中,使工程量增加。 (2)少计工程量及漏项.如现场签证中有的项目,结算书中没有计算。 (3)现场测量差异。有些工程为改造项目,没有竣工图纸,工程量只能从现场踏勘测量获得,可能造成:(1)测量不准确。一些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由现场施工的班组长进行测量,因该工作未与薪酬挂勾,测量工作责任程度、积极性不足,导致测量数据不准确;(2)测量工具误差。测量工具的不同也会使测量精度有所不同,工程量也会产生较大偏差(尺子拉直与拉斜)。 (4)施工单位故意编制虚假资料,将未发生项目也编制进去,想投机获利。 (5)施工图与实际竣工图存在差异。施工图与实际竣工图的差异明显,这在工程结算审核中较为常见。地质条件变化、方案调整因素而产生的变更,使得施工图与实际竣工图不一致。结算时,如盲目参照施工图而不依据设计变更调整工程量,则会导致工程结算费用产生较大偏差。 (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明确,计算标准不一致 工程量清单约定方面存在问题:1.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对设备及材料的品牌、规格的约定不具体,施工单位以次充好,结算时双方对是否执行投标报价有异议。2.因招标文件对设备、材料约定不明确,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重新指定品牌,重新定价时有争议。 合同约定方面存在问题:1.施工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如人工费的约定、材料价差调整的约定、税金的取费计算等。 2.对变更和没有投标报价的项目预计不充分,约定不细。如有些项目工程量大,定额过程不明确,套项时建设单位希望就低套取定额,节省建设成本;施工单位希望按高定额套取,实现利润最大化。3.索赔约定不明确。出现停工时,对损失的计算范围、计算方法、起止时间没有具体约定,导致双方无法计算,出现纠纷。 (四)审核结果沟通与处理存在困难 竣工结算的最后程序是工程造价公司在几方现场测量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出具初步审核结果,由造价公司与施工单位就初核结果进行沟通。施工单位可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依据凭证,如果依据真实充分符合规定,则工程造价人员需要对初核结果进行调整。以上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还需要对造价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再次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由工程造价公司出具正式报告。如果编制人初审后先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沟通审核结果,再经复核,审核结果可能会与先前与施工单位沟通的审核结果不同,造成沟通困难。 三、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问题对策 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一)强化对施工单位报审结算资料的控制 一是结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一边施工一边收集资料。如现场签证,发生问题现场及时处理,及时签证,及时收集;如竣工图、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方案等资料,安排专业的审核人员及时进行变更的计算及整理,使工程实际费用与工程结算相符,防止施工单位虚报物价。二是合同约定明确的竣工结算审计时间。竣工结算审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提报完整结算资料后,才正式进入审核程序。以上措施可有效避免结算资料久催不齐,施工单位借口审计时间超期、推卸责任的被动局面。 (二)强化业务技能,严格造价计算的准确性、真实性 充分掌握计量计价的相关规定。计算的精准度反映了工程成本计算的准确与否,加强造价人员对清单定额的深入学习,掌握现行计量规则;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时,关注重复工程量問题,及时予以扣减,确保计算的准确性;熟悉施工中相关的工艺,准确分析,全面掌握清单定额工程量计量计价的相关规定。 重视工程套用单价的审核。审核项目套用单价,要遵循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原则。应充分重视:一是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综合考虑几种审核方式,充分分析,使资金的核算符合实际;二是暂估价的估算应按程序执行,须以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几方书面签字确认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三是严格审核补充定额,如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及单价,审查其合理性。 (三)強化对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工作的审核、管理 关注招标文件的编写环节。招标文件编写时,应充分考虑对招标结果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将实际工作中出现过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寻找解决措施,提前在招标文凭中约定。招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细化对潜在投标人施工资质、施工业绩、项目组人员的要求;约定项目组主要成员更换的限制条款;约定中标、合同签定后发现挂靠、转包行为的处罚措施,如终止合同等内容。 完善招投标文件审核机制。1.招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反复审核,确保数据、内容、要求一致,相互印证。2.基建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所聘请工程造价公司均应参与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应明确、细化,招标技术方案要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尤其应关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重要内容事先约定,避免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发生争议。 健全施工合同的审签制度。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的基础,是竣工结算的依据。施工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签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约定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明确合同范围、建设工期、结算方式、变更依据、违约责任、索赔约定等。 合同履行的管理审查。施工单位入驻工地后,单位监察部门应对入场后施工单位、人员及时进行身份核实、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或背离投标文件中方案、人员配备等投标承诺项目,则及时终止合同或予以相应处罚,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避免纠纷。 (四)完善竣工结算复核流程 现场工程量经几方现场确认后,造价公司可出具审核初稿,交建设单位复核,再建设单位复核基础上,造价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意见进行汇总,调整修改后再进行沟通。这样就会减小审核结果的差异,使其在较小的范围内波动,施工单位也容易接受。 四、结束语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项目的最后环节,是工程造价管理成果的最终体现,其对整个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自身多年工程审计工作经验,对实际竣工结算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在对工程造价工作控制环节统盘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期为今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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