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直面“放管服”改革痛点 |
范文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10月,我国颁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基础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认可。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在接受《财经界》记者采访时表示,“放管服”改革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都作了具体回应,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法规司同志指出,《条例》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针对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条例》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二是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三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收费、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针对加强公正监管的实际执行效果,《条例》把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转化为法规制度。一是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针对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条例》强调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改革,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二是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三是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四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法规司同志认为,这些制度设计顺应了市场主体的诉求与期盼,改革方向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找弱项、补短板、抓落实,加快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各方面迅速跟进 《条例》颁布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要按照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突破”的重要指示,扎实有序推进《条例》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宣传解读广泛开展。国家发改委专门组织《条例》起草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组建了专家宣讲团,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巡回宣讲解读30余场,累计培训超过一万人次。各地区、各部门也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各类渠道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讲解、宣传、普及《条例》有关知识,《条例》的知晓度不断增强。
二是政策清理持续推进。国家发改委组织地方和部门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避免出现法规政策不相适应、“规定打架”等现象。截至2019年年底,已基本完成对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系统梳理并形成清理意见,正在按程序推进修订或废止程序。 三是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各地区迅速跟进,结合地方实际推出“地方版”、“升级版”的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进一步分解细化《条例》有关要求,以《条例》为基础、地方法规政策为补充的“1+N”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比如北京、上海、山西、深圳等省市加快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河北、陕西、安徽等省出台了本省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 四是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对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公布政务服务办理标准和时限,停止执行不符合《条例》有关做法,制定一批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方案,为《条例》正式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 五是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条例》公布以来,市场主体、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了全社会共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国内外新闻媒体纷纷用重要版面或重点栏目进行全方位报道,仅一周时间相关资讯和报道就已超过150万条。广大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也通过网络等渠道积极对《条例》贯彻落实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取得了良好开局,营造了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得到了舆论、企业和群众的充分肯定。法规司同志说:“下一步,我們将继续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实落具体,使《条例》政策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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