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机处 |
释义 |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时为办理西北军务,于1730年(一说1729年)设“军机房”。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事务处”,简称“军机处”。由皇帝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军机大臣。职掌机要,商承处理军国要务,并奉皇帝旨意拟写各种诏令,位在内阁、六部之上。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裁撤。 军机处清代官署名。雍正七年对西北用兵,始置军机房以处理军务,宣统三年废。军机处由满,汉重臣任军机大臣,其下有军机处行走、学习行走等。军机处职责为每天面见皇帝,商议处理军国要务,把皇帝的谕旨用军机大臣的名义发下,并且把外边的奏章呈交皇帝。参见《清会典·办理军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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