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
胡适1891—1962原名洪骍、嗣糜,字希疆、适之,别号自胜生、藏晖室主人,笔名骍、铁笑、天风等。安徽省绩溪县人。1910年考取第二批庚子赔款留美生,赴美学习7年。先后在康奈尔大学攻读农学、政治、经济、文学、哲学,后入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17年毕业回国,先后任北京大学教授、系主任、文学院院长、校长等职。晚年侨居美国。病卒于台湾。曾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并为主要撰稿人。1923年主编《国学季刊》。为学以治史为主,兼及哲学、语言等。《国语文法概论》为其语法方面重要著作,基本反映了他的语言观点。认为语言起源于“灵感”或“神灵”,忽视社会发展对语言发展的影响。语法研究上提出3种必不可少的方法:归纳的研究方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历史的研究方法。认为归纳法是语法研究的根本方法。他反对汉语搞独立的语法,同时又不同意一味地模仿,主张进行比较和参考。古汉语方面的重要论文有《吾我篇》和《尔女篇》,从主观臆测出发,假设古人“吾”与“我”、“尔”与“女”用法上有严格区别,然后找材料加以论证,其结论多不可靠。理论上认为语言有高下区别,认为汉语语法非常贫乏,贬汉语为低等语言,难于为世人接受。他学识渊博,著述颇丰。参见 “国语文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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