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转注说》转注专论。清夏炘撰。2卷。此书探讨六书之义、 评述诸家之说, 极为详尽。 上卷分“六书次第”、“转注正义”、“转注假借相为经纬”、“同意相受与会意不同”、 “考老同部与江河上下同部不同”、 “凡某之属皆从某即许氏解转注之例”、 “六书通释”、 “六书指事”、 “六书次第统论” 等9部分。 下卷评说自唐迄清诸说得失。 分 “唐以前论转注者不失古义”、 “宋以后论转注者之误”、 “近世戴氏段氏论转注之误”、 “近世曹氏论转注之误”、 “近世戚氏论转注之误”、 “近世朱广文论转注之误”等6部分。 作者对转注理解的突出之处是把前叙、 后叙, 转注的定义和“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数语结合起来理解。他认为,“建类一首, 同意相受”指部分而言 “建类”, 即部分之 “类”,如一部的 “元、天、丕、吏”等字为 “类”; “一首”,即每部之 “首”, 如 “一”部的 “一”字。“同意相受”即每部同类之字皆本部首之义, 递相输受。 后叙中 “其建首也, 立一为耑”, 指建类一首, 以 “一” 部为始;“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指540部首; “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指每部中建类一首,意义相贯属。夏氏之说,实本乎徐锴而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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