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释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选出常务委员会为其常设机关。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主要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等。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