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院】古罗马兼有立法和管理权的国家机关。始于王政时期,初为氏族长老会议。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前1世纪),由前任国家长官及其他大奴隶主代表组成,有权批准、认可法律,并通过执政官掌管财政、外交,统辖行省和实施重大宗教措施等。帝国时期,实权日渐削弱,已失去其原来的政治地位,但仍然是贵族统治的支柱。
元老院yuán lǎo yuàn历史上指某些国外政府的立法、咨询机关。1877年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元老院,以议政者,其君选择致仕官及有声望者为之,凡二十人,亦名议官。”1878年何如璋《使东述略》:“元老院,掌邦议者也,上下各议员隶之。”1890年《日本国志》卷三:“八年……四月废左右院,置元老院、大审院,敕建立宪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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