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制定zhìdìnɡ zhìdìnɡ【同】 都是动词;都有起草订立的意思;都是中性词;都兼用于书面语和口语;都能作带宾谓语;都不能重叠。 【异】 “制订”侧重指草拟创制;强调的是从确定条文到形成方案的过程本身,而不是其结果;多用于草创一般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条文;常与“守则”、“公约”、“计划”、“协议”、“规则”、“方案”等词语搭配。[例]朱志尧《宇宙的秘密》:“为了满足农业耕种和牧业狩猎的需要,人们根据天文气象~了历法。”“制定”侧重指规定的条文内容已经正式成为定案;强调的是制定这一行为的结果;多用于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常与“纲领”、“法令”、“方针”、“路线”、“战略”、“规划”等词语搭配。[例]政府~了退耕还林、固土治水的措施。 【反义】 制订—废除/ 制定—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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