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正结构
偏正结构指具有定中、状中结构关系的偏正短语。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偏正结构由修饰语加中心语组成,修饰语放在中心语的前头。修饰语的功用是限制或描写中心语。例如: ‘外面的河涨了水。’这句话的主语 ‘外面的河’ 是偏正结构,‘外面的’是修饰语,‘河’是中心语。偏正结构的作用和中心语大致相同。‘外面的河涨了水’,‘外面的河’ 作主语; ‘河涨了水’,‘河’ 作主语。偏正结构里头,修饰语和中心语两个成分不平等,而是一偏一正的,所以这种结构叫做偏正结构。所谓偏正,所谓中心,都是就结构说话,并不是说在意义上中心语比修饰语重要。比方,‘这是谁的钢笔?’全句意义的重点是 ‘谁的’,不是 ‘钢笔’,回答可以只说‘我的’。”朱德熙《语法讲义》: “偏正结构的前一部分修饰或者限制后一部分。例如在‘白马’里,‘马’是主体,‘白’是修饰、限制 ‘马’ 的。光说 ‘马’,指的是一个大类名,概括各种各样的马,加上 ‘白’ 以后,范围缩小了,仅指白色的一类。偏正结构的前一部分叫修饰语,后一部分叫中心语。”又说: “从意义上说,偏正结构的核心也是中心语,因为偏正结构作为一个整体,语法功能和中心语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 ‘书’ 是名词,以 ‘书’ 为中心语形成的偏正结构‘新书’也是名词性的。‘大’ 是形容词,以‘大’ 为中心语形成的偏正结构‘很大’ 也是形容词性的。”
偏正结构见 “偏正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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