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特殊tèbié tèshū【同】 都可作形容词,都可表示跟同类的或平常的人或事物不同;都可以形容习性、地位、样子、情况、任务等。 【异】 “特别”侧重在不同一般,某一方面在同类中更突出显著;中性词。除作形容词外,还可作副词,表示特地、特意、尤其等意思,例如:“这次外出旅游,公司负责人特别强调要注意安全”;“特殊”没有这种用法。[例]她很~,自己情愿闯出去做牺牲。“特殊”侧重在与众不同,有非正常或个别少见的意思;有时带贬义;还可形容“条件”、“规律”、“环境”、“问题”等;可构成“特殊性”、“特殊化”等合成词。只用作形容词。[例]老舍《老舍剧作选·序》:“剧本还需要~的技巧,比小说作法更严格更精密的技巧。” 【反义】 特别—普通 一般 平常 乘便/ 特殊—普通 一般 平常 寻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