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一切suǒyǒu yīqiè【同】 都可以用作形容词;都有全部包括的,没有例外的意思;都可以修饰名词。 【异】 “所有”侧重指一定范围内所领有的、所存在的一切,语义范围较小;能修饰可分类与不可分类的事物,适用范围较大;修饰名词可以带“的”,也可以不带“的”。除用作形容词外,还可用作动词和名词。作动词,表示领有,例如:“土地归国家所有”;用作名词,表示所有的东西,例如:“为治孩子的病,母亲已尽其所有”;“一切”没有这些用法。[例]鲁迅《阿Q正传》:“他~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了。”|眼前就是他~的东西:一个铺盖卷和一个洗脸盆——像刚进城的打工仔。“一切”侧重在总括某种事物的全部类别,而不限于某种范围之内,语义范围较大;只能修饰可以分类的事物,不能修饰不能分类的事物,适用范围较小;只能直接修饰名词,不能带“的”。还可作代词,表示所有的事物,例如:“这里一切正常”;“所有”没有这种用法。[例]闻一多《时代的鼓手》:“鼓——这种韵律的乐品,是~乐器的祖宗,也是~乐器中之王。”|雨过天晴,~都显得那么清新、干净。 【反义】 所有—部分 个别 少数 少量/ 一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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