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目击mùdǔ mùjī【同】 都是动词;都有亲眼看到的意思。 【异】 “目睹”着重指清楚看见,含有用眼观看的意味;语义较轻;适用范围较宽,可用于具体事件和较抽象的事情、演变情况等;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既可以带动词性宾语,又可以带名词性宾语;常与“耳闻”连用;没有构词能力。[例]刘绍棠《榆钱饭》:“我把这些亲历~的辛酸往事,也写进了我的小说里。”“目击”着重指准确地看到,含有用目光触及到的意味;语义较重;适用范围较窄,一般用于具体较重大的事件;常用于书面语,较少用于口语;一般只能带名词性宾语;不与“耳闻”连用;可以构成“目击者”等新词。[例]人们~这一悲剧,由震惊而转为悲痛,不少人失声痛哭。 【反义】 目睹—听说 耳闻/ 目击—听说 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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