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理睬;理会lǐ lǐcǎi lǐhuì【同】 都可以用作动词;都可以指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明态度或发表意见;都常用于否定;有时3个词可以换用,例如:“无人理(理睬/ 理会)他的建议”。 【异】 “理”着重指做出反应;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而较多用于口语;可以构成成语“置之不理”等;可重叠成AA式。此外,还有办理、管理、整理等意思,例如:“她很会当家理财”;“理睬”和“理会”没有这样的用法。除用作动词外,还可用作名词,表示道理、事理等意思,例如:“他很讲理”;“理睬”和“理会”没有名词用法。[例]毛泽东《农村调查》序言:“这些干部、农民、秀才、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理睬”着重指用目光招呼人或表示对别人的态度或意见;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而较多用于书面语。只有动词用法。[例]无论张大妈如何殷勤,张大爷就是不~她。“理会”着重指对别人的言行会意而搭理、过问;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可以重叠成ABAB式。此外,还有理解、领会、评理等意思,例如:“他理会不了老师的用意”,“不要同他理会是非曲直”;“理”和“理睬”没有这些意思。只有动词用法。[例]这些小桃树长的不是地方,谁也不~它们。 【反义】 理会—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