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主犯
○从犯cóng fàn(名)在共同犯罪中,帮助主犯实行犯罪的起辅助作用的罪犯:念你只是~,免你一死。
●主犯zhǔ fàn(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和组织作用的罪犯:~和从犯应当分别对待|这个案子的~不是他。
从犯cóngfàn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罪犯。 【反】元凶 主犯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如在共同犯罪中,听从主犯指挥,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情节和后果较主犯为轻的人;并未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以提供条件、排除障碍、窝藏包庇、消灭罪迹等方法帮助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
从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参与犯罪活动,在整个犯罪实行过程中只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指为犯罪制造条件,提供帮助,进行窝藏、销赃、湮灭罪迹等,一般不直接参与犯罪实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次
主次轻重 主客 事物的主次和始末:本末源流 主要的与次要的:本末 颠末 主要的:主(~从;~力;~要;~导;~体;~干) 君(~药;~臣佐使) 本(~部;~科) 要 最主要的:首要 次要的:从(~犯) 次(~犯;其~) 从属,次要:辅
不重要
不重要淡(扯淡) 约略 轻微 薄 旁枝末节 不重要,不会影响大局:稀松(~的事) 不大紧 有要没紧 没要没紧 没什么关系,不重要:无关紧要 不关紧要 不伤脾胃 次要的:从(~犯;主~) 非根本的,次要的,差一等的:末 平平常常,不甚重要:卑卑无奇 意义不大:无关宏旨 不关宏旨
另见:无用 无助 不重要的事
从犯(反)主犯
从犯cóng fàn在共同犯罪中,协助主犯实行犯罪的罪犯(区别于“主犯”)。1890年《日本国志》卷二十四《兵志》:“其用之以行刑法者,有曰加减例,有曰不论罪及减轻例,有曰自首减轻例,有曰酌量减轻例,有曰再犯加重例,有曰加减顺序例,有曰数罪俱发例,有曰数人共犯例,有曰从犯例,有曰未遂犯例,其处置之法亦大概同于通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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