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论
驳论以有力的论据反驳敌论的一种议论方法。以破为主,与立论相对立,又称“反驳”。一般由摆论敌论点和反驳两部分构成。摆论敌论点应旗帜鲜明,感情强烈,突出重点、注意揭示背景,为批驳做好准备。反驳应抓住敌论的要害实质,恰当地提到一定的高度,注意具体分析,坚持以理服人,不搞人身攻击。鲁迅《南腔北调集·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战斗的作者应该注重于论争,……使敌人因此受伤或致死,而自己并无卑鄙的行为,观者也不以为污秽,这才是战斗的作者的本领”。常用的方法有三: (一) 反驳论点,即指出论敌论点是荒谬的; (二) 反驳论据,即指出论敌的论据是虚假的;(三) 反驳论证,即揭露论敌在论证过程中论据和论点之间存在着逻辑错误。这三种反驳方法之间有其紧密的联系,写作实践中往往结合起来运用。但无论驳论点、驳论据、驳论证,最终都是为了驳倒敌论的论点。参见“立论”条。
驳论
驳论即“反驳”,见该条。
驳论;持论、立论
○驳论bó lùn(动)通过反驳对方的论点来阐明自己的论点:~有力 |提出~|几次~均言之有理。
●持论chí lùn(动)提出主张;立论:~公平|~有据|~确乎不拔。
●立论lì lùn(动)对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的意见:~精当|此说难以~|请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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