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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香港特别行政区
释义

【香港特别行政区】

简称“港”,别称“香江”“香海”等。在中国南部,南海之滨,珠江口东侧,深圳市之南。面积1104平方千米,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人口716万(2012年)。因地产沉香并在此出口而得名。原属广东省新安县(今深圳市宝安区)。鸦片战争后,通过1842年《南京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及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陆续将香港地区强占。根据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权;原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实行“港人治港”。香港为自由港,经济发达,是亚太地区及世界重要的贸易、金融、航运、旅游、信息中心之一。名胜古迹有海洋公园、浅水湾、黄大仙庙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Xiānggǎng Tèbié Xíngzhèngqū

地处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出海口东侧。西与澳门隔海相望,南濒南海,北与深圳经济特区相邻。总面积1097平方公里,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以及周围岛屿。人口698万(2008年)。是亚太地区以至国际性的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旅游中心以及信息中心。19世纪40年代以后,被英国政府通过不平等条约先后割占和租借。根据1984年中英两国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并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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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