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方言同一语言社团因所处阶级地位不同而产生的语言变体。 在生产水平极低、社会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内差别很大,不同阶级之间很少来往,某一特定阶级的成员很少有可能改变自己的阶级地位进入另一阶级。 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出现全阶级一致而不同于其他阶级的阶级方言。 如古印度的戏剧语言就有这样的表现。在古印度的戏剧作品中,神、国王、国务大臣、婆罗门、宫廷贵族、舞蹈大师及在宗教上担任特殊职务的女人都被看成是上等人,他们说梵语;而下等人如商人、渔民、警察、小官吏和大多数女人则说普拉克利特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