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无全邦联的最高立法和行政机关,无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国籍等。主要机关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其决议须经有关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如1776—1787年的美国、1815—1866年的德意志曾实行邦联制,后改组成为联邦。现代的欧洲联盟,实际上是邦联的一种形式。 邦联
邦联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它不是国家主体,各成员国仍是保有主权的国际法的主体,在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拥有全权。邦联与联邦不同,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国籍等,没有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主要的协商机关是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参加,其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
邦联bāng lián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某些共同的目的而组成的联合体。1937年《辞海》:“多数主权国家,为维持其安全与独立,依国际条约,组成国家联合,而各国仍各有其内部主权,且各自保留大部份之对外主权,各具有国际人格者,谓之邦联。”1958年《新知识词典》:“邦联: 是国家的联盟,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在法律上的经常性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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