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tōngyòngzì普通使用的字;特指《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汉字,是全国范围内法定的通用规范汉字。
通用字❶指在某种或某些用法上可以互相代替的字。 从文字符号所代表的语言单位的角度看, 通用字指用来表示同一个词的不同的字。 它是古代人用来解释古书字义的, 常用 “某与某通”、“某与某同”(或简称 “某通某”、 “某同某”), “某读曰某”、 “某读为某”等字样表示。如 《荀子·修身》“端悫顺弟”杨倞注: “弟与悌同。” 《文选》 张衡 《西京赋》 “惨则尠于欢” 李善注: “尠, 少也, 与鲜通也。” ❷现代汉语出版印刷、 信息处理等方面普遍通行使用的汉字。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 根据1928年至1987年19种汉字统计资料,于1988年研制并公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表中共收汉字7000个。 通用字的选字原则是: (a) 根据字频统计结果, 选高频字; (b) 在同频字中选学科分布广的字;(c)选构词能力强的字;(d) 适当选择日常生活中比较常用、 书面语中很少使用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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